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樂艷
2025年03月27日08:35 來源:光明日報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新征程上,隻有進一步增強黨內法規執行力,以黨內法規的剛性落實推進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才能把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注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重視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管黨治黨的優良傳統。馬克思恩格斯早在制定《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時,就明確提出所有盟員必須“服從同盟的一切決議”等紀律要求。他們在指導第一國際建設和領導無產階級革命的斗爭中,強調要用民主制度對權力進行制約,“始終力求做到以原則為准繩,而不是以這個人或那個人為准繩”。特別是在黨的紀律建設問題上,馬克思針對當時的宗派主義分裂活動指出,“我們現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列寧在領導無產階級革命運動過程中強調,要用“鐵的紀律”規范全黨,任何黨員都不得以任何名義違背黨的原則、踐踏黨的紀律,無產階級政黨內部必須實行極嚴格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
一百多年來,我們黨始終要求嚴格執行制度,把遵規守紀內化為黨員干部的思想自覺和政治自覺,確保黨的先進性純潔性。革命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強調,“黨的各級機關解決問題,不要太隨便。一成決議,就須堅決執行”。改革開放以后,鄧小平同志要求全黨要嚴格依據黨章對自身進行對照檢查,並“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作出達到和堅持黨章規定的合格標准的努力計劃,並保証其實現”。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內法規不少,主要問題在於執行不力,有的是缺乏執行能力,有的是缺乏執行底氣。要強化法規制度執行,不能打折扣”。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之所以能開辟自我革命新境界,非常重要的一條就是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黨規黨紀意識顯著增強,管黨治黨成效顯著。
制度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制度執行力。新征程上,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重點解決制度執行力問題,強化執規意識,壓實執規責任,健全執規評估體系,確保黨內法規時時生威、處處有效。
抓好黨員教育培訓,增強遵規守紀意識。把黨內法規學習好、理解好,才能把黨內法規執行到位。為此,應加大黨內法規宣傳力度,增強廣大黨員的遵規守規意識,使制度治黨管權治吏成為全黨共識。把黨內法規制度列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必修課,列入法治宣傳教育規劃重要任務,以專題講座、學習討論、領導干部任前黨紀法規集體談話教育等多種形式推進學習常態化。用好“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等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內法規的日常學習,切實把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制度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壓緊壓實執紀責任。破解黨內法規執行難問題,必須明確責任主體,健全監督機制,確保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細化責任清單,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委辦公廳(室)統籌協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相關單位協助配合、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嚴格監督的執規責任制,明晰各執規主體的職責邊界。優化監督方式,注重黨內法規監督檢查與巡視巡察、黨內督促檢查、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機融合,建立黨內法規制度執行督查制度,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常態化組織監督檢查。加強考核問責,對執行黨內法規打折扣、搞變通或者選擇性執行等情形,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健全效果評估體系,不斷提升執紀質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改革,做好頂層設計、查漏補缺、提質增效文章,面向實踐需要,及時將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應完善評估標准,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評估辦法,真正評出質量、評出實效。深化結果運用,建立健全評估結果反饋機制,為提升黨內法規執行力、破解執行難提供實踐依據和評估信息支撐,更好一體推進法規制度的立、改、廢、釋,促使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更加科學,實現良規善治的治理效能。
(作者:孫樂艷,系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共江蘇省委黨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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