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方
2024年04月22日08: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作為“健全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內容。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是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關鍵舉措,為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深化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成為加強國家安全法學學科建設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重點從法學和國家安全學的交叉學科視角科學把握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的核心要義、實踐要求,為探索解決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在建設運行、效能發揮等方面遇到的各類問題提供法學理論支撐。
運用法學研究基本方法。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國家安全領域的具體體現。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有助於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切實以制度威力、制度優勢有效破解國家安全面臨的各種難題﹔能夠使各領域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設及其運行實施相互銜接、相互耦合、系統集成,發揮“1加1大於2”的整體效能。深化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既要立足國家安全法學的交叉學科定位,發揮好學科融合發展、知識綜合創新對於認識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制度特征、運行規律等問題的優勢,也要彰顯法學研究的思維、方法、特色、價值關懷,堅持以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為指導,從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出發,圍繞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如何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新理論、開辟新領域、探索新路徑,為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提供學理支持。
服務國家安全戰略需求。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是為了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深化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要站在以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高度,深刻認識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已經出現和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挑戰,特別是聚焦研究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體系性、結構性重大威脅,研究可能遲滯或中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全局性風險,從法治建設層面探索如何構建能夠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這就要求把服務國家安全戰略需求的研究導向貫穿到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的方方面面,在探索如何以法治化手段形成全面維護國家安全的體系性合力和戰斗力中深化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確保法治建設有效覆蓋所有國家安全領域。
解決體系建設緊迫問題。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涵蓋國家安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監督、保障、宣傳、教育等各方面內容和全過程,涉及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黨內法規體系等諸多工作。深化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研究,關鍵要堅持系統觀念,把握國家安全法治體系不同部分、不同環節的地位、功能及其相互作用,堅持發展地而不是靜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統地而不是零散地、聯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觀察、認識和解決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面臨的緊迫問題。比如,如何協調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各項重點任務,抓基礎、抓關鍵、抓重點,以點的突破帶動面的提高。在科學立法上,需要研究法律規范的相互銜接、協調問題﹔在嚴格執法上,需要研究各部門執法資源共享、執法聯動問題﹔在公正司法上,需要研究統一法律適用標准問題﹔在全民守法上,需要研究權利和義務如何平衡問題,在解決問題中提高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實效性。
(作者為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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