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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市場經濟的邏輯治理“內卷式”競爭

楊瑞龍 孫選聰

2025年11月12日08:41    來源:學習時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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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要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強調“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價格是市場供求變化的“晴雨表”,也是觀察宏觀經濟態勢的一個重要指標,保持價格穩定應是宏觀經濟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因此,穩定經濟運行必須重視價格信號的變化,把穩價格作為提升宏觀經濟治理效能的重要措施。

“內卷式”競爭加劇了價格下行壓力

當有效需求不足而出現產能過剩時,硬預算約束的經營主體的通常反應是通過價格競爭或非價格調整應對市場變化,這也表明市場機制在發揮作用。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的軟預算約束導致“投資飢渴症”,即國有企業的支出不以其收入為限,它可以通過軟補貼、軟稅收、軟價格等把風險轉嫁給政府或銀行,從而導致企業盲目擴張規模,最終形成投資需求過度的局面。而在價格受到政府干預時,市場可能出現抑制型通脹,引發一定程度的短缺。經過40多年的改革開放,尤其是在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民營經濟大發展條件下,企業的預算約束逐步硬化,家庭部門的預算約束完全硬化。在這一背景下,企業和家庭對價格的敏感度顯著提升,使得價格能夠更加准確地反映供求關系的變化。當需求不足時,價格自然呈現下行趨勢,這不僅表明經營主體受到更嚴格的市場約束,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市場化改革的成效。因此,價格疲軟本質上是一種供過於求的市場現象,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結果。

然而,當下激烈的價格競爭並沒有自動淘汰過剩供給或低效供給,實現市場的重新均衡,而是陷入了產業的“內卷式”競爭,即企業普遍選擇同質化、低水平、相互壓價的低效競爭。“內卷”持續惡化的問題在於市場出清機制出了問題,價格信號無法充分反映供需,消費者與生產者對漲跌缺乏靈敏反應,導致過剩產能長期滯留。當需求收縮、價格下行時,有的國有企業可以憑借地方財政或信貸支持繼續生產,成本低於市價仍不停產。真正自負盈虧的民營企業則在價格被壓至成本線以下時無力彌補虧損,率先退出,市場結構由此進一步扭曲。特別是有的地方政府在激烈競爭中,往往會出台各種優惠政策,如零地價、財政補貼等,從而扭曲了企業的進入成本。同時,本該退出市場的低效企業可能是地方的納稅大戶或地方GDP的重要貢獻者,有的地方政府會採取各種方式進行保護,試圖讓這些企業繼續存活,從而使退出機制受阻。

加大政策力度保持價格穩定

如何實現價格總水平的穩定?在政策選擇上,可以採取更為積極的財政政策與相對寬鬆的貨幣政策來刺激需求,這是短期內較為有效的手段。

在財政政策方面,有以下三個重點需要關注:一是關注稅收收入在同比下降的同時非稅收入同比快速上升的現象。減稅政策可以提升企業投資需求,但非稅收入的快速增長可能抵消減稅政策的積極效應,導致企業經營成本上升。二是進一步加強財政政策刺激力度。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財政政策應加大力度,適當提高赤字率。三是激發地方政府活力。過去,地方政府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主體,在投資特別是基礎設施的投資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由於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導致財政缺口不斷放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政府的投資和消費能力。因此,未來應採取更有效的措施化解地方債,激發地方政府活力。在貨幣政策方面,不僅要關注名義利率,更要關注實際利率水平,提升貨幣政策的效果。

提振消費是穩定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但提振消費的關鍵是增加收入。如果寄希望於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環節向勞動收入傾斜,則因企業盈利承壓、調整時滯較長,會出現“遠水難救近火”之態。另一個辦法則是財政政策取向問題,由傳統的“重投資”轉向“投資於人”,通過消費券、財政補貼以及低收入群體特別是農村老人社會保障水平的提升。除此之外,穩消費的根本在於穩收入,穩收入的核心在於穩就業,而穩就業的核心是穩企業,企業部門能健康運行。隻有當企業具備可持續的盈利能力與擴張意願,工資性收入方能獲得內生增長動力。除了一般的宏觀經濟政策之外,企業的良好經營也和當前的改革有關,包括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對民營經濟的切實保護、企業的營商環境,特別是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等等。

提振信心也有利於穩定價格總水平,因為信心對於促進企業投資需求和家庭消費需求至關重要。信心表現為對實現行為任務目標成敗的外在感知、情緒反應、外在意識。影響企業和家庭信心的因素眾多,其中資產負債表的收縮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處於收縮狀態,當資產價格下跌,尤其是房地產價格下降可能會產生財富效應,使企業傾向於減少負債和投資,家庭則可能選擇減少負債和消費支出,這一連鎖反應最終會導致物價總水平下行壓力加大。因此,當前穩定價格總水平的重點之一是穩定資產價格,特別是穩定股市與房地產市場至關重要,這有助於改善企業、家庭及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從而提升經營主體對未來經濟的信心,促進投資與消費良性互動,進而推動價格總水平的穩定。

深化改革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有人認為“內卷式”競爭是過度競爭導致的,主張採用行政手段限制競爭,甚至政府出手直接進行限價。用行政手段限制“內卷式”競爭不僅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可能反而會妨礙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調節作用。“內卷式”競爭並非市場競爭過度,而是市場機制扭曲所導致的資源錯配,主要是市場出清機制的缺失,即過度或低效供給無法在市場競爭中自動退出市場,從而產生惡性價格競爭。因此,應遵循市場經濟的邏輯治理“內卷式”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必須回到深化市場取向改革的主線,通過硬化預算約束、剝離隱性補貼,建立由價格決定進退的市場出清機制。這一機制涉及三方面內容:其一,推進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特別是加大產權明晰、政企分開的改革力度,進一步硬化國有企業的預算約束,使其能對價格信號作出敏感及時反應,根據市場原則進退,特別是讓“僵尸企業”及時退出市場。其二,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厘清中央與地方財權事權,弱化地方政府以財政手段維系低效產能的激勵,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其三,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在更多領域引入競爭政策,保障各類主體平等准入與退出。

通過制度變革提升經濟活力,對於穩定價格水平同樣具有重要作用,例如供給側改革不斷激發經濟增長新動能,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可以加快經濟企穩回升,增強經濟發展韌性。相關制度改革在產權保護、公平競爭等方面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那麼企業的投資意願有望得到提振,增加對勞動力的需求,促進勞動者收入增加,從而促進價格總水平的穩定。同時,技術創新能夠帶來新供給,而新供給的出現往往能夠創造新的市場需求,進而提升經濟整體活力。

產業轉型升級能夠有效化解“內卷式”競爭帶來的低效率問題,打破依靠低價、低質量和低成本贏得市場的舊有模式。要實現轉型升級,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產權激勵機制,激勵企業創新﹔另一方面需要通過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快速突破,利用人工智能和數字技術提升企業競爭力,健康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因此,需要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等,同時,出台產業支持政策,提升整體創新水平。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

(責編:代曉靈、劉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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