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黎波
2025年03月18日08:31 來源:光明日報
利用外資是我國開放型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國家陸續出台了一系列引資政策,包括《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以及《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從多個維度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以吸引外資流入。我國的外資利用模式已從單純追求數量增長轉向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益的提升,在高技術領域吸引外資勢頭強勁、成果顯著。
為進一步做好2025年穩外資工作,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在“外資24條”等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從有序擴大自主開放、提高投資促進水平、增強開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務保障力度等4個方面,進一步提出了20項政策舉措,形成了《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於2月19日正式公布。這些措施的頒布實施,旨在通過務實舉措,穩固外資存量、促進外資增量,增強外資在華投資信心,助力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解讀《方案》的各項舉措,並結合我國既有的穩外資政策,可以觀察到我國穩外資方面的新特點和新趨勢。隨著各項舉措落地見效,一個致力於實現高質量發展、堅定開放合作的中國,將為世界注入更多信心和動力、帶來更多合作共贏新機遇。
加快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
除近年來政策持續強調的引資領域如高技術制造業外,《方案》特別提出,“支持試點地區抓好增值電信、生物技術、外商獨資醫院領域開放試點政策宣貫落實,對相關領域外商洽談項目開展‘專班式’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推動項目盡早落地。適時進一步擴大電信、醫療領域開放試點”,這一舉措為電信、醫療等服務業領域的進一步對外開放釋放出積極信號。
電信業擴大對外開放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舉措。電信業的對外開放程度對我國電信業務的國際競爭力和發展潛力具有重要影響。2024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相關部門制定《關於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於北京、上海、海南、深圳4地試點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等多項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等重要引資政策文件明確提出,“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得益於一系列相關政策的持續推動,截至2024年底,已有2343家外資企業獲准在華經營電信業務。《方案》提出適時進一步擴大電信領域開放試點,是對電信業開放政策的進一步補充,對於促進我國雲計算、物聯網等前沿技術的迭代升級、推動電信業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以及服務新發展格局的建設,都具有深遠戰略意義。
為擴大醫療服務供給提供新的動力。2024年11月,《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以及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並購公立醫院)”。隨著人們對醫療健康領域的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多元化和國際化等新特點,外商獨資醫院將為滿足我國居民的醫療需求提供新的路徑和選擇,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的多樣性,有助於推動我國醫療健康體系的現代化和國際化進程。
從引導投資方向來看,進一步擴大開放試點的領域均為我國市場規模龐大且增長潛力巨大的行業,這體現了國家對戰略性、前瞻性行業外資流入的高度重視。隨著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加速,特別是在制造業和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202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將修訂並出台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以進一步引導外資企業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關鍵領域,為穩外資提供更好政策支持。
加大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支持力度
《方案》提出,“研究制定鼓勵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政策措施,促進外資企業在華所獲利潤更多用於再投資。開展外資企業境內投資信息報告試點”。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是指在某一個時期內外資企業以追加投資和留存利潤進行的再投資,包括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再投資,是我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重要來源之一。通常而言,當一國的外資存量規模積累到一定程度后,促進存量外資轉化比尋找增量外資更為容易。2018年發布的《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就是鼓勵外資企業通過遞延納稅的方式進行留存利潤再投資的重要舉措。該政策實施以來,外資企業利潤再投資表現亮眼。2018年至2023年,我國外資企業累計享受遞延納稅的再投資金額已達6603億元,吸引外資企業再投資效應已經開始顯現。此次《方案》的出台也是吸引外資企業再投資的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針對性,一方面,能夠提高外資在華的資金循環效率﹔另一方面,通過開展外資企業境內投資信息報告試點,有助於監管部門更精准掌握外資企業的投資動向,為后續的政策優化提供數據支持。
支持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
《方案》提出,“允許外商投資性公司使用境內貸款開展股權投資,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為跨國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總部型機構提供便利”。原有政策框架對外資企業在境內貸款的資金用途方面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此次政策調整后,外資企業可以更為靈活地利用境內金融資源,擴大業務布局。結合近年的匯率變動情況看,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由2022年年初的6.3794攀升至2024年年底的7.1884,促使外資企業更傾向於利用人民幣等低息貨幣融資后償還美元等高息貨幣債務。在此背景下,這一舉措將有效降低外資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面臨的匯率風險和融資成本,增強其在我國境內資金的靈活性,最終能夠促進外資企業在華設立區域總部以帶動更多高質量外資落地,進而推動更高層次的經濟合作與發展。
進一步保障市場規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方案》提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把外資企業的國民待遇落實到位”“盡快制定出台相關文件,明確政府採購本國產品標准,確保不同所有制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鼓勵外資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備案,堅決打擊進出口環節侵犯外資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等,這些舉措有助於進一步推動我國市場環境的優化,加速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從國際投資經驗看,東道國政府能否提供一個穩定、可預見且公平的市場環境是吸引跨國公司進行初次投資或再投資的關鍵因素之一。為更好發揮我國市場優勢,202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2025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對涉企行政檢查作出系統全面規范,提出“加強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檢查於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此次《方案》中的相關舉措實際是政策的延續,通過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和落實國民待遇,建立保障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框架,減少因政策不確定性導致的資本外流傾向,增強外資企業對中國市場的信心。
(作者:范黎波,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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