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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助力高質量發展

鄧 恆

2021年04月02日08:41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助力高質量發展

  知識產權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撐,也是一國參與全球競爭的核心要素。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我們必須從國家戰略高度和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出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要認識到,創新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源頭活水,隻有創新才能贏得未來與發展。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特殊的財產權利,其本質是通過保護產權形成激勵機制,為創新主體提供持久的創新動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當前,我國正在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面向未來,我們要把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融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全過程,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加強國際合作、推動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更好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其一,完善知識產權立法是重要保障。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是激勵創新,服務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是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前提。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重點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准確判斷國內外形勢新特點,做好符合當前經濟發展需要的頂層設計,明確目標、任務、舉措和實施藍圖,其中的關鍵就是要制定和完善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得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近年來,從制定出台《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到推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修改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頂層設計日益完善、制度體系越織越密,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不斷躍升。但與中央的要求相比、與社會各界的期待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完善知識產權立法,與時俱進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要嚴格執行民法典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規定,發揮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重要作用,從基本法的層面指導和引領知識產權保護、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完善知識產權各項單行法律法規,尤其需進一步統籌推進攸關科技與創新的專利法等技術類知識產權的立法和修訂工作,協調民法與知識產權法之間的關系,明晰反不正當競爭法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等。同時,應將知識產權的制度、理論和規則的創新與經濟高質量發展聯系起來,與構建新發展格局聯系起來,從而讓知識產權保護有法可依,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符合客觀規律的遵循之道。

  其二,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是關鍵內容。知識產權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也是進行國際合作的關鍵內容。在經濟全球化的語境下,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加強,國際地位大幅提升,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與磋商談判,實現中國從國際規則遵循者、跟隨者到參與者、建設者的角色轉換,是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既要著眼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通過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吸引外資,進一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還要適應我國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的新形勢,加強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研究,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協調,為我國企業“走出去”獲得平等保護提供制度支撐。一方面,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作用,深化同共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合作。另一方面,要支持相關國家加強能力建設,充分利用各類多雙邊對話合作機制,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

  其三,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是有力支撐。千秋基業,人才為本。人才是發展的第一資源,是知識產權事業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知識產權人才是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前提,也是創新驅動的主導力量。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就必須在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上下功夫,適應當前技術創新的需要,造就一支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功底扎實、實務技能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隊伍,全面發揮優秀人才示范和事業引領的重要作用,同時要重點培養社會急需緊缺的技術和涉外類知識產權人才,通過政策引導,帶動人才隊伍的建設與發展。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一方面,要鼓勵引導相關部門、教育機構、行業協會等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的培訓力度,探索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和創新。特別要發揮好國家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的作用,倡導創新實體與培訓機構的聯合協作,形成人才培養的有效性和連續性,拓寬國際化、復合型知識產權高端人才培養的途徑。另一方面,還要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審判、仲裁、調解、公証、社會監督等人才的選聘、管理、激勵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崗位鍛煉,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維權實踐中的作用,從而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責編:劉圓圓、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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