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調研組
2025年03月17日08:32 來源:經濟日報
近年來,各地大力提升營商環境,對經營主體“無事不擾、有事必到”漸成趨勢,這是對政府和市場關系認識不斷深化的一種體現。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既不能越位擾企,又不能失位不管不問,而要盡可能紓企業之困、固市場之本、培創新之元,為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護航。
不久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必須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列入新時代做好經濟工作的規律性認識。這是順應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新要求,推動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實現最優資源配置效果的科學方法論。
科學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
統籌用好“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是我國改革進程中的一個關鍵命題,更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
歷史地看,對於政府與市場關系這一話題,最初的思考和討論起源於市場失靈。一次次經濟波動,反復証明市場不是萬能的,從而產生了對政府干預的需求。而如何在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之間尋找平衡點,市場經濟國家都經歷了周期性的“鐘擺”。總結其中的歷史經驗,可以看到,理想目標應當是既能充分發掘經濟潛能、釋放內在活力,又能有效彌補市場失靈、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從而實現資源配置效率、國家經濟利益、國民福祉的最大化。
我國在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根據實踐拓展和認識深化,不斷探索政府和市場關系的科學定位,努力破解這道經濟學上的世界性難題。新時代以來,從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調整為“決定性作用”,同時強調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再到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必須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提升到規律性認識的層面,把“放得活”“管得住”明確為經濟秩序的標准,表明我們黨對這一重大問題的認識,一直不斷深化。實踐表明,政府和市場在推動經濟發展中各有自己的作用,既不能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總量基本每1年到2年就突破一個10萬億元的關口。10多年間,實現了從50多萬億元到130多萬億元的歷史性躍升。綜合國力得以顯著增強,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既發揮了市場經濟長處,又發揮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政府與市場,各具特點、各有所長,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市場的優勢關鍵在“有效”。一個高水平的、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可以借由供求、競爭、價格等機制,激發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引導、調節資源的流向和流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從而推動生產力發展。
政府的作用關鍵在“有為”。無論是制定科學合理和公平公正的制度規則,確保市場活動在有序的框架內進行,還是當好市場運行的裁判員,及時彌補市場失靈和維護市場秩序,抑或是通過宏觀調控熨平經濟波動,都要靠政府有效作為。
應該看到,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是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變化而動態演進的,隨著社會主要矛盾、技術經濟條件、外部發展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來明指出,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而需要綿綿用力、久久為功。
打破“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循環
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系,旨在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這是對“一放就亂、一收就死”循環的反思結論,也是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關系上講辯証法、兩點論的集中體現。
對於“放亂收死”現象的辨析與施策,一直是經濟理論界的熱點話題。其爭論的焦點,包括了地方政府競爭、軟預算約束、經濟比例失調、產業政策失當等各個方面﹔其爭論的交集,歸根結底還落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比如,政府角色的“錯位”“缺位”“越位”,不合理的限制性規章制度過多,行政審批過細、干預較多,而在提供公共產品、改善營商環境、增進機會均等等領域,政府的職能反而不到位。不少矛盾處理也沒有納入法治軌道,缺乏以契約精神約束經營主體和政府行為的社會環境。落實在當前經濟發展實踐中,一些傾向應引起我們的警覺並加以糾偏。
一種傾向是“看得見的手”成了“管不住的手”。比如,中央早就提出要破除地方保護主義,但一些地方仍要求企業到當地發展時必須在當地設廠,以市場換產能,以便把稅收留在當地,影響公平競爭。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發展新質生產力時,以布局新產業新賽道的名義,在稅收、土地和勞動力成本上大規模讓利,不計成本地招商引資,出現“大干快上”、同質化嚴重的現象,導致不同地區為爭奪市場比狠式“內卷”。又如,一些領域和地方濫用行政裁量權、執法不公正,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的現象仍然存在。
一種傾向是“看得見的手”成了“用錯了的手”。一些地方政府對經濟發展大包大攬,批土地、上項目、擴投資,甚至直接扮演經營主體的角色,出現了“政府公司化”傾向﹔有的直接介入市場資源配置,通過行政手段將資源配置到特定領域,攪亂了正常市場秩序﹔還有的地方政府過多運用行政命令干預經營主體,而不是運用市場的辦法、經濟的辦法引導經濟發展,政府“任性”導致一些政策和措施的隨意性比較大。針對同一件事,多個部門均具有政策制定權和解釋權,並且即使是對同一文件,不同地區不同部門解讀迥異,進而在執行中發生偏離乃至沖突。
一種傾向是需要“看得見的手”的時候“看不見”了。在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需要政府之手干預的時候,反而指望市場之手“顯靈”。比如,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一些新興產業出現的“內卷式”競爭,既有地方政府盲目上馬、加劇供需失衡的原因,也有對低價低質、無序競爭監管不力的原因。在社會保障銜接、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管理領域,一些地方出現“該出手時不出手”現象,影響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此外,一些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導致職責缺位和效能不高,產生了不少“管理飛地”和“三不管領域”。
政府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並存,不僅束縛了經營主體活力,阻礙了市場和價值規律充分發揮作用,還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或加劇了市場失靈的問題。接受經濟日報採訪的專家指出,其中既有路徑依賴的因素,一些地方跳不出“思維定式”,不適應新情況、新要求,抓經濟仍靠過去的“三板斧”﹔也有本領恐慌的原因,一些領導干部不知道哪些該為、哪些不該為,干脆“無所不為”,后果是既管不住,也影響了“放得活”。
解決好影響市場作用有效發揮的問題,又要解決好政府作用缺位、越位問題,關鍵靠改革。要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為目標,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培育市場體系。
放要放得活、管要管得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應當而且能夠實現活而不亂、活躍有序的動態平衡。”其中,政府職能轉變勢在必行、規范政府行為必須推進。隻有堅持“看得見的手”既有所為又有所不為,不錯位、不越位,才能讓“有形之手”的力量用在“點兒”上,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
政府有所為,意味著要加快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通過完善立法、嚴格執法,獎勵守信、懲戒失信,讓市場行為有法可依、違法必究﹔意味著要完善市場規則並帶頭遵守規則,通過堅決懲治腐敗、保障公共安全等優化市場環境,著力矯正市場失靈,規范競爭秩序﹔意味著要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切實優化規劃引導,針對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更意味著要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使全國統一大市場成為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大舞台。
政府有所不為,就是要尊重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既不能當“甩手掌櫃”,也不能把這隻“看得見的手”伸得過遠、管得過多,防止對微觀主體活動的不當干預。政府行為越規范,市場作用就越有效。新年伊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公開發布,要求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加強依法行政﹔各地兩會上,一系列具體舉措相繼推出,山東要求建設“魯執法”平台,集中整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雲南強化省級“一盤棋”統籌,規范招商引資行為……這些無不傳遞出明確信號:進一步管住政府的手,用法治的缰繩牽住權力的野馬,讓政府行為運行在法治軌道上,為市場的自由馳騁騰出廣闊空間,保障經濟社會有序、蓬勃發展。
進一步看,無論是“有所為”,還是“有所不為”,目標都是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
“放得活”的“活”,是市場之活,活而有序,才能高效率地配置資源﹔“放得活”的“放”,主體是政府,該放的要堅決放,放水才能養魚,促進市場的“活”。與此同時,針對“一放則亂”的可能性,也必須考慮如何“管得住”。當然,“管”和“放”都是手段,要明確“活”才是目的,避免把“管住”變成“管死”。
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達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是實踐智慧,也是治理能力。把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強化系統觀念,完善市場機制,形成政府和市場高效協同配置資源的合力,才能促進優勝劣汰,匯聚創新要素,讓各類要素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形成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地盡其力、貨暢其流的發展局面。
(調研組成員:本報記者 曹紅艷 顧 陽 牛 瑾 歐陽優 黃 鑫 熊 麗 執筆:歐陽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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