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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城市建設和發展

楊 軻

2025年02月25日08:4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體現了人民在城市建設與發展中的主體地位,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城市工作中的生動寫照,也是中國式現代化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集中體現。

人民群眾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主體。現代城市在高速發展的同時往往伴隨一系列無法避免的“城市病”,而“城市病”的產生,除了是城鎮化快速推進的結果,還在於城市建設主體的缺位與錯位。在西方,關於城市與人民關系的反思多局限於價值層面,始終無法擺脫資本主導和資本邏輯,缺乏實踐基礎,難以落地生根。在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廣大人民群眾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主體地位”。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建設和治理的每個環節都應將人的需求、人的福祉和人的發展置於首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重大原則之一,就是要堅定不移地站穩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人民立場。隻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才能讓城市的治理效能真正體現為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智慧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強大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尊重市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人民是城市經濟活動的主體,商貿、生產、服務等各個領域都離不開人民的勞動與智慧﹔人民群眾的意見與建議是城市規劃和管理的重要參考,有利於推動破解發展難題、提升改革成效﹔人民是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力量,城市環境保護、綠色發展、節能減排等都需要依靠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和支持。隻有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調動人民群眾參與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問效於民,才能匯聚起推動城市發展的強勁動能,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人民福祉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的目標指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無論是城市規劃還是城市建設,無論是新城區建設還是老城區改造,都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人民群眾的需求”。要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走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的高質量發展路子,努力創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良好環境,讓人民有更多獲得感,為人民創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我國的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我國的城市寄托著人民的殷切期望,城市建設要把最好的資源留給人民,為人民群眾提供精細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人民滿意是城市建設和發展效果的檢驗標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建設人民城市,要以民評民說為標准、民意民聲為依據、民願民盼為方向,順應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期待,從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樂業各方面提高城市生活質量,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持續推動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成績。隻有注重人民的需求和利益,才能推動城市發展實現質的飛躍,進而促進全社會的共同繁榮與進步。在未來的城市建設中,我們應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每一座城市都真正成為人民的幸福家園。

(作者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副總編輯、《學術前沿》總編輯)

(本版由人民論壇雜志社組稿、人民日報社理論部編輯)

《 人民日報 》( 2025年02月25日 09 版)

(責編:代曉靈、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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