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
2024年04月07日08:17 來源:經濟日報
國辦日前印發《統籌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建設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加大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建設統籌力度,健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絡。這有助於打破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數據共享壁壘,破解金融機構中小微金融服務“不敢貸、不能貸、不願貸”問題,以信用賦能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中小微企業長期面臨融資難、融資貴,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抵質押物、基礎信用信息數據缺失,大量中小微企業信貸記錄信息較少甚至是完全的征信白戶。因此,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關鍵在於讓信用信息流動起來,為中小微企業增信。
近年來,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推進,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個中心、多個來源”的融資信用信息共享服務體系。其中,一個中心指的是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金融信用信息服務﹔多個來源指的是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地信用信息平台、市場化征信機構等。這一信用信息共享服務體系對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多平台和機構之間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島”。一是政府部門之間公共數據仍未完全打通,如一些垂直管理部門的數據能夠縱向歸集,但水電煤氣等公共信息數據則橫向散落在各地各部門,加大了整合共享難度﹔二是不同平台之間存在重復建設問題,且數據源分散,共享標准不統一﹔三是金融機構“多頭對接”各個信用信息平台和數據源,成本高且效率低。
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打破信息壁壘尤為重要。這需要進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破除各地各平台之間的“信息孤島”。《方案》提出,對功能重復或運行低效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台進行整合,健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絡,這是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缺信用、缺信息”難題的關鍵一招。
在統籌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建設、健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絡過程中,應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開放與安全兩對關系,實現信用信息高效整合、有序流通和安全共享。
一方面,在做大數據基數的同時,還應努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質效,加強數據質量協同治理,確保數據真實、准確、完整,提高數據連續性和時效性﹔另一方面,在深化信用數據開發利用的同時,還應著重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體權益保護。在數據共享、使用、傳輸、存儲各個環節均應強化安全意識,防范數據泄露風險,這是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絡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以高質量數據供給支撐高水平融資信用服務,更好發揮數據增信在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推動金融機構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對於暢通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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