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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分區管控,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林震

2024年03月26日08:3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加強分區管控,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蓋、精准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為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准管控。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202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時強調,“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作用,要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制度體系,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准管控”。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制度創新,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和美麗中國空間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推動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生態環境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現了生態環境從單一、分別治理到系統、整體治理的轉變。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推進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不斷健全生態文明領域的統籌協調機制,構建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的空間規劃體系,推行“多規合一”和“三線一單”等制度,加強對生態環境的統一監管。但在實踐探索中還存在制度認識不到位、體系不健全、應用廣度深度不足、責任分工不明確等問題。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不是要另起爐灶,而是要進一步明確分區管控制度建設的工作任務,厘清分區管控制度的定位和內涵,強化制度的應用創新和政策配套,更好地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為發展“明底線”“劃邊框”,而不是“一刀切”或“翻燒餅”,真正實現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

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也是生態環境依法治理的具體體現。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原則。2014年修訂環境保護法,首次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寫入法律。此后,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和43部地方性法規均對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管理作出規定。下一步,應進一步推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鼓勵制定更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同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准體系。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生態環境源頭治理、科學治理的制度設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質是要加強源頭治理、科學治理、精准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資源壓力較大、環境容量有限、生態系統脆弱的國情沒有改變。同時,我國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和復雜性要求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堅持分類差異化管理,要立足各類主體功能定位,把握不同區域生態環境的特點、承載力及主要問題,實施分區分類管控策略,實現生態環境管理的精細化。

《意見》由此明確了三類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單元——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功能維護﹔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其他區域保持生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提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科學化,除需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和天空地一體化監測以外,還要加強國家和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系統的信息共享,強化對數據管理、調整更新、實施應用、跟蹤評估、監督管理的支撐作用,提升智慧決策服務效能。《意見》提出,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首要任務就是制定以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為重點,以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以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為手段,以信息平台為支撐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以此作為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的藍圖。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有效治理的基本遵循。政策的有效性在於保持定力、嚴格落實、協同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堅持黨的領導,管控方案的編制要堅持國家指導、省級統籌、市級落地的原則,並要充分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的銜接。同時推進國家和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系統與其他業務系統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並且統籌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定期調整與動態更新。通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服務,加強區域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治理,支撐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服務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協同,在國家和省級層面設立統籌協調機構,依托分區管控方案協同推進區域和流域的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同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生態環境有關標准、政策等制定修訂中。積極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環境監測、執法監管等協調聯動改革試點,探索構建全鏈條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推動形成美麗中國建設的政策合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作者:林震,系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文明智庫中心主任、教授,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責編:黃瑾、劉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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