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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才一體化,賦能長三角高質量發展

姚凱

2021年09月23日08:0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深化人才一體化,賦能長三角高質量發展

  自2018年11月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以來,長三角人才一體化發展加速推進,促進了海內外優秀人才向長三角區域高質量集聚,從而高效賦能長三角一體化和長江經濟帶的快速發展。

  長三角人才“磁力場”效應顯著

  作為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長三角對人才有較強吸引力,其中上海、蘇州、杭州、寧波、南京等中心城市均位列2020中國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前十。2016—2020年間,長三角人才淨流入佔比從4.7%提升至6.4%,逐年穩步增加且始終高於其他城市群。

  從人才載體平台看,長三角地區集聚了大量的高能級人才載體,擁有上海張江、安徽合肥2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全國約1/4的“雙一流”高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集成電路和軟件信息服務產業規模分別約佔全國的1/2、1/3﹔三省一市共有本科層次高校221所,其中“雙一流”高校35所,為長三角人才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從人才服務環境看,長三角地區間互聯互通使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區域內全部41個城市已實現醫保“一卡通”,三省一市醫療機構超過3500家,實現了醫保一體化統籌結算。同時,已實現身份証、駕駛証、行駛証等21類電子証照共享互認,身份証、駕駛証、結婚証等9類個人証照可在長三角“一網通辦”專窗亮証。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也在加速形成,長三角都市圈1小時通勤網正加快建設,到2025年將基本建成“軌道上的長三角”。

  人才一體化雛形逐漸形成

  在作為“先手棋”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各項人才一體化探索步履穩健。

  區域內人才互認機制不斷優化。2020年9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和繼續教育學時互認暫行辦法》發布,針對示范區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職稱和繼續教育學時互認制定了6個方面18項創新舉措,為長三角地區之間人才互認邁出了第一步。

  2020年11月,上海市人社局與長三角一體化執委會共同出台通知,允許非在滬工作外籍人士享受醫療保障、子女教育、金融服務、通關便利、購房政策等多方面權益。今年2月26日,長三角首張跨區域“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証”在上海青浦頒出。

  此類舉措,為人才在區域內自由流動創造了政策條件。區域內人才要素自由流動的雛形逐漸形成,人才制度創新成果正在“長三角人才一體化發展城市聯盟”的24個城市間復制推廣,包括共認外國高端人才工作許可、設置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窗口”、共認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共認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和共認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學時等5項主要內容。

  人才協同發展水平尚待提升

  總體看來,長三角區域人才資源總量穩步提升,但由於各城市地區間經濟發達程度、產業結構、生活環境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人才資源分布呈現明顯的非均衡性,部分地區高端人才支撐不足,人才隊伍水平有待提升,結構有待優化。例如,調研發現,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內三地金融機構主要是各大銀行支行,金融人才培訓較少、整體水平不高。但是隨著一體化深入推進,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和價值鏈深度融合,區域經濟產業升級需要更高質量的金融服務作為支撐,就需要引進和培育更高水平的金融人才。

  雖然地區間產業布局具有優勢且存在一定互補性,但長三角各地人才治理尚未形成合力,缺乏區域整體的產業、人才統一部署和規劃,城市和地區間人才需求同質化,特別是重點產業和領域的人才需求存在重疊與競爭,限制了人才在區域間的共享與高效配置。

  為有效吸引人才,長三角各城市和地區都出台了引才政策措施,但大都集中於人才住房和資助補貼方面,以資金為手段,缺乏創新。由於各地人才管理仍然分而治之,在資格資質、評價標准、政策、載體等方面存在制度性障礙,人才評價、聘用、獎勵等機制的市場化程度有待完善。地區間政策的排他性也導致了部分人才和企業難以充分享受政策紅利,直接影響了人才流動的積極性。

  促進人才高質量集聚的幾點建議

  共同組建市場化的人才發展主體,通過經濟一體化和治理結構一體化深化人才一體化。上海可發揮自身優勢,探索與其他地區合作共建長三角人才集團,成立長三角人才基金,整合區域內人才服務資源進行集約管理,實現人才要素的高效配置。發揮組織結構優勢,打破人才體制機制限制,通過靈活高效的運作模式和市場化手段,推動人才高質量集聚,助力區域產業結構協調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積極搭建覆蓋人才發展全周期的共享平台,加強平台輻射作用,面向長三角地區提供人才支持,並逐步擴大到長江經濟帶地區及其他地區。例如實施“長三角基礎科研設施平台”計劃,搭建向全球科研人才開放的即插即用型科研基礎設施體系,跨區域校企聯合建立產研協同、產教融合的人才培養通道和平台,完善優化人才驛站、人才飛地等合作用才模式,跨地區跨國建設研發機構、眾創空間、創新創業孵化器,促進人才柔性集聚。

  以開放態度優化人才政策,消除阻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政策壁壘。逐步探索擴大政策輻射范圍,建立與其他都市圈互聯互通的政策通道,例如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內探索制定京津冀、珠三角等區域一二線城市高端人才的跨省市認定標准,對跨省市來示范區工作創業的高端人才進行聯合認定。

  提高人才治理的信息化數字化水平。規范數據採集及統計標准,建立科學完善的人才一體化監控指標體系,推動三省一市間人才數據平台的對接和共享,形成統一化標准化的人才數據庫。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制定產業和人才匹配度動態評估機制,根據人才供需和產業發展實情有針對性地對產業布局及人才計劃進行科學調整。

  將“科創走廊人才”和“軌道人才”作為長三角人才一體化的新抓手。按照規劃,2025年要基本建成“軌道上的長三角”,形成長三角與相鄰城市群3小時區際交通圈。“十四五”期間,要以G60科創走廊城市群人才高地行動方案和高鐵快速發展為契機,鼓勵和打造新的雙向“軌道人才”,有效促進人才服務同城化,共同探索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和一體化便利化的人才服務機制。

  (作者:姚凱,系復旦大學全球科創人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人才理論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大數據時代國際人才集聚及中國戰略對策研究”階段性成果)

(責編:萬鵬、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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