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薇
2024年06月13日08:10 來源:學習時報
妥善保護老年人的各項合法權益,尤其是充分照拂他們的養老保障,關乎社會穩定與和諧。近年來,隨著養老保險金規模的擴大,有的違法分子“盯上”老年人的養老“錢袋子”,通過打“假官司”、進行“假仲裁”等行為騙取、套取養老保險金。這不僅觸碰了司法高壓線,也違背了道德底線,必須依法打擊懲治。前不久,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前三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在民事訴訟監督中已發現存在虛假訴訟問題的案件1885件,其中不少案件涉及騙取、套取養老保險金。這些案件中,違法行為人往往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証明材料等手段,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或利用虛假勞動仲裁申請,以達到騙取養老保險金的目的。
在我國,根據社會保險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等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而補繳養老金參保應符合相關政策要求,其中的前提條件就是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法院、審計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是勞動關系的重要証明材料。因此,一些違法行為人受利益驅使,開始在勞動訴訟、仲裁上打主意,通過虛構勞動關系進行虛假訴訟,或利用虛假勞動仲裁申請確認虛假勞動關系,以滿足一次性補繳養老金的既定條件,進而獲取本不應由其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
此類騙取養老保險金的案件之所以多發,原因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違法行為隱蔽性強,導致“辨假難”。此類案件中,往往有所謂“中介人員”的參與,他們與違法行為人惡意串通,幫其尋找“虛構勞動關系”目標單位,偽造工資條、勞動合同等証明材料,為實施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出謀劃策,有的經過精心策劃和偽裝,提交的証據材料和訴訟理由看似合理且完整,這導致對事實真相以及証據的真偽可能難以做到及時發現、有效甄別。二是法律監督機制不足,導致“打假難”。我國在規制虛假訴訟騙取養老金方面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相關部門對於此類行為缺乏有效的警示、預防與懲戒措施,對追責的啟動程序、証據轉換、移送標准、具體移送的部門、立案標准等問題仍然缺乏可操作的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當事人的僥幸心理。
違法分子借助司法裁判的合法程序牟取個人非法利益,不僅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侵犯公共利益,更是對法律尊嚴、司法權威的嚴重挑舋和對社會風氣的敗壞,應當多措並舉予以遏制。
明確法律標准,促進精准有效打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虛假訴訟罪,加強對虛假訴訟的刑事打擊。借助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的形式參保繳費、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等行為,屬於騙取或套取國家社保基金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除清除繳費記錄、沒收補繳款、退回已領取的社保金外,還將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應通過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相關行為的認定標准、辦理程序和舉証責任,確定識別虛假訴訟等行為的方法,尋找案件偵破、處置的規律,為規制虛假訴訟提供有效的指引,正確把握保障當事人訴權與懲治虛假訴訟的關系,確保公正、高效地認定違法行為。已經查實的虛假訴訟騙取養老金案件,依法從嚴懲處,並通過建設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將符合標准的相關人員列入黑名單,提高違法成本,堅決讓不守誠信、不遵規則的當事人自食其果。
構建多元機制,加強預防監管。訴訟或仲裁程序環節的“截流”“堵塞”與“化解”固然重要,但源頭治理還要靠有效的預防。首先,建立養老金風險預警系統。對可能出現的騙取養老金行為進行預警和防范,升級賬戶的監控和管理,確定參保人員和單位異常或違規行為等的預警指標,對苗頭性問題提前查究。其次,強化訴前審查。在訴訟程序啟動前構筑好虛假訴訟的防范機制,司法機關通過設立專門的審查機制,對涉及養老金的訴訟進行初步篩查,發現虛假訴訟嫌疑的及時予以駁回,有合理懷疑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最后,嚴格審核制度。健全養老金的發放和管理制度,嚴格審查申領人的資格和條件,確保資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人手中。同時,人社部門、司法部門、公安部門等應建立協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互通信息、提高查處效率、切斷非法產業鏈。
運用科技賦能,防止虛假訴訟。要“打假”,必先加大甄別力度,把虛假訴訟准確“揪”出來。這需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識別能力、縮短驗証時間,讓更多虛假訴訟行為“現出原形”。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能夠對涉及養老金的訴訟案件進行深度挖掘,識別異常訴訟模式和可疑行為。例如,有的地方利用自然語言處理(NLP)技術分析訴狀和証據材料,檢測証據的矛盾點和不一致之處,及時發現虛假訴訟的蛛絲馬跡。在涉養老金的訴訟中,電子証據的保存佔據重要地位。通過區塊鏈等技術,可以確保電子証據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為后續的司法審判提供有力支持。同時,利用專業的數據恢復和取証技術,還能從已刪除或損壞的數據中提取關鍵信息,揭示隱藏在背后的欺詐行為。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守法意識。根治通過虛假訴訟騙取養老金行為,需要大力開展法治宣傳,引導社會公眾依法訴訟,弘揚誠信的社會風氣。一方面,通過多渠道宣傳,加強相關典型案例的選編、發布、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對虛假訴訟等違法行為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的認知度,在線上線下通過各種形式告知公眾誠信訴訟義務,釋明虛假訴訟法律責任,引導當事人依法誠信訴訟。另一方面,暢通和重視群眾舉報渠道,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公眾積極舉報存在虛假訴訟騙取養老金行為的個人或中介等,調動群眾參與積極性,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打假”氛圍,不斷壓縮虛假訴訟存在的空間,鏟除虛假訴訟滋生的土壤,進一步形成全社會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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