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9日08:16 來源:光明日報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對中國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這一重大理念,作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個明確”核心內涵的重要內容,寫入了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對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作出了原創性貢獻。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堅持民主價值和理念的基礎上,將其進一步轉化為扎根中國大地的制度形態、治理機制和人民生活方式,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近年來,北京市“接訴即辦”改革不斷深化拓展,用一條“接訴即辦”的市民服務熱線推動城市基層治理格局發生深刻變革,不僅創造了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經驗,有效提升了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也推動了人民民主在首都治理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顯著優勢。
踐行“人民城市為人民”,彰顯了“人民至上”的民主價值和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2月在北京考察時指出,要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以北京市民最關心的問題為導向,以解決人口過多、交通擁堵、房價高漲、大氣污染等問題為突破口,提出解決問題的綜合方略。北京“接訴即辦”改革是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中探索形成的,其立足點在於牢牢站穩人民立場,樹立到基層一線解決問題的鮮明導向,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有序參與城市治理實踐的各方面,參與到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實現了城市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人民城市為人民”的創新實踐。“接訴即辦”遵循“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政府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實現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接訴即辦”中的“接”,就是認真傾聽民情民意,是義不容辭的態度和職責﹔“訴”,就是群眾有訴求向政府反映﹔“即”,就是馬上行動,是聞風而動的作風和理念﹔“辦”,就是解決問題,是扎扎實實的作為與擔當。“接訴即辦”就是堅持將人民當家作主理念落實到首都經濟社會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到事關首都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解決。進行“接訴即辦”改革以來,專門成立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出台《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推動市區各部門圍著街鄉轉、街鄉圍著社區轉、黨員干部圍著群眾轉,實現城市治理問題源於群眾、實踐源於群眾、評價源於群眾,不斷健全完善以人民為中心的城市治理體系。
實現“七有”“五性”要求的重要載體。隨著時代變遷,人民根本利益的具體表現形式發生了新的變化,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這些需求能否得到滿足,直接影響著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程度。“接訴即辦”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要求和市民便利性、宜居性、安全性、公正性、多樣性“五性”需求,把“人民城市為人民”理念具體轉化為可操作的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評價相關領域發展和“接訴即辦”情況,有針對性增加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更好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初心使命和擔當作為的檢驗標准。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能不能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讓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行使民主權利,是檢驗我們黨能否踐行初心使命、勇於擔當作為的根本標准。通過“接訴即辦”改革,首都廣大黨員干部更多從市民訴求出發做事,眼睛向下、腳步向前,思想、觀念、作風發生一系列積極變化,為民情懷、公仆意識、擔當精神不斷提高。
健全“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工作機制,形成了科學有效的民主制度安排
在黨領導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過程中,通過建立起一整套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相統一,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創造性就在於,通過一系列制度機制的深度耦合、良性互動,形成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在不同方面、不同維度上促進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目的的實現。
北京“接訴即辦”改革是民主制度設計的小切口大實踐,它是在首都治理實踐中發明創造的一整套成體系、行得通的制度,通過各制度環節緊密結合、相互關聯的巧妙設計,將全過程人民民主內嵌於城市治理過程,體現人民民主的普遍性、全面性和真實性。“接訴即辦”堅持以黨建引領改革,以創新推動流程再造,以城市治理個別問題的解決為突破口,根除同類同質城市治理問題,牽引城市治理問題的系統解決,最終合成為區域城市治理實效,這不僅解決城市治理問題,也進一步使城市生活變得更美好。而“接訴即辦”立法工作的完成,既是這一系列制度設計中的重要一環,又是把這個制度體系固化下來的根本舉措。
堅持黨建引領改革的工作導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重要特征,其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這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証。通過黨的領導支持和保証人民當家作主,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使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得以實現。“接訴即辦”改革始終堅持黨建引領,作為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工程,進行頂層設計、統籌謀劃、整體推進。改革注重發揮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要更好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提升基層黨組織統籌協調、服務群眾能力,從而推動將黨的領導與城市治理形成良性互動,有力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引領作用和城市治理效能。
建立“一單到底、形成閉環”的工作機制。“接訴即辦”改革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原則,樹立在基層一線解決問題的導向,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之上,形成了問題識別、分類、派單、辦理、考評、通報、預警等各環節緊密銜接的工作機制。這一工作機制一頭抓住“發現問題”,另一頭緊盯“解決問題”,其核心都是緊緊圍繞著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展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效果有反饋”。
夯實以法治力量護航改革攻堅的制度保障。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三者統一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今年9月,《條例》頒布實施,這是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試驗性作用,用法治形式充分保障人民群眾“訴”的權利、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接訴即辦”向縱深發展的重大成果。經過兩年多改革探索,“接訴即辦”立法有依據,實踐有基礎,基層有期待,通過立法把成果固化下來,推動“接訴即辦”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成為共識。
堅持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體現了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
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它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通起來,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參與,建設一個什麼樣的城市,歸根結底是由人民主導、受人民檢驗,需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首創精神。“接訴即辦”改革最大限度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首都發展實踐當中,成為首都治理格局中的活躍力量。特別是《條例》的出台,將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環節結合起來,以立法過程詮釋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有力地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與西式民主的本質區別。
以社會協同推動民主協商和民主管理。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接訴即辦”改革所牽引的公眾參與,在城市治理中不斷深化拓展民主協商、民主管理的途徑和方式,使得人民的主人翁意識越來越強,民主法治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政治基礎、更為豐富的制度資源。
以“開門立法”實現民主決策。“接訴即辦”立法的出發點就是要回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把民意融入法規,反映人民呼聲。而人大“開門立法”是實現民主決策的重要方式,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立法各個階段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支持基層群眾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直接參與法律草案的起草、立法調研、修改論証、立法后評估等多個環節,努力讓每一項立法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以“督”“評”機制強化民主監督。全面有效的民主監督,保証人民的民主權利不因選舉結束而中斷,保証權力運用得到有效制約。群眾訴求是否得到及時響應、有效解決,要靠接訴即辦“督”和“評”的機制來實現責任的落實。通過強化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監察監督等監督方式,健全接訴即辦監督體系。
聚焦解決人民急難愁盼問題,推動人民享有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就是因為它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體現、人民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創造活力進一步激發,因而得到廣大人民的擁護。
“接訴即辦”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引導黨員干部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去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這是推動人民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的有效路徑。
人民訴求得到有效解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不斷提升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管用”的重要方面。兩年多來,拖欠工資、房產証辦理難、預付式消費退費難、老舊小區改造推進難等一批久拖未決的“硬骨頭”被“啃”了下來。今年市改革專項小組將“拖欠工資問題”納入“每月一題”重點督辦,推動“接訴即辦”由“有一辦一”向“未訴先辦”深化。
人民權利得到最大保障。《條例》堅持民主立法的過程中,在黨的領導下,滿足人民知悉政府決策的要求,實現人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願望,傾聽人民的聲音,採納人民的意見,從而有效實現了“問法於民”,最大限度地吸納民意、匯聚民智,正是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典范。《條例》明確界定了訴求人包括全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規定訴求人可以就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民生需求等方面的事項提出訴求,有權了解訴求辦理情況並作出評價﹔規定接訴即辦工作接受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從而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廣泛享有各方面權利。
城市治理得到不斷加強。“接訴即辦”改革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同時貫穿其中的也是一場深刻的“治理革命”。改革推動了城市治理水平明顯提升,涌現出“三包三轉三上門”等創新舉措,通過建設以訴求量分析、類別分析、地域分析、考核排名、城市問題台賬為主要內容的大數據分析決策平台,實現了全市熱線受理數據的統一匯總和深度分析運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個新事物,也是個好事物。北京市將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精神,基於新時代首都發展偉大實踐繼續推進民主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努力將“接訴即辦”改革打造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北京范本”。
(作者: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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