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曉剛
2025年01月23日08:19 來源:光明日報
【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科學技術要打頭陣。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提出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等一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部署。新時代新征程,加快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著力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科技強國的必然要求。
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的重大意義
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是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的重要環節,能夠更好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擁有“源頭創新”能力和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企業,催生具有市場競爭力、國際影響力的產業集群,有力推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強化前沿性、顛覆性科技攻關的迫切需要。企業既是市場競爭的主體,也是科技創新的主體。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有助於提升企業創新要素配置體系化能力,形成創新資源優化配置機制,發揮企業科技創新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進而有效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破解“卡脖子”問題,全面提升技術創新效能。
推動組織框架創新、組織效率提升的現實需要。推動科技創新組織體系化,實現更加高效的“有組織科研”,要求完善國家創新體系。一方面,有助於完善決策機制、激勵機制與治理機制,建立有效的科研組織模式、創新資源配置模式和創新產出模式,提升科研人員積極性、團隊協作意識以及創新產出有效性﹔另一方面,有助於不斷增強科研組織能力,實現研發合作網絡化、創新資源共享化和信息交流暢通化,提升技術生產、配置、產出和擴散能力,全面提升創新組織效能。
加快形成高質量高標准人才制度體系的內在要求。高質量高標准人才制度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科技人才選拔培養體系、流動使用體系、評價激勵體系和發展保障體系等。完善國家創新體系不僅有助於滿足重點創新產業、科技產業領域創新人才需求,實現科技人才開發與產業發展深度對接、融合聚變,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與人才鏈的耦合匹配和精准對接,也可以聚集創新智力、釋放科技人才創新潛力,提高承擔科技攻關任務的人才隊伍的組織化程度和集成攻關能力。
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原則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必須堅持市場導向,尊重和把握好科技創新的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科技創新領域選擇、技術路線抉擇、自主創新能力把控及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這既有助於避免科技創新產品和服務供過於求、供不應求,引導創新資源流向最具潛力的科技創新領域,實現技術市場供需平衡,提高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又有助於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與市場需求相匹配、與產業結構相適宜,推動科技創新成果更加順利地由實驗室走向應用場景、商業市場,快速轉化為實際生產力和經濟效益。
堅持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既需要發揮企業在基礎研發上的優勢,又需要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示范應用和產業化中的主體作用,進而培育發展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創新龍頭企業,推動“鏈主”企業牽頭組建產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聯合體,構建中小科創企業培育發展體系,帶動培育一批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向硬科技拓展、向科技制勝新賽道發展。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樹立不是孤立的,必須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協同創新,增強企業技術創新、產品供給與市場需求的聯動性,提升企業技術、專利、標准、品牌等市場競爭力。
堅持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科技創新是產業創新的根本驅動力,產業創新為科技創新提供應用場景和需求反饋。堅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是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原則,既有利於促進技術應用、擴散,推動產業結構高級化、合理化,實現新舊動能轉換﹔也有利於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擴大技術創新的應用市場和產業化空間,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應堅持以高質量科技供給、高能級科創平台建設、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高效能創新生態打造為准則,實現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互融互促,以科技現代化和產業現代化為中國式現代化賦能。
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的關鍵舉措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第一動力。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要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緊緊圍繞產業和企業實際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孵化中心等重要載體,在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構建科技金融支撐體制、健全科技人才支撐機制、完善創新成果轉化機制等方面持續發力。
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在遵循科學規律、把握總體趨勢的前提下,立足科技前沿重大任務、國家重大需求和地區發展需要,通過主動謀劃、定向培育和積極布局,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攻關,以網絡化、系統化和體系化攻克關鍵核心技術。著力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充分發揮國家科研資源優勢,依托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等科研力量,吸引國內外頂級科學家團隊等創新智慧,積極承接重大基礎研究和科技攻關項目,加快形成前沿性、交叉性、顛覆性技術原創成果,提升“從0到1”原始創新能力。著力搭建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平台,組織社會、企業、市場各方資源牽頭或參與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平台建設,積極搭建一批共享實驗室、試驗平台和研發中心,建設涵蓋驗証中心、中試平台、技術標准的全鏈條一站式服務平台,支持開展研發創新平台標准化試點示范建設。
加快構建科技金融支撐體制。做好科技金融這篇大文章,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完善針對不同階段科技型企業的多元化、差異化融資機制,為各類科創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動提供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鼓勵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初創期科技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積極開展並購貸、科創人才貸、認股權貸在科創企業的試點工作,為成長期科技企業提供長期穩定的金融支撐。強化重大技術攻關風險管理與保險保障支持,構建多層次的科技金融產品體系,強化重大科技公共風險分擔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建設,打造“科技—產業—金融”良性互動生態圈。一方面,健全銀行、証券、基金等金融機構風險分擔機制,強化風險分擔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深入開展科技金融、數字金融創新監管試點建設,發揮新型金融監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金融科技監管水平。
健全科技人才支撐機制。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培養一批、使用一批、造就一批拔尖創新人才、世界一流科學家、領軍人才、緊缺人才、實用型專業人才和創新型團隊,不斷打造科技創新人才高地,全面提升科技人才效能。堅持以自主培養、擇優選拔的方式建立科技人才培育體系,推動人才選拔規則、流程、方法制度化,推動人才培養組織、管理、資助制度化,提升人才選拔、培養效能﹔健全科技人才流動體系,實現人才評價組織、方式、標准等變革,推動人才激勵方式、工具等制度化,提升人才評價、激勵效能﹔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創建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學科領域、行業類別、人才層次的特點實行差異化評價,推動科研經費資助規模、資助強度以及資助方式創新﹔以經濟收入、法律制度和激勵機制為核心形成科技人才發展保障體系,既要強化人才發展的資金、住房、薪資等經濟保障能力建設,也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專利價值保護等法律法規保障能力建設,還要強化獲得感、滿足感等精神激勵。
完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機制。組建和培育一批新型研發機構,依托創新孵化平台,以企業發包、院所承包等合作形式,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牽引、產學研用一體化的創新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探索“企業+學院”“企業+學科”“企業+科技平台”等模式,並通過委托研發、企業孵化等途徑,形成科技成果“一邊研發、一邊轉化”的快速產業化機制。打通專利轉化運用的關鍵堵點,暢通產業價值鏈,重點關注高校、科研機構以及中小企業,優化職務成果轉化管理模式,完善專利轉化容錯機制,採取類型化、整體性的動態價值評估方式,降低技術轉化阻力。同時,完善收益分配機制,激發權利人進行技術產業化的內在動力。
(作者:任曉剛,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科技智庫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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