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開
2023年05月16日08:12 來源:光明日報
【專題研究:發展數字貿易 加快建設貿易強國】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機制,發展數字貿易,加快建設貿易強國”。推動貿易強國建設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應有之義,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其中,數字貿易將賦予貿易強國建設新動能和新優勢。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發揮我國海量數據和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對於暢通經濟循環,助力經濟全球化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全球價值鏈變革,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數字貿易是數字化基礎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的產物,是以數字技術為手段、以數據資源作為關鍵生產要素,提供數字服務與實現數字交付的新型貿易形態。由於數字貿易的應用場景和新業態、新模式還在不斷演進,人們對數字貿易的理解和認識不斷發展變化,目前國際上對於數字貿易尚無統一定義,但對其本質特征的看法趨於一致。一方面,數字貿易通過促進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貨物和服務貿易融合滲透,推動貿易全流程、全產業鏈數字化,實現貿易業態創新和貿易信息傳遞優化。另一方面,數字貿易通過數據流動強化各產業間信息和技術要素共享,使得以數據形式存在的要素和服務成為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交易對象。從全球貿易發展趨勢看,數字貿易將成為國際貿易的主體,預計到2030年,全球數字服務貿易佔全球貿易的比重將達到75%。2022年我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達到2.5萬億元,比5年前增長了78.6%,佔服務貿易進出口的比重達到42%,數字貿易發展趨勢良好、韌性十足。在全球數字經濟博弈日趨加劇的背景下,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將成為引領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
數字貿易賦予貿易強國建設新動能和新優勢
數字貿易為世界經濟注入新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數字經濟“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數字貿易在助推經濟全球化發展方面大有可為。一方面有助於降低國際貿易成本。數字貿易不僅有助於擴大交易范圍,而且有助於提高交易效率,能大幅度減少信息傳遞成本、交易費用和庫存成本,從而降低貿易主體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貿易壁壘。另一方面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度,促進國際市場統一。長期以來,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在全球貿易規則制定中佔據主導地位。在數字貿易條件下,涉及的企業更加多樣,觸及的國家更為廣泛,貿易規則制定的多方博弈更加明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共享全球數字紅利,但發展水平與利益訴求差異明顯,國際數字貿易規則需要更加代表不同發展水平國家的利益,建立更加普惠包容的貿易環境,讓更多國家和企業分享經濟全球化帶來的便利和世界經濟繁榮的成果。
數字貿易在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一方面,數字貿易通過更好地連接生產與消費,實現供需良性互動,促進整個產業鏈升級。數字貿易有利於充分發揮需求對供給的牽引和導向作用。隨著現代商業和數字技術的發展,消費升級等需求側的變化催生了諸如新零售這一類新的商業模式,數字貿易促使生產與消費之間聯系更加緊密,居民消費升級將有利於帶動生產端的技術革新。此外,數字貿易有利於充分發揮高水平供給對需求的創造效應。基於數字技術的新型貿易方式能夠更有效傳遞市場信息的變化,助力供給端搭建多樣化對接機制,增強多元化供給的適應性和創新能力。數字貿易通過創新商業組織和業態模式,加速推進供需兩端相互配合、協同發力,推動上下游、產供銷、內外貿一體銜接,有利於穩定國內生產,滿足消費和投資需求。另一方面,推動數字貿易開放發展有助於更好參與國際循環。中國數字經濟發展迅速,數字服務市場空間巨大,為全球數字貿易參與者提供了無限可能,有力維護了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此外,企業是市場活動的微觀主體,我國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影響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數字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近年來,中國在電子商務、網絡通信等領域涌現出一大批優秀企業,積極推動國內企業參與國際市場,有助於提高中國數字貿易在全球范圍的影響力。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必須更好發揮貿易對商品和要素流動的促進作用,著力推進內循環自立自強,深度參與全球競爭,在更高開放水平上形成良性循環。
數字貿易是推動全球價值鏈變革的加速器,有利於我國贏得國際經貿戰略主動權。數字技術推動全球價值鏈分工重構,改變價值鏈分工連接方式和要素參與價值創造方式。一方面,數字化推動重塑全球利益分配格局、轉變價值鏈分工模式,進一步提高全球價值鏈分工的深度和廣度。數字化改變了傳統價值鏈分工固定的模式,通過對不同功能的模塊化和標准化,降低各環節在地理空間上的遷移成本,為分布於不同地理空間的功能實現互聯創造了更有利條件,為中小企業參與價值鏈分工提供更多機會。此外,數字貿易能大幅度減少交易費用和信息搜尋成本,擴大交易范圍、提高交易效率,實現商品和要素在全球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和供應鏈產業鏈協同發展,有助於構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國內生產供應體系,鞏固提升優勢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強化供應鏈產業鏈韌性。另一方面,數字貿易改變了要素參與價值創造的方式,助力我國價值鏈向中高端邁進。在傳統價值鏈分工中,發達國家借助工業革命的先發優勢佔據“微笑曲線”兩端的高附加值環節而獲取高額收益,我國主要依賴人口、土地、資源等傳統要素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且大多聚集於低附加值環節。但在數字貿易中,數據成為重要資源。我國擁有豐富的數據資源,有利於在數字貿易中深度參與全球價值鏈整合,實現價值鏈攀升,擺脫“低端鎖定”狀態,加快建設貿易強國。
數字貿易可以通過提高出口質量效益擴大優質產品和服務進口,對於對外貿易發揮穩就業、穩經濟作用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可以更好地滿足人民消費需求和消費升級需要。數字技術能夠高效促進供需匹配,提升供給體系的適配性,使得生產與消費更有效地鏈接。特別是數字貿易能夠滿足我國下沉市場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數字技術加持下的網絡零售大大激發了下沉市場的消費潛力,使所有消費者都能以極低成本滿足消費預期,提升生活品質。此外,數字貿易可以促進消費升級。現代信息技術與傳統貿易的融合發展激發了商貿行業的深刻變革,使供應商更容易實現柔性化、智能化生產,滿足消費者的定制化需求。另一方面,數字技術與傳統貿易的結合促進了業態創新和產業升級,帶動提升就業質量。機械化和智能裝備的應用減少了從業人員體力勞動的消耗,提升了勞動生產效率。機械化的應用並不單純意味著機器對工作崗位的替代,相反,數字貿易代表的流通業態創新催生了大量新的商業組織和商業模式,創造了新的就業崗位,為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供了保障。
數字貿易是建設貿易強國的“新引擎”。數字貿易作為貿易新形態,是我國加快建設貿易強國的“新引擎”,推動我國貿易增長由貨物貿易向服務貿易、技術貿易轉變。大力推動數字貿易發展是補齊服務貿易發展短板,搶佔數字貿易價值鏈高端的重要路徑。一方面,數字貿易引領貿易創新發展。數字技術是貿易變革的關鍵助力,中國在數字技術應用方面具有規模優勢,“數字+貿易”的協同創新將彌補傳統貿易的缺陷,提升數據、技術等新生產要素在經濟增長中的貢獻度,實現從生產端、供應鏈到消費終端的數字化創新,重構生產與消費中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等要素體系,提升生產效率和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數字貿易促進貿易降本增效,在宏觀上能降低社會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在微觀上能降低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易費用。數字貿易借助5G、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打破要素流動的種種阻礙,數據資源與實體經濟的融合將有助於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此外,數字貿易創新著服務提供方式,新一代數字技術大大提高了服務的可貿易性,部分以往不可貿易的服務具備了進入國際市場交易的可行性。隨著共建“一帶一路”不斷推進和與高標准服務貿易規則的對接,數字技術與服務貿易加速融合,數字服務貿易優勢不斷顯現,佔對外貿易的比重將進一步上升。
打好數字貿易發展組合拳
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具備獨特優勢。我國擁有全球最大規模的網民數量,數據資源十分豐富。國內超大規模的市場提供了豐富的貿易數字化應用場景,疊加大量數字創新人才的智力支撐,奠定了數字貿易創新發展的堅實基礎。但是,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也面臨著亟待補足的短板。例如,數字貿易企業國際市場競爭力不足、數字貿易總量相對發達國家還較低、數字貿易存在結構性失衡、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的話語權較弱等。推動數字貿易發展需要整體謀劃,打好數字貿易發展組合拳,不斷健全數字貿易發展規則體系,堅持創新引領,培育競爭新優勢,同時加強國際合作,提升中國在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做好頂層設計,統籌開放和安全實踐。建立健全數字貿易治理體系,構建統一高效、開放包容、多元共治的管理體系,最大限度激發數字貿易市場活力。完善國內數字貿易法律制度,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細則落地,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利益的數字貿易規則模板。針對數字貿易的具體環節如通關、商檢、消費者權益等,加快制定相應法律細則,完善數字貿易法律體系。此外,面對數據已成為核心戰略資源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關鍵要素的形勢,應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准規范。制定既能保護數據安全、數據隱私,又能繁榮數字貿易的政策法規。用好新興信息技術增強監管能力,利用信息平台等提升各部門對數字貿易的協同監管水平。
加快創新驅動,培育數字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既要注重由數據要素和先進數字技術驅動的新型數字貿易,積極搶佔全球數字貿易發展制高點,也要大力推動傳統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數字化轉型。加強數字核心技術研發與創新,搶佔數字技術競爭制高點,增強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5G通信、物聯網等方面的自主發展能力。加快貿易全鏈條數字化賦能,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促進貨物貿易轉型升級,推動數字貿易與傳統服務貿易融合。穩步推進數字技術貿易,提升雲計算服務、通信技術服務等業態的關鍵核心技術自主權和創新能力。積極探索數據貿易,逐步形成較為成熟的數據貿易模式。加大“數字技術+貿易”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為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提供復合型人才。
培育優質主體,構建數字貿易新生態。鼓勵數字貿易企業整合利用全球資源,對標國際規則完善貿易制度規范和標准。完善數字貿易企業發展環境,建立大企業引領、以小帶大、上下游協同、產業聯動的產業生態系統。以技術先進、核心競爭能力強大的平台企業為引領,增強其普惠性,提升欠發達地區和中小企業運用互聯網平台參與國際市場的能力,帶動中小數字貿易企業共同發展。鼓勵各類平台企業健康發展,發揮平台企業的資源整合優勢,構建安全穩定的供應鏈體系,形成優勢互補、渠道共享、協同共進的新生態。
推動數字貿易開放發展,加強國際合作。發揮好國家重點開放平台的政策優勢,不斷打造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等重點開放平台,建設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依托平台實施更高水平數字貿易開放措施,給予各重點開放平台更充分的改革自主權,鼓勵其在數字貿易領域先行先試,為統籌開放與安全積累經驗。在自貿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開放平台率先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規則,積極推動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進程。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堅持“多邊治理”模式,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和“一帶一路”等區域合作平台中,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與相關國家共建共享數字基礎設施,共商共享數字貿易發展機遇,推動各方對數字貿易治理規則達成共識,努力緩解貿易保護主義傾向,推動形成多邊共治的數字貿易國際規則體系。
(作者:黃先開,系北京工商大學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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