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勝
2024年10月09日08:23 來源:光明日報
【黨史鉤沉】
諺語有雲:“走千走萬,不如淮河兩岸。”這是沿淮美好生活的生動寫照,但自南宋初期黃河奪淮之后,淮河水患頻仍。特別是1938年花園口決堤后,淮河水系遭受嚴重破壞,導致災情加劇,嚴重危害人民生產生活。中國共產黨在抗戰烽火中挺進敵后,在淮河流域創建了淮南、淮北、蘇北、蘇中等抗日根據地。雖然處在嚴酷的戰爭環境和落后的物質技術條件下,但中國共產黨積極組織開展大規模防汛和河道疏浚等水利建設。淮北行政公署、新四軍等組織軍民先后修筑洪澤湖大堤和淮北大堤等防洪堤。蘇皖邊區政府整修蘇北運河堤防。沿淮各地全面疏浚河道,建設水利灌溉工程。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治淮實踐,不僅增強了根據地抗災能力與農業生產能力,給兩岸人民減輕了水患之苦,同時也為新中國成立后全面治淮提供了寶貴歷史經驗。
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証。中國共產黨是為人民奮斗的政黨,是團結帶領人民治理淮河的最可靠領導力量。中國共產黨始終高度重視沿淮解放區和根據地人民的生產生活,1946年蘇皖邊區政府發布興修水利的訓令,明確指出,“所轄境內,湖泊廣袤,河流縱橫,水利工程極關重要,若不積極加以興修,對人民生命財產之危害,殊不堪設想”(《蘇皖邊區政府關於興修水利的訓令》,《蘇皖邊區政府檔案史料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頁)。“興修水利”成為施政綱領和建設方案中的重點內容,即便當時財政極端困難,邊區政府仍竭力撥款撥糧興修水利,治理水患,僅1949年上半年蘇北水利工程就支出“工資米一千二百萬市斤”(《蘇北治水工程完成》,《大公報》〔香港版〕1949年7月5日2版)。黨員干部在水利建設中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如1943年大汛,淮河大堤有潰決之勢,新四軍第四師師長彭雪楓親率全體干部領導群眾搶險,他更是帶頭跳進急流之中,在大家的頑強拼搏下,險情最終得以化解。在黨的正確領導下,解放區與國統區治水效果高下立判。國統區的“水利建設雖在大后方平靜的環境下,並且工程師和物資較之敵后解放區容易解決的情況之下”,卻是“亦多停頓”,而解放區在短時間內就完成了眾多“巨大險要的工程”(《敵后解放區的水利事業》,《解放日報》1944年10月3日1版)。防汛和疏浚河道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也讓中國共產黨贏得了民心。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真正是自己的政府,蘇北解放區老百姓說,“共產黨幫助我們開了河,我們睡著都笑醒了”(《蘇北敵后解放區疏濬了八條河》,《新華日報》〔漢口重慶版〕1944年7月28日2版)。正因如此,在解放戰爭中,淮河流域的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支前,僅淮海戰役就有500余萬群眾全力支援前線,有力地保証了人民軍隊節節勝利。
人民群眾是力量源泉。中國共產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們黨把群眾路線貫徹到治淮全過程之中,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凝聚廣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依靠人民,在征求意見方面,中國共產黨將水利計劃“拿到群眾中去討論修正”,使得“政府的計劃變成為群眾的計劃”(《蘇北皖中解放區普興農田水利》,《新華日報》〔漢口重慶版〕1945年7月22日2版)。在技術學習方面,由於解放區缺乏工程師和儀器,就向有經驗的工人和農民學習。在1944年修筑淮河大堤中,“雖沒有水平儀之類的精細儀器,但是卻從群眾那裡學來了新的測量方法”(《興筑淮河大堤與閘門的艱苦工程》,《拂曉報》1944年6月11日4版)。積極動員組織群眾,通過口號宣傳、先進典型教育等方式激發群眾的勞動熱情。在修筑運河堤壩時,提出“災民快來修運堤,既防水災又能飽肚皮”,“要想庄稼好,運堤先修牢”等口號(陶勁鬆:《蘇皖邊區政府時期的水利建設》,載《淮陰文史資料》第10輯,中國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385~386頁)。1945年,蘇皖邊區政府發布《淮北蘇皖邊區勞動英雄模范工作者選舉與獎勵辦法》,在各工程段發動勞動競賽、獎勵挑河英雄,激發了群眾的勞動積極性,大大提高了效率。1946年的運河修復工程就讓中外水利專家大為驚嘆,“動員民伕非常踴躍……解決了大部分春荒,並使他們了解到修堤的切身意義,由‘官堤一變為民堤’,這在整個運河史上是一個創舉”(《中外水利專家表驚異》,《新華日報》〔華中版〕1946年6月1日1版)。
團結治理是重要保障。中國共產黨領導治河之所以能夠取得重大成效,還在於黨始終把統一戰線擺在重要位置,堅持大團結大聯合,推動形成治淮的強大合力。黨和政府不僅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還注意團結運用士紳等各階層的力量。在機構設置中,各縣水利委員會和工程處委員會貫徹“三三制”原則,如“泗南小河灘工程處委員二十人”,其中“地主二人,富農二人,中農九人,貧農三人,雇農四人”。在決策實施中,各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一切問題經過討論”后執行(劉寵光:《今年春季水利工程總結》,載《政府工作》1944年第31輯,第8頁)。在經費負擔中,注意解決好各階層群眾現實利益問題。《蘇皖邊區興修水利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水利工程經費的負擔,“應按照地畝土質好壞及實際收益情形,分等則負擔之,其分配比例,根據各地區具體情況,以民主方式評定”。同時要求負擔“不得超過該受益地全年收獲量百分之三十”(《蘇皖邊區興修水利暫行辦法》,載《蘇皖邊區政府檔案史料選編》第207~208頁)。在公興河工程中,各階層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效果良好,“富人都說我們用一點糧食賣工也很高興,數目不多,拿的也不吃力,窮人可以得救了,今年水災也可以沒有了”(《漣水縣修浚公興河總結報告》,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149—001—0044)。黨領導下的治淮“是真正為廣大人民服務的,因之各階層人民都願全力參加這一工作,再加上正確的領導,和龐大的部隊勞動力的支援,一切困難就迎刃而解”(《敵后解放區的水利事業》,《解放日報》1944年10月3日1版)。
調查研究是重要方法。我們黨在領導治淮過程中,注重通過調查研究充分了解情況,找到有效方法。1941年,黨中央發布毛澤東同志起草的《關於調查研究的決定》和《關於實施調查研究的決定》,調查研究成為全黨重視的工作和決策方法。1944年,淮北行署建設處處長劉寵光指出,“水利工作始終貫穿著調查研究與精密計劃的內容,任何粗枝大葉都要失敗的”(《一九四三年的生產建設總結》,載《政府工作》1944年第32輯,第15~16頁)。治淮調查研究由水利委員會直接負責,“進行測量水位,計算受益地畝,計算土方及需要動員人數,工作時間,人民負擔的程度,有何困難及解決辦法,作出計劃”(《淮北行政公署關於開展生產建設的決定》,《拂曉報》1943年11月30日2版)。調查研究是治淮工程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據。治淮工程遵循三項原則:“受益地多而群眾負擔輕”“能解決該縣主要水利問題”“與局部有利而全部無害”(《邊區第一次建設科長會議半年工作的決議案》,載《政府工作通訊》1944年第25輯,第13頁)。這都以周密細致的調查研究為前提。調查研究也是解決糾紛矛盾的重要依據。治淮關系不同地區不同群體的切身利益,遇到上下游糾紛問題時,“不要偏聽一面之詞,要經過詳細的調查研究,站在全面觀點,照顧局部利益”(《淮北行政公署關於開展生產建設的決定》)。在調查研究前提下“統籌兼顧”。如二河問題關聯泗南與洪澤兩縣,因有糾紛,故“決定由兩縣派人前往調查后決定”(《邊區第一次建設科長會議半年工作的決議案》,第14頁)。正是在細致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証的基礎上,水利工程得以順利開展。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團結帶領廣大人民,開啟了治理淮河的艱難歷程。淮河治理需要一代代中國共產黨人接續奮斗,這一時期及新中國成立后對淮河的持續治理,為淮河流域社會的良性運行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為新時代實施“淮河生態經濟帶”國家戰略提供了有效保障。
(作者:蔡勝,系安徽醫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安徽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近代治淮文獻收集整理與數據庫建設”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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