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昭慶
2023年03月22日08:28 來源:光明日報
我國的文字記載中很早就出現了人們對自然環境的朴素觀察,除了地理描述,還留下大量有關天、地、人生的哲學思考。在有關人與環境和諧共處的理念中,最為突出的當屬“天人合一”的思想。
早在先秦時期,儒家、道家、陰陽五行家就表現出強烈的“天人合一”的文化傾向。學者高晨陽認為三家的思想可以分別概括為以天合人、以人合天、天人感應。關於“天人合一”的“天”,至今眾說紛紜。有季羨林主張的“天”即“大自然”的一義說,馮友蘭主張的五義說,劉澤華提倡的六義說等,但目前以張岱年主張的三義說最為普遍,分別指最高主宰、廣大自然和最高原理。“人”一般指人類,但在“天人感應”思想體系下,主要指君王或統治者。正因為人們對“天”有不同理解,所以對“天人合一”的闡釋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20世紀后半期,中國的“天人合一”思想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價值被西方的生態倫理學者發現和肯定,並被賦予了解決生態危機的作用和意義,一些國內學者對此表示認同。1990年,錢穆在《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的貢獻》中指出,“我深信中國文化對世界人類未來求生存之貢獻,主要亦即在此”,“此”指的就是“天人合一”觀。他認為,中國傳統文化精神自古以來既能注意到不違背天、不違背自然,又能與天命自然融合一體,由此掀起了國內對“天人合一”的熱烈探討。
天人合一的思想根源
古代農業社會,農業生產與四季更替、氣候變化密切相關。雨旸時若,就會獲得豐收,氣象異常則會減產,甚至顆粒無收,導致飢荒,這本屬自然規律。但據文獻記載,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各種自然現象就被看作天意的表達方式,“天垂象,見吉凶”(《周易·系辭上》)表達的正是此意。《洪范》談到國君的惡行會伴隨自然界的異常現象,而《月令》則規約國君和國民每個月的行為,以求得與天地萬物的和諧。
漢代董仲舒在此基礎上,最早提出“天人合一”並對之進行理論闡釋。他在《春秋繁露》一書中寫道:“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又言“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提出了天人同類合一的思想。他把構成天的基本要素歸結為天、地、陰、陽、金、木、土、水、火和人等十端,十端當中,人與天、地共同構成萬物之本。
根據天人同類說,董仲舒把天道當作政治原則和人倫道德的依據。董仲舒在論証天人同類的過程中,分別利用了以數相副和以類相副的比附法。在天人同類的基礎上,他進一步論証天人感應的理論基礎同類相感。同類相感在董仲舒之前已有論述,如《周易·乾傳》中記載:“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呂氏春秋》也有載,“類固相召,氣同則合,聲比則應”。在董仲舒看來,“天人感應”的形式不外乎天降符瑞和天降災異兩種。董仲舒“天人感應”論的出發點在於論証封建統治秩序的合理性,並利用了天的名義和權威來限制君權﹔在神靈之天和自然之天之外還提出道德之天,但又無法把三者統一起來,內部存在混亂和矛盾。但是我們也要看到,董仲舒對“天人合一”命題的論証,也是建立在當時自然科學的基礎上的,如他指出許多自然現象“非人所意也”,人必須對它們抱有敬畏的態度,從這個角度看,也反映他具有一定的科學理性。因此,“天人感應”作為天人合一的一種表現方式,可視作古代人與環境和諧共處的思想根源。
從天人合一到萬物一體
漢代以后到唐代,中國經歷了幾個世紀的分裂時期,其間佛教傳入,魏晉時期道教獲得很大發展,但是儒學進展不大。到了宋代,隨著新儒家興起,他們在繼承孔孟之道的基礎上,接受佛教和道教的宇宙論,進一步發揚了與“天人合一”有關的理論。宋初的周敦頤和邵雍都從《易傳》得到啟發,並用圖錄和圖說來闡述他們對《易傳》思想的看法,邵雍還推算出世界完成一次由生到滅的時間是129600年。
張載是明確提出“天人合一”的學者,“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他同樣是從《易傳》裡發展出宇宙論,但他特別強調“氣”。他認為,宇宙萬物都來自同一個“氣”。因此,世人和萬物都是一體,“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既然人類與其他物體皆是同胞,則自然會生“於民必仁,於物必愛之理”的心,對天地就如同父母一樣,對待世人和萬物就如同自己的兄弟和朋友一樣。張載提出萬物一體,較董仲舒把人從萬物中挑選出來、與天地並列相比,就人與自然和諧的思想而言,是很大的進步。張載以后的程顥十分稱許張載揭示的“萬物一體”,他認為,人達到視自己與萬物一體正是“仁”的主要特征。其后的陸九淵,以及明代的王陽明又把該思想更細致地予以發揮。學者蒲創國認為,在王陽明看來,人與天地萬物的關系表現在兩個方面,從自然之天來看,人與天地萬物都是一氣流通﹔從主宰之天來看,人的靈明與天地萬物的靈明是相互依賴的。
總之,儒家的天人合一肯定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規律,人要服從這個規律,人生的理想是天人調諧,不過這種調諧更加強調人的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的統一,其中人道與天道的統一實已溢出本文所言的“自然之天”與人的關系。不過就儒家而言,人是道德性的存在,道德乃人的本質,“天地萬物一體之仁”的“仁”作為人的道德本性,要求視人如己,視物如我,以合內外。一個人的行為受道德理性的支配,就會調整自己的行為。這一觀念落實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它必然要求以人類的整體生存為目的,而不僅顧及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從而指向和諧的人地關系。不過值得指出的是,過去新儒家論証天人合一的最終目的是引人成聖,與我們當前為了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因而主張與自然和諧的出發點是有區別的。
道家認為,人是宇宙間道、天、地、人四大根本之一。早期道家的“天人合一”說,集中體現在“道法自然”命題中,但是老庄崇尚的自然,旨在消除和化解人為或人的種種執著,復歸於人的純真本性,追求一種自然無為的精神境界,與西方人主張的“回到自然”的意義不同。不過道教一百八十戒中也有近20條戒規,指導人對待山川、動植物的行為舉止。學者張蘇對道教中有關“天人合一”關系的思想進行了總結,這些思想有“天人同源”,也有體現兩者共同演化、互相作用的“天人合化”,而“天人和合”既是道教天人合一追求的目標,也是實現天人合一的必然環節,故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亦含有人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思想。此外,道家認為,人生不能有執,有執則萬事皆壞。今人對於金錢或物質財富無限度的追求,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採和利用,都可被視作一種“執著”。這種“執著”在道家看來,對自然環境是有害的,故道家的觀點對於糾正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無疑也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天人合一在古人生產生活實踐中的具體體現
“天人合一”提出要遵循自然規律以便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但它是如何來指導生產生活的?取之有度、用之有節是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導下的具體體現之一。《禮記·月令》中規定,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澤,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虫、胎夭飛鳥,毋麛毋卵”。孟子也說,“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這些措施雖然在主觀上是體現儒家始終強調的仁愛和仁政思想,但在客觀上起到了保護自然生態從而達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目的。道家和儒家一樣,在利用自然資源方面,也有節儉的理念。《道德經》講到“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第二個要求就是以儉修身。
這種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理念,可能源自中庸之道。馮友蘭認為,儒家與道家受太陽、月亮運行和四季嬗替的啟發,都注意到在自然和人生的領域裡,任何事物發展到極端,都會朝反方向的另一極端移動,如《周易·系辭下》中的“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這種源於農業和生活實踐的觀察,為儒家和道家都主張的中庸之道提供了依據。“中”的含義是“恰如其分”“恰到好處”,這種思想不僅適用於人的感情,也適用於人對物的態度。運用中庸之道,寧願不及,也不要過甚,因為行事過分將適得其反,對自然資源要有節制地開發利用,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天人合一對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啟發
在古代天人合一與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上,主要有三種意見。第一種認為天人合一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古老的天人合一完全可以為今天所用﹔第二種隻承認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天人合一的一個方面,但要立足於天人合一的本義,再進行新的解釋﹔第三種則對天人合一持完全的反對態度。
第二種觀點或許更為客觀。天人合一源於中國古老久遠的哲學思想,不可避免帶有時代的局限,其內涵和關注的重點也會隨著時代進步而發生變化。古人因為對自然界的認知有限,故賦予自然神秘性,天、地及自然現象也常常被作為道德和政治理論的形而上學基礎,是人事之根據。今天看來,其中許多認識帶著附會,甚至荒誕的內容,這就需要我們在辨析舊說的基礎上,發掘其有關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精髓。
值得肯定的是,天人合一始終把人與天或自然看作是一體,而天人合一的內涵也從最初的天道即人道,漸漸發展到民胞物與和萬物一體。這種主張以仁愛之心對待自然的態度值得我們繼承和發揚。通過梳理這個理念的演變還可讓我們警醒,在自然面前、宇宙之中,人類的渺小。敬畏自然是古代天人合一中最為核心的理念,深入挖掘並發揚天人合一理念,將為解決今天人類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提供有益啟示。
(作者:韓昭慶,系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