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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進高校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2023年06月10日09:4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依法促進高校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資政場】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深化科技評價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高校是基礎研究的主力軍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近年來隨著相關政策措施的不斷出台,高校創新動力得以激發,創新水平實現大幅提升,成果轉化能力顯著提高。

   不過,當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也存在“產權不清晰,教師深度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不高”“高校知識產權轉化率低”“專利質量參差不齊,數量龐大而質量不高”“搞科研的思維不適應市場,缺少專業中介機構”等短板。廣大高校需強化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護知識產權,完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和成果轉化機制,為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完善高校創新激勵機制,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2016年,科技部與教育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於總額的50%。修改后的專利法規定,“國家鼓勵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實行產權激勵,採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使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合理分享創新收益。”當前,高校應加快創造寬鬆包容環境,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激發創新活力。通過進一步壓縮會議、減少報表材料、解決報銷難題、優化考核機制等,減輕事務性工作負擔﹔完善科研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方式,動態調整績效工資總量,根據科研人員的貢獻大小,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比例﹔充分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激勵政策、加大成果轉化獎勵力度,依法制定股份、期權、分紅等相關激勵機制,讓科研人員享受更高的創新獎勵比例。如2022年實施的《江蘇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作為全國首部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的省級地方性法規,要求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規定科研人員應當向所在單位披露職務科技成果,且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從事創辦企業等活動。

   強化企業需求牽引和市場化導向的知識產權布局。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調查報告,2020年我國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為34.7%,其中,企業為44.9%,科研單位為11.3%,高校為3.8%。知識產權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市場,高校擅長探索基礎科學、前沿理論、應用科技等創新,卻不懂市場。知識產權要通過市場轉化獲得回報,進而形成良性循環的正反饋效應,應通過高效分工合作模式,讓高校專心科研創新,讓市場利益反哺高校。因此,應在法治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校企合作機制,加強產學研融合,著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向企業轉移轉化。各地可依法出台鼓勵政策,以企業技術需求和市場供給為導向,強化校企技術合作和技術服務支撐,促進企業與高校有效對接,厘清校企技術分配比例原則,加強協同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注重發揮高校人才聚集的優勢,組織高校科研人員、優秀博士生等深入企業現場調研,開展技術服務,解決企業難題,實現知識產權供給與需求的精准對接。

   創新專利運營轉化模式,推動高校知識產權落地。新修正的專利法增加了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有助於推動專利權利人一視同仁、簡便快捷地“一對多”許可。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快了專利轉化運用,實現由權利到收益的轉變。各地應積極落實法律政策,探索開展專利開放許可工作,創新轉化模式,喚醒高校“沉睡專利”,為企業開辟更廣闊的技術供給渠道。高校可成立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統一管理科研專利申請、開放許可、法律保障等工作,篩選有市場化前景、應用廣泛、實用性較強的技術參與專利開放許可。探索高校—服務機構知識產權聯合運營商業化模型,建立多層次、全鏈條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加速推進知識產權從高校“實驗室”走向企業“生產車間”。高校還可與企業、金融機構合作,推出專利開放許可融資產品、專屬保險產品等,降低知識產權轉化中的責任風險,為權利人開放專利許可吃上“定心丸”。比如,有的高校通過編制知識產權管理手冊、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信息檢索分析控制程序、知識產權控制程序等規范性文件,強化了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有效促進了科研成果轉化,也切實保障了學校合法權益。

   搭建交易運營平台,打造創新聯合體,促進協同發展。當前我國正在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從數量躍升向質量提高轉變,需要提供更專業、更便利的知識產權交易中介服務,更好地對接供需雙方。可完善相關法治建設,進一步完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交易制度,推動實施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制度。以《江蘇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為例,該條例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開展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對質量較高、具備市場前景的專利,實施開放許可。建議更多地方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以點帶面、共建共享”的原則,建立高校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提供從研發源頭到創新成果產業化的知識產權運營全鏈條服務。利用知識產權交易平台精准對接企業需求,開展高校專利挂牌交易、開放許可、交易托管、評估評價、在線交易等運營工作,形成以“效益優先、統籌管理、服務支撐、團隊專業”的知識產權交易機制,和“明碼標價、按需收費、公平合理、售后完善”的知識產權定價、交易體系。支持高校和龍頭企業、中小企業聯合組建重點實驗室、研究院、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產學研基地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發,探索專利所有權共享、收益權讓渡等合作機制,推動科技成果共享共用,讓高校、科研人員和企業都能從中獲益,以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

   (作者:劉麗,系沈陽師范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編:劉圓圓、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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