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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力度”把握民法典“綠色原則”的重大意義

王靜

2020年08月24日08:0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第12期《求是》雜志發表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在文中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並自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需要我們從保障力度、基礎力度、抓手力度、關鍵力度、底線力度等五個“力度”來理解民法典“綠色原則”的重大意義與時代價值。

保障力度:生態制度創新的集合影響力

美麗中國的實現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貫徹落實,關鍵在制度保障和創新。實現環境保護領域相關法律與民法典的緊密對接與有效互動,將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生態生活、生態安全等融入其中,最終都要體現為政治制度安排,也體現了現代生態價值觀的時代性,展示出生態制度創新的集合影響力。

民法典中有關生態保護的表述為“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法律保障,並系統構筑了生態文明理念,進一步健全了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為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拓寬了新路徑,為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提供了新的重要法治工具。這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大計,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民至上的執政理念。

基礎力度:生態文化共進的聯合推動力

民法典共7編1260條,總則將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納入基本規定,並在重要分編有多個條款規定了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容。如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等。這使得民法典既具有古朴民法典的傳統風貌,又呈現生態文化的現代生機,體現了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基礎力度,展示出生態文化共進的聯合推動力。這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馬克思主義人與自然關系的具體體現。

今年8月15日,是“兩山”理念提出15周年,“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已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典提出的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是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從具體實踐上升到法律層面的一種體現。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生態環境也更加關注。因此,我們必須大力培育好生態文化,形成包括生態意識、生態消費、生態心理、生態行為等在內的完整生態文化體系。民法典是由實踐而形成的制度理念與制度規范,是培育形成主體合力的生態文化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載體,彰顯出民法典的支撐性。

抓手力度:生態目標共享的融合獲得力

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利益訴求與基層民主結合起來,保護生態環境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就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如民法典特別規定了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行為,這有利於構建和諧美麗社區。並規定“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規定”。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各方面齊頭並進,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滿足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體現了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抓手力度,展示出生態目標共享的融合獲得力。

生態目標是行動的先導。生態是一個有機的系統,生態目標也應該以百姓、基層為基礎,系統目標考量,整體目標推進,這樣才能順應生態環境的內在規律。民法典的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內容契合習近平總書記“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以民事立法回應了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不斷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進一步體現“環境就是民生”的鮮明導向。

關鍵力度:生態經濟共建的整合平衡力

生態環境保護的成敗,一定程度上取決於經濟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式。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這類條款能更好地解決生活中物流的簡易包裝、快遞產品的外包裝回收重復利用等問題。更加關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人們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發展,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關鍵力度,展示出生態經濟共建的整合平衡力。

生態經濟的價值實現,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諸多方面。在產業發展過程中應以民法典的通過為契機,推動“電商經濟”落實並建立簡約適度、節能低碳的運營方式,倒逼和引導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價值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此外,企業在進行投資、並購等交易活動時,推動生態投資,應避免投資高能耗、高污染、高違規風險的項目。讓生態環境成為現代經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生產要素,彰顯出民法典的時代性。

底線力度:生態安全共治的綜合治理力

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是生態安全的標志,是人與自然和諧的象征。民法典規定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侵權責任,明確對生態環境賠償的形式和范圍作出規定,這是立法的一大創新。這一創新對遏制惡意破壞行為具有威懾、警示、預防的積極作用。進行生態安全共治,最大限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體現了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底線力度,展示出生態安全共治的綜合治理力。

民法典為民事活動規定了普遍限制,把生態安全共治納入常態化管理,為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提供遵循依據。民法典規范大家的環保生態行為,是中國要在世界上做一個負責任大國的具體體現,更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走長久富裕道路的決心和魄力的具體體現。因此,確保民法典有效貫徹實施,保持生態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全人類賴以生存的星球更有著緊迫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民法典對於推動環境的改善和中國的生態文明發展,將發揮它獨特的重要作用。鮮明的生態環保色彩更折射出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向往,浸潤著新時代的價值理念。從五個“力度”深刻認識和把握民法典的深遠意義,以良法推動善治,用法治文明推動生態文明,將更好地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建設美好新時代。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應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陝西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供應鏈生態系統監管模式與機制創新研究”(18BJY089)階段性成果】

(責編:吳兆飛、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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