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張軍
2022年06月06日08:16 來源:學習時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創造性提出了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十一個堅持”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場。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著內涵更豐富和水平更高的需求。2021年6月,黨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新時代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各級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依法能動履職,在檢察監督辦案中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堅定維護和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
在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中彰顯以人民為中心,以服務大局、為民司法厚植黨執政的政治根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檢察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必須始終做到各項工作首先“從政治上看”,毫不動搖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最高檢黨組強調,講政治是具體的,政治忠誠必須能動體現到維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上,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中落實以人民為中心,厚植黨執政的政治根基。
推動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始終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作為頭等大事,堅持“嚴”的這一手不放鬆,堅決防范和依法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犯罪。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掃黑除惡斗爭,2018年至2020年三年專項斗爭期間,起訴涉黑涉惡犯罪23萬人,起訴涉黑涉惡“保護傘”2987人﹔堅守“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對未以涉黑涉惡移送起訴的,依法認定5732件,佔起訴數的15.9%﹔以涉黑涉惡移送,依法不認定2.1萬件,佔受理數的36.3%。專項斗爭蕩滌效果凸顯,社會治安秩序持續向好,與2020年相比,2021年起訴涉黑涉惡犯罪下降70.5%,殺人、搶劫、綁架犯罪下降6.6%,聚眾斗毆、尋舋滋事犯罪下降20.9%,毒品犯罪下降18%。持續依法履職戰疫,繼疫情初期打破常規,以每周一批的頻率,連續發布10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后,因應疫情防控常態化,接續發布偽造疫苗接種証明犯罪等8批40件典型案例,引領維護良好防疫秩序。積極推進網絡依法治理,針對傳統犯罪加速向網上蔓延態勢,最高檢2020年組建懲治網絡犯罪專門指導組,2021年制定追訴、指控犯罪65條標准,全鏈條打擊、一體化防治。針對網絡侵權多發、個人維權困難,發布網絡時代公民人格權保護指導性案例,做實“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更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適應新發展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更高要求,全力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四五”良好開局。全力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用好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應救盡救”,防止因案致貧返貧,2018年至2021年共救助11.7萬人14.8億元,年均分別遞增40.6%和45.8%﹔持續落實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檢察履職舉措﹔最高檢設立駐中國証監會檢察室,聯合公安部、中國証監會專項懲治証券違法犯罪,助力依法監管資本市場,堅決維護資本市場安全。著力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面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經濟承壓,更需以法治穩企業穩預期、保就業保民生。2018年最高檢發布11項具體檢察政策,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力防“一寬了之”,2020年起陸續在10個省市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更防“紙面整改”,與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共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以嚴管體現厚愛。今年已部署全面推開改革試點。全力服務創新驅動發展。2020年,最高檢組建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20個省級檢察院跟進,深化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一體履職,強化綜合保護﹔會同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推動構建大保護格局。
致力實現社會內生穩定。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過去20年間,我國社會長期穩定,重罪、重刑率持續下降,輕罪、輕刑率大幅上升。面對這樣的變化,司法辦案理念、政策應與時俱進。為此,最高檢明確提出樹立少捕慎訴慎押檢察辦案理念:對重罪必須依法嚴懲,對大多數較輕犯罪、初犯偶犯等則依法從寬處理、少捕慎訴慎押,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在部署工作時明確提出,適應我國刑事犯罪結構性變化,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共抓落實,成效明顯。2021年,檢察機關不批捕38.5萬人、不起訴34.8萬人,比2018年分別上升28.3%和1.5倍﹔輔以公開聽証、釋法說理、司法救助等促進形成共識,公安機關對不捕不訴提出不同意見、提請復議復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訴下降11.2%。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利改造罪犯、化解矛盾。盡管工作量倍增,檢察機關能動落實法律要求,積極主導該用盡用,制定量刑建議指導意見,建立聽取當事人、律師意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2020年以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遠超85%。2021年適用該制度的案件一審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個百分點,從源頭減少了大量上訴、申訴案件。
以檢察建議推動源頭治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案件中,有的隱藏深層次矛盾問題,有的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檢察機關深度融入社會治理,針對個案、類案發生的原因,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防范相關案件反復發生,實現治罪與治理並重。2018年以來,最高檢匯總分析司法數據、典型案例,圍繞校園安全、司法公告送達、金融監管、窨井管理、虛假訴訟、網絡整治、快遞安全、安全生產等向有關部門發出第一至八號檢察建議,得到積極回應,推動從源頭上防范相關問題發生。
在能動檢察履職中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用心用情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檢察機關牢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在能動履職中有機融通法理情,扎實辦好各項檢察為民實事,在一個個具體案件、一件件檢察實事中落實以人民為中心,以法治力度和溫度紓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
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民生所望就是檢察所向。堅決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以來起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犯罪4.5萬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推開以來,辦理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14.4萬件。配合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拐”“團圓”行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深挖歷史積案﹔與有關部門形成合力、綜合整治,對收買、不解救、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決依法追訴、從嚴懲治。
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信訪案件都是當事人的揪心事。2019年全國兩會上,最高檢承諾群眾信訪“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3年多來,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284.5萬件,均在7日內告知“已收到、誰在辦”,3個月內辦理情況答復率超過90%。件件回復是基礎,信訪群眾更盼的是案結事了。狠抓領導干部帶頭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基層檢察院受理首次信訪全部由院領導辦理﹔對重大爭議或影響性案件,創新以聽証形式公開審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第三方參與評議,既解“法結”又解“心結”。2021年聽証10.5萬件,是2020年的3.5倍,信訪案件聽証化解率76.5%。檢察機關信訪形勢明顯好轉,信訪“倒三角”結構持續改善。今年又部署“件件有回復”滿意度調查、院領導包案辦理首次申訴專項檢查、信訪積案清理“回頭看”,督促回復、答復提質增效。
努力讓孩子們更好成長。檢察履職貫穿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始終,肩負更重責任。持續抓實最高檢2018年針對校園安全問題向教育部發出的“一號檢察建議”,促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落實。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制度施行以來,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余件,對未履行報告義務促追責近300人﹔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0萬余人次,解聘2915名有前科劣跡人員。全面推開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強化綜合司法保護。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司法保護融入家庭、學校、社會、網絡和政府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監護令、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等一系列舉措,讓“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得更實。
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司法須努力追求實質公正,不能止於形式合法。實踐中,一些行政訴訟案件因超過起訴期限被駁回,程序已結但訟爭未解,矛盾累積,當事人不斷信訪。2019年至2020年最高檢部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監督,2021年轉入常態化做實,綜合運用調查核實、公開聽証、司法救助、制發檢察建議等手段,促進切實解決當事人合理訴求。3年來,共有效化解行政爭議1.7萬件,其中10年以上的1029件,促進案結事了、政和人和。
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中彰顯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走自己的路,是黨百年奮斗得出的歷史結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是我們黨從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實際出發,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權力監督制度的偉大創舉。檢察機關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要堅持好、發展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在加強法律監督中落實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確立“四大檢察”法律監督工作格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反貪職能轉隸,檢察機關各項法律監督職能更為凸顯集中。2018年,最高檢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把內設機構改革作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突破口,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工作新格局。《意見》明確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覺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至五次會議均將“四大檢察”寫進決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完善。
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勇於開展自我監督。在黨的領導下,對執法司法機關辦案活動進行監督,檢察機關是在訴訟程序中履職的專門監督部門。堅持敢於監督,切實解決法律監督難、軟問題。2018年5月,最高檢針對派駐監獄檢察人員相對固定、監督敏感性不強甚至被“同化”問題,開展監獄巡回檢察試點,改“派駐”為“派駐+巡回”,成效明顯,被納入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進一步落實中,又創新開展省內、跨省交叉巡回檢察,既監督監管執法,更糾正駐監檢察不力問題。最高檢直接組織兩輪跨省交叉巡回檢察,發現並監督10所監獄整改獄內涉毒、涉賭等突出問題,推動查處職務犯罪。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最高檢會同公安部出台意見,共同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加強對立案、偵查活動的監督。堅持善於監督,做到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有機結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最高檢明確提出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堅持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狀態,梯次以磋商、訴前檢察建議促進源頭治理,絕大多數案件在訴前解決了公益損害問題。對檢察建議不能落實的,則依法提起訴訟,辦成法治樣本。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推開以來,共立案辦理63.5萬件。堅持勇於開展自我監督,強化追責懲戒。最高檢黨組提出,糾錯不能止於國家賠償、追責必須落到責任主體。2021年對2018年以來改判糾正的246件刑事錯案啟動追責,錯誤關押10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辦,從嚴追責問責511名檢察人員,以責任追究倒逼司法責任落實。不斷健全完善檢務督察、檢察官懲戒等內部監督機制。
鞏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持續抓實以司法責任制為重點的司法體制改革,制定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鞏固深化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檢察人員履職保障等改革舉措。自覺強化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制定修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辦案規則,嚴明檢察官權力清單,全程、同步、動態監督司法辦案。制定檢察官員額退出辦法,建立員額省級統籌、動態調整機制。落實擔任領導職務的檢察官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制度,同步強化檢察長、業務部門負責人監督責任。今年專門部署全面總結司法體制改革、檢察改革情況,切實做好“精裝修”,確保各項改革舉措在鞏固中深化、在深化中提升。
強化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運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經驗告訴我們,任何違法犯罪都有一個信息鏈條,孤立看鏈條上的每個信息點很難發現異常,運用大數據篩查、比對、碰撞,信息點之間就有了交集、串連,問題線索就能清晰展現出來。浙江檢察機關通過建立多種形式的數據互聯、共享平台,從海量數據中智能分析發現監督線索,成案數量倍增,質效明顯提升。最高檢專門部署實施檢察大數據戰略,推廣浙江經驗,以“數字革命”賦能新時代法律監督。2020年全面部署應用“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積極運用大數據提升虛假訴訟監督質效。
鍛造忠誠干淨擔當的過硬檢察鐵軍,以更強本領讓以人民為中心落得更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檢察機關積極適應新時代法治建設需要,持續鑄魂、固本、強基,把今年確定為質量建設年,自覺以更強本領落實以人民為中心,持續鍛造忠誠干淨擔當的過硬檢察鐵軍。
抓實融為一體的政治與業務建設。最高檢黨組提出,政治素養是最根本、第一位的專業素養,專業能力是落實監督辦案“從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全面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以更強黨建引領更高質量自覺履職。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融入黨史學習教育一體抓實,自覺賡續人民檢察制度與生俱來的“紅色基因”。組織編寫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履職教科書、檢察“十大業務”系列教材,一體提升政治素質和業務素養。推動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訓,樹立、更新共同司法理念。
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鞏固深化檢察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檢。扎實開展檢察隊伍教育整頓,刀刃向內清除害群之馬,猛藥去疴整治頑瘴痼疾,抓源治本健全制度機制﹔落實“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2800名檢察人員被依紀依法查處,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責任202人。接續推進七輪系統內巡視,實現最高檢黨組一屆任期內對32個省級檢察院黨組巡視全覆蓋﹔今年又部署開展巡視“回頭看”,一體抓實問題整改和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持續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等“三個規定”,全國四級檢察院貫通,上下聯動、相互印証,“有問必錄”形成自覺,有效防治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2021年檢察人員主動記錄報告有關事項16.2萬件,是2020年的2.4倍。
務實推進科學管理。科學管理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揮棒”,必須向科學管理要檢察生產力、戰斗力,促進檢察人員自覺、能動、創新履職。著力加強“案”的管理,2019年創新提出“案-件比”質效評價標准:當事人一案,經過辦案機關若干程序環節,就被統計為若干“案件”,而對當事人來說還是一個“案子”。統計的“案件”越多,司法資源耗費越多,當事人訟累也越重。創立這一評價標准意在督導檢察官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在辦案第一環節就求極致,減少、杜絕因工作粗疏導致“程序空轉”。2020年和2021年共壓減86.4萬個空轉程序、內生案件,各項檢察業務數據持續明顯向好。著力加強“人”的管理,部署檢察人員考核工作,改變“數量為王”做法,建立以質量、效率、效果為重點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推進“全員、全面、全時”考核,促進監督辦案與政治、大局、為民緊密銜接。
更加注重強基導向。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基層檢察院建設主要矛盾總體由財、物短缺轉化為人的素質能力跟不上。抓基層建設就是抓政治建設,就是抓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最后一公裡”。2021年梳理出129個相對薄弱基層檢察院,以抓脫貧攻堅的韌勁推動“脫薄爭先”。最高檢和省、市檢察院班子成員定點幫扶、“靶向治療”,已有82個改變面貌、由弱變強。今年又研究制定“脫薄”辦法和標准,壓茬推動符合標准的“出列”,不符合標准的繼續攻堅,跟進補充一批新的相對薄弱院,以點帶面、補短強弱,帶動基層工作整體提升。
新時代新征程,檢察機關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依法能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各項檢察職能,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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