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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推進之道

張賢明

2021年09月11日08:5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推進之道

  民主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普遍價值追求,也是現代政治社會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民主不僅僅是具有形而上色彩的抽象概念,更是根植於特定國家的社會結構、歷史傳統與時代背景等要素的具體安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是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之下結合中國國情建立起來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深刻實踐與歷史和人民的必然選擇,全過程人民民主正是這一民主形態的精確闡釋與科學表達。深入發掘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論內涵與制度優勢,並在政治發展中不斷推進與完善,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全過程人民民主超越西方“一次性民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本質特征的科學表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顯著特征在於“全”,囊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協商、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等內容,是多層級民主運作界面、系統化民主運行流程、多樣性民主操作形式的有機統一。作為一種新概念、新理念,全過程人民民主深刻且豐富的內涵需要從多角度把握。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相對於非全過程民主而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即人民民主通過“全過程”的特質表現出民主的真實要義。稱其為全過程人民民主,超越的是西方式的“一次性民主”“消費式民主”等“非全過程民主”。民主的重要尺度是公眾參與,參與不僅僅意味著周期性的投票,更在於公眾能夠參與到國家治理的全過程中,在滿足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擴大社會公益,進而改善和提升公共生活的品質。在此意義上,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系統的民主體系與操作流程來貫徹民主的原則,打通民主的政治生活與日常生活空間,將人民民主視為現代文明社會的生活方式。隻有全過程,才能保証最廣大人民的參與﹔隻有全過程,才能讓民主的結果更符合人民的利益﹔隻有全過程,才能統合民主的程序與實質,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也是相對於將選舉作為唯一標准的片面民主觀而言的。選舉無疑是民主的最重要特征,但並不是唯一的標准,民主的范疇與形式遠超於此。對於民主的片面理解與偏執認識,不僅會使民主理論的演進趨於停滯,也會讓民主的實踐流於形式。西方將選舉視為民主唯一標准的“自由民主”理論不僅未能讓歷史走向終結,反而讓自己陷入了價值與實踐危機。西方學者不得不重新審視民主的內涵與價值,希望通過重新挖掘民主的內核來賦予民主新的生機與活力。相比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民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構架和體制機制,把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等民主形式,將不同層次、不同領域公共事務的治理,都納入民主范疇,彰顯了民主的價值內核與精神底蘊,是廣泛、真實、管用的人民民主。

  推進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定型更加完善

  全過程人民民主從根本上講是要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是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內容。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在黨的領導下建立起來的,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堅守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品格,有效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發展、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是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在法治化軌道上運行才能沿著正確方向持續發展完善。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馬克思主義深刻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也指明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般性原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是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進行的。民主是歷史的、具體的,實現民主的形式是豐富多樣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民主一般性原則與中國基本國情的有機統一,體現了對人類優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借鑒,更體現了我國歷史文化淵源和現實政治實踐特點。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必須充分考慮中國基本國情、體現中國特色,著眼於解決現實問題,絕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國家的模式和經驗。

  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以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等豐富的具體制度形式和運行機制。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和本質屬性出發,著眼於體制機制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通過不同體制機制之間的緊密銜接、相互配合,發揮制度體系的行為規范、權利保障和關系協調作用,確保制度體系的所有組成部分和構成要素能夠有效保証和促進人民當家作主的真實性、廣泛性。

  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良性互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發展過程是黨集中統一領導和人民群眾有序參與雙向互動的實踐過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制度和價值追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人民群眾意願,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使民主政治建設始終處於成本較低、代價較小、風險可控的狀態。同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也要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性、創造性,鼓勵基層群眾自覺實踐和勇於創新,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將基層群眾創造的成功經驗經過試點和培育之后進行總結和推廣。

  民主發展與責任建設深度融合。人民民主是全過程民主,也意味著“全過程負責”。責任是始終伴隨人類社會生活的政治價值和組織原則,全過程人民民主也必然要求將責任政治貫穿於民主制度建設的全過程。通過責任建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確保責任指向的人民本位,強化責任意識和責任擔當,回應人民的美好政治生活需求。責任體系與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深度融合,有利於建立健全穩定的責任制度結構,保証主體之間的行為承諾和期待,降低政治行為的成本和復雜性,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順利運行,充分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優勢與治理效能。

  (作者:張賢明,系吉林大學行政學院院長、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責編:劉圓圓、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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