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元魯
2024年12月24日08:20 來源:光明日報
【新書推介】
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產生的紙幣,出現在北宋時代的四川成都,對交子的研究歷來是西南財經大學與四川錢幣金融學界的重點領域。西南財經大學的“貨幣証券博物館”擁有豐富的文物和館藏,使其貨幣証券及金融的研究建立在豐富的史料基礎之上。
日前,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千年交子與中國貨幣金融》一書。該書以交子的產生為開端,以紙幣的發行為線索,講述了千年以來中國的貨幣史與金融變遷史,以貨幣理論、金融理論貫穿全書,在豐富史料基礎上講解貨幣學和金融學規律。該書提出若干對交子研究的新見解,如宋仁宗祖母皇太后劉娥在交子改由官府發行,成為法定貨幣中的作用﹔對益州交子務地址設立在益州衙署的考証﹔對交子釋名的新解讀等。同時,從宏觀著眼、微觀著手,對中國古代以借貸為中心的金融活動情況、近代外國金融勢力對中國財政與社會的影響、中國傳統金融機構的興衰、新式金融機構的興起及國家金融資本的建立等話題展開了深入論述。
以交子發行為開端,中國的貨幣形態從單一的金屬貨幣發行與流通時期,進入紙幣與金屬貨幣混合流通時期。官交子發行八十三年后,因不斷超發而幣值大跌,終被廢棄而改為“錢引”。在交子之后,歷代王朝都發行過紙幣,如南宋發行的“錢引”和“會子”,金代的“交鈔”,元代的“中統寶鈔”和“至元寶鈔”,明代的“大明寶鈔”,清代的“大清寶鈔”等,但均因彌補財政虧空而不斷大量超發,最終喪失信用。各個時代的思想家和官員也提出過一些貨幣理論,尤其在紙幣產生后,對如何維持紙幣的穩定進行過若干探討和實踐。如南宋的“稱提之術”,即如何調控紙幣的發行數量和回籠紙幣,以保持紙幣幣值﹔元代的“以紙代錢”,即發行不兌現紙幣的《至元寶鈔通行條劃》方案﹔清代對紙幣與金屬貨幣“虛實相權”理論的討論等。但這些討論均未觸及紙幣發行的核心因素——國家信用。直到清代,政府和學界仍然沒有完全了解和掌握紙幣發行的規律,也難以控制紙幣的發行與流通,因此主導貨幣仍是白銀和銅錢為主的金屬貨幣。
宋代到清代的貨幣以金屬貨幣為主,表明社會以自然經濟為主,並不需要大量的貨幣作為交易支撐,但因主要金屬幣材銅的產量不高,導致歷代王朝的鑄幣量長期偏少,不能滿足商品經濟水平不高條件下的貨幣需求。如唐代中后期,每年的銅幣鑄造額僅十萬貫左右。北宋遠超唐代,每年銅幣鑄造額達三百萬貫左右,但因大量銅錢外流或被銷鑄,仍然出現錢荒的現象。從唐宋到明代,不得不分別採用了錢帛兼行、鑄造鐵錢、實行省陌、發行紙幣等方式,對錢荒進行緩解。即使是元明兩代用國家權力強制推行不兌換紙幣,都無法取代以銅錢為主體的金屬貨幣的地位。明清時期商品經濟進一步活躍,從明代后期開始,隨著美洲白銀的流入,金屬貨幣已基本可以滿足社會商品流通的需求。從這一歷史過程可以看到,交子出現后,紙幣在金融體系中始終沒有佔據主導地位,紙幣發行理論與紙幣發行制度歷經千年沒有出現重大突破。
該書對國家信用與紙幣發行的關系和歷史發展進行了詳細論述,反復強調國家信用是紙幣發行流通的前提和基本條件。從宋代到清代屢次發行紙幣,但都未認識到紙幣的根本價值是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超發紙幣實質是不斷透支國家信用。甚至民國時期法幣的發行,仍然因濫印紙幣引起嚴重通貨膨脹,使國家信用崩潰。歷經千年,國家信用都未在紙幣發行領域真正建立和鞏固起來。直到新中國成立后,人民幣的發行完全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紙幣的穩定以國家控制貨幣流通量和社會商品總價值相適應作為堅實保証,才從根本上解決了這一問題。即使在計劃經濟時期,票証一度成為紙幣的補充,也未影響人民幣的穩定。
改革開放后,我國的金融制度有了新的發展,紙幣在增發條件下如何保持穩定性,如何對貨幣形態的變遷作出理論解釋,如何理解金融體制、金融市場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成為當代貨幣與金融學者面臨的重大責任。該書解讀和評論了當代貨幣與金融思想的變遷,並圍繞貨幣政策的擴張性與緊縮性、電子貨幣的分散式發行與傳統銀行功能之間的關系、數字貨幣與主權貨幣的關系等問題提出了有價值的觀點。
(作者:謝元魯,系四川省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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