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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誘於譽,不恐於誹

趙建永

2022年01月21日08:23    來源:光明日報

2021年1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正所謂‘不誘於譽,不恐於誹’。全黨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決不能滋生已經嚴到位、嚴到底的情緒!”

“不誘於譽,不恐於誹”出自《荀子·非十二子》,原文為“故君子恥不修,不恥見污﹔恥不信,不恥不見信﹔恥不能,不恥不見用。是以不誘於譽,不恐於誹,率道而行,端然正己,不為物傾側。”大意是說:君子把自己修養不佳看作恥辱,不以被人誣蔑為恥﹔以自己不誠信為恥,不以被人不信任為恥﹔以自己缺少才德為恥,不以不被人重用為恥。不為贊譽所誘惑,不因誹謗而恐懼。按照道義行事,正直無私地改過自新,不被外物所動搖。

荀子,名況,是戰國末期大思想家,他與老子、孔子等聖賢並列為中華文明的主要奠基者。其著作總集《荀子》,集先秦諸子百家之大成,現存32篇。其中第六篇《非十二子》系統總結戰國諸家學說,篇內“不誘於譽,不恐於誹”是論君子修養的醒世名言。這種榮辱觀源遠流長,如《荀子》多次論及的戰國思想家宋钘,“舉世譽之而不加勸,舉世非之而不加沮。”孟子尊他為“先生”,庄子尊稱為“宋榮子”,並贊賞他“見侮不辱”的修養。宋钘看淡世間榮辱,不會為外界評判而沾沾自喜或沮喪,因其能認清自己與外物的分際,辨明榮辱的界限。這是面對毀譽應有的心境,也被荀子繼承並發展。他認為相對於外部評價,主體性道德人格的內在超越才是根本價值所在。這啟示人們應當遵循正道,嚴於律己,心有主見,秉持平常心,明辨是非,不受制於任何毀譽,臻於平和公允的境界,從而順利實現既定理想。

被譽為“至聖先師”的孔子生前屢遭誹謗,子貢批駁謗者自絕於日月,但“人不知而不慍”的孔子對無中生有的誣陷從不在意。直至明朝還有人為孔子遭遇憤憤不平,並疑惑不解地求教王陽明。王陽明對此答道:“誹謗是外來的,即便是聖人也在所難免。人貴在自我修養,如果確實是聖賢,縱然別人都誹謗他,也不會對他有任何損害。就像浮雲蔽日一樣,怎能損傷太陽的光輝呢?所以孟子說:‘有求全之毀,有不虞之譽。’”此言系王陽明的切身經驗。

自王陽明平定“寧王之亂”后,隨著其功績、聲譽越來越大,攻擊、詆毀也越來越多。但王陽明遇謗不辯,心境坦蕩,泰然處之,依然正心誠意地踐行內聖外王之道。他深知毀譽皆是世情常態,恰可借事煉心,而不必務求澄清,濁者自濁,清者自清。其中關鍵在於自身修養功夫如何,日久功深,流言蜚語也會不攻自破。王陽明的心學智慧,可謂是對“不誘於譽,不恐於誹”的深度詮釋。

贊譽考驗著人的清醒度,誹謗考驗著人的堅強度。若聞譽則喜、聞謗而怒,就會像被操控的木偶,成為外在評價的奴仆。當毀譽榮辱來臨,人非但要不動心,而且應以此作為反觀自身、磨煉意志、提升能力的機遇。心力沒能充分發揮,往往是被毀譽等名利得失所束縛。隻有超越自我,心靈達到澄明境界,才能洞察事物規律。這樣對待問題,人生道路會越走越寬。

贊譽具有兩面性,正確對待可激發工作熱情,反之則成為阻礙前進的負累。況且,“名過其實者損”,贊美接受過多,還易使人忘乎所以。成績越大越需要檢視反省自我,謹記“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把心思用在做事上,創造出實實在在的業績。魯迅在雜文《罵殺與捧殺》中寫到,“捧殺”可以置人死地,即吹捧令人在陶醉中迷失自我。“不誘於譽,不恐於誹”是避免罵殺、捧殺,保持清醒的良藥。因此,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就告誡全黨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

“不誘於譽,不恐於誹”與以謙為德、以實為本的文化傳統是內在相通的。韓愈名作《原毀》探究毀謗產生的原因,感嘆“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常言道“譽滿天下,謗亦隨之”。干事創業,尤其如此。我們一方面,應認真聽取各種意見,盡量汲取合理部分,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另一方面,愈加堅定志向,決不為非議嚇倒,也不為“捧殺”迷惑,做到“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

“不誘於譽,不恐於誹”是一種寵辱不驚、自謙自強的人生態度,而從深層次看,更是一種求真務實、自我完善的思維方式,這對於個人成長和組織建設都有借鑒意義。這種自我完善精神,既能讓黨組織保持生機和活力,跳出“歷史興衰周期率”,也有助於全黨始終保持戰略定力,勇於自我革命,意氣風發地向著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

(作者:趙建永,系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社會科學院基地研究員)

(責編:代曉靈、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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