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偉華
2024年04月08日08:25 來源:光明日報
人工智能是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引擎,是引領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關鍵技術。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應用開發對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經濟社會發展、全球治理格局等將產生重大變革性影響。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把發展人工智能作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戰略,力圖在新一輪全球競爭中掌握主導權。
據工信部最新數據,中國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超過5000億元,企業數量接近4500家,算力規模位居世界第二。相較於其他國家,中國人工智能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的領先優勢,不斷為中國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與此同時,以ChatGPT類大模型為代表的人工智能呈現出深度學習力強、更新速度快、跨界融合度高、自主操控性大等顯著特征,引發了世界各國對大模型人工智能的強烈關注與深切擔憂。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伴生而來的全球智能鴻溝加大、軍事武器濫用、隱私泄露嚴重、算法意識形態加深等現實問題,威脅著國家安全,攸關全人類命運。
協力促進全球人工智能治理
今年1月,美國智庫阿斯彭研究所發布《用人工智能展望網絡未來》報告,從正反兩個角度分析了人工智能未來可能改善和危害網絡安全的方式,並提出恪守網絡安全原則、主動規劃和管理人工智能工具、保持人工智能的透明度等引導人工智能助益網絡安全的七項建議,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網絡安全效益,減少網絡安全風險。
中國2023年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指出,各國應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的原則,不斷提升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公平性,協力共同促進人工智能治理。借助人工智能賦能網絡意識形態安全治理,完善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科技倫理原則與規范。
具體而言,一是辯証看待人工智能帶來的安全風險。全面認識人工智能發展帶來的重大機遇,客觀看待與人工智能發展伴生的多重安全風險交織疊加的問題,持續更新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理念,把握好、運用好發展與安全的辯証統一關系。同時,加深對人工智能技術內生、應用衍生等風險挑戰的研究,保持清醒審慎,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安全風險。二是明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目標。深刻認識維護國家安全與民族利益、促使人工智能造福人類是全世界協同治理人工智能安全的共同目標,牢牢掌握國家自主權與話語權,通過對話和合作凝聚國際共識。三是強化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科技倫理原則。堅持推動“科技向善”“智能向善”成為世界各國共識,深入開展科技倫理教育和宣傳,構建良好人工智能倫理氛圍,推動人工智能朝著安全可控、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強調增強發展中國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確保各國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主張開展面向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合作與援助,不斷彌合智能鴻溝和治理能力差距,有助於化解人工智能治理集體行動力缺失和治理方案碎片化的現實困局,推動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走向多邊主義和公平正義,增進世界各國對於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理解和認同。
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創造性提出與豐富發展,為人工智能的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命運與共、合作共贏始終貫穿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中國話語體系。
加強對人工智能的安全風險評估和管理,是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水平的關鍵環節。首先,落實人工智能安全工作責任制。確立人工智能安全主體責任人,清晰界定相關主體權利、義務及責任邊界,建立追溯和問責機制,明確各安全崗位的職責和考核機制,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和開展監督檢查等。明確人工智能技術的使用范圍,建立健全上下聯動的人工智能安全應急協調和通報響應工作機制,提高對人工智能安全的監管與干預能力,形成維護人工智能安全的強大合力。其次,加強對人工智能安全風險的研判能力。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安全風險等級測試評估體系,引入“數據收集—篩選—生成—交互—反饋”的全過程管理,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場景的安全性進行全面評估,確保其應用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倫理,避免出現不良后果。最后,打造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安全風險的治理共同體。加強政府主導,提升公眾對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認知和參與度,規范行業內的行為和准則,支持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公共文化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在人工智能安全風險防范等方面開展協作,積極推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從政府主導向“政府+市場”主導轉型。
人工智能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是實現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基石。一是構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制度體系。加強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頂層設計,持續深化人工智能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對人工智能安全涉及的相關領域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人工智能安全審查、跨境數據安全監管、人工智能安全服務認証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構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政策法規體系的“四梁八柱”。二是推動人工智能安全技術的創新。加強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制定實施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加大對高端芯片、傳感器件、關鍵算法等人工智能安全軟硬件核心技術的研發力度,提升人工智能算法的魯棒性和創新性,不斷突破升級人工智能安全技術。同時,規范科研共同體的自我約束,推動人工智能安全教育、技術、產業融合發展,探索優化應用場景的安全性,加速形成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的良性生態。三是持續培育人工智能安全的專業人才。強化人工智能安全的基礎研究和實踐能力提升,加大對交叉學科融合創新發展項目的支持力度,持續打造人工智能安全的高水平人才隊伍。
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安全國際合作
2023年11月,首屆人工智能安全峰會發布了《布萊奇利宣言》,意味著包含中國在內的28國在全球共同應對人工智能安全風險和挑戰方面達成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共識。在此基礎上,我們應從標准制定、司法合作、平台搭建、提升話語權等層面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安全合作方式變革。
一是建立國際人工智能安全的通用標准。針對人工智能算法行為不可控、決策機制難以解釋等問題,在倫理、監管、安全等方面為人工智能制定標准,以國際標准體系確保人工智能應用過程中數據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隱私性,促進各國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領域的協同發展。
二是推進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高質量司法合作。各國應加強立法交流與情報共享,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增強各國在人工智能安全領域的執法能力和協作能力,有效打擊人工智能犯罪行為,保障人工智能技術的合法合規使用。
三是搭建全球人工智能安全的共治共享平台。建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國際組織,秉持協商共治的原則,打破不同國家、不同地區間的數字權力區隔,共同推進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共治共享平台的建設。
四是提升中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方案的國際話語權。持續倡導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理念,充分發揮中國在聯合國、上合組織等多邊機制的積極作用,積極參與人工智能相關國際規則制定,加強面向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合作與援助,積極打造和推廣中國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成功模式,為保障國家安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智慧。
(作者:羅偉華,系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重慶市委黨校分中心特約研究員、重慶市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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