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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道德語言的價值維度

向玉喬

2021年12月13日08:2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中國道德語言的價值維度

   每個民族都有道德語言,但不同民族的道德語言在形式和內容上具有較大差異。中國道德語言主要是中華民族共同使用的道德語言,是全民用於記載道德生活經歷、交流道德思想、表達道德情感、敘述道德意志、描述道德行為方式的工具,但目前我國倫理學界對此領域還很少展開深入系統研究,這是我國倫理學研究亟須彌補的重要課題。中國道德語言自成體系、具有民族特色,對源遠流長的中國道德文化發揮著強有力的建構作用,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中國道德語言是中華民族倫理價值訴求的漢語表達系統

   在漢語表達的意義體系中,倫理意義居於不容忽視的重要地位。中國道德語言的主要功能是表達倫理意義。作為漢語的一個子系統,它由文字、詞語、語法、修辭等要素構成,並且借助這些要素表達豐富多彩的倫理意義。所謂“倫理意義”,是體現人類倫理價值認識、倫理價值判斷和倫理價值選擇的語義系統,其核心要義是人類道德生活的應然性或規律性。中華民族借助道德語言來表達其倫理價值訴求,實質上就是要表達我們追求的倫理意義。

   很多漢字具有倫理意蘊。《禮記》說:“德者,得也。”這不僅意指“德”與“得”兩字同音,而且意指兩者同義。古代中國人所說的“德”在本然意義上是指“得到”,具體指人們獲得仁義禮智信等美德的事實。可見,“德”字蘊含著要求人們以德求得或以得擁德的倫理意涵。有些漢字可以直接表達倫理意義。例如,“忠”字的字形直觀地顯示出兩個方面的倫理意義:一是指“心正”,沒有歪心思﹔二是指“專心”,沒有三心二意。因此,“忠”的倫理要義是“忠心”或“心忠”。在漢語中,“忠心”或“心忠”是“忠”字內含的倫理要求。

   中華民族還非常喜歡用修辭手法來表達倫理意義。《禮記》中有這樣一個經典隱喻:“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其意指,道德是人的本性的根端,音樂是道德開出的花朵。將“道德”隱喻為“性之端”,將“音樂”隱喻為“德之華”,這不僅將“德”與“樂”的關系形象地展現了出來,而且生動地描述了它們的倫理意蘊。在古代中國,人們撰寫的文字、譜寫的樂曲、表演的舞蹈、修建的建筑等都具有倫理承載功能,它們都被視為“心”的產物,而化育外物的“心”則被稱為“德心”“文心”“雕龍之心”或“天地之心”。

  中國道德語言反映中國傳統社會作為倫理型社會的現實

   中華民族是一個特別推崇哲學的民族。馮友蘭先生曾經指出:“哲學在中國文化中所佔的地位,歷來可以與宗教在其他文化中的地位相比。”中華民族對哲學的推崇是全民性的,並且是以倫理學作為核心。中國的“哲學發蒙”本質上是倫理思想教育或道德價值觀念教育。

   中國人具有崇尚倫理的悠久傳統,歷來主張以倫理引導人類生存、將倫理轉化為道德、以道德規范規約社會生活,強調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人們普遍以弘揚倫理為美、為真、為善,以背離倫理為丑、為假、為惡。

   中國傳統社會作為倫理型社會的現實通過道德語言的地位得到了最直接的體現。中國人最重視道德教育,堅持“道德教育應該從娃娃抓起”的教育理念,並且將它付諸落實,因此,幾乎每一個人從小就會受到比較系統的道德教育,並且會掌握比較系統的倫理話語體系。在中國,很多人知道“岳母刺字”等經典道德故事,能夠熟練地引用《周易》《論語》《老子》《孟子》等經典中的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仁者愛人、天下大同、上善若水、惻隱之心等倫理術語。

   中國人普遍喜歡從“倫理”的角度來觀察和談論生活。在傳統社會,道德生活就是合乎倫理的生活。人們可以對政治、宗教、文藝生活採取超然的態度,但對倫理和道德卻歷來高度重視。遵循倫理的規范性要求,過有道德修養的生活,人們普遍信奉這樣的道德信念: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

  中國道德語言對中國道德文化的建構作用

   中國道德語言既是中國道德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中國道德文化的重要建構者。中國道德文化是由中華民族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道德思維、道德認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行為、道德記憶、道德語言等諸多要素構成的一個龐大體系。中國道德語言借助文字、詞語、語法、修辭等形式將道德文化表達出來,使它內含的倫理意義變成可以言說、交流、溝通、解釋、理解的東西。沒有道德語言的建構作用,道德文化隻能處於被遮蔽的狀態。事實上,道德文化是歷史的、現實的,並且具有未來的發展空間,其歷史實在性、現實實在性和未來實在性都需要借助道德語言得以建構。

   當然,中國道德文化對中國道德語言也發揮著同等重要的建構作用。它是道德語言旨在表達的內容。如果沒有道德文化提供的具體內容,中國道德語言便沒有產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道德語言與道德文化的關系本質上是形式與內容的關系,它們之間相互依存、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輔相成。

   在如何認識中國道德語言與中國道德文化的關系問題上,我們可以借鑒孔子的觀點。孔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提出了“文質彬彬”說。他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孔子借助“君子”概念來論述“文”與“質”的關系。所謂“文”,是指一個人說話、寫作的文採﹔所謂“質”,是指一個人說話、寫作的內容。孔子認為,如果一個人說話、寫作的內容超過他表達它們的文採,就會顯得不足,而如果一個人說話、寫作的文採超過他想表達的內容,就會顯得浮夸。他顯然想強調,“文”與“質”般配才是最好的。道德語言與道德文化之間應該是“文質彬彬”的關系狀態。

   中國道德語言是具有巨大魅力的道德語言形態,這是因為它表達的內容是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道德文化。中國道德文化是具有巨大魅力的觀念形態,這是因為它的表達形式是特別具有解釋力、說服力、感染力的道德語言。道德語言與道德文化的有機結合,演奏出既有美的意境又有善的意蘊的二重奏。中華民族歷來追求美善合一的生存方式。我們創造了優美的道德語言,並且用它來表達我們向善、求善、行善的道德生活,從而譜寫了別具一格、富有民族特色的中華民族道德生活史。一部中華民族道德生活史就是道德語言與道德文化相輔相成、交相輝映、相得益彰的歷史。

   (作者:向玉喬,系湖南師范大學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責編:萬鵬、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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