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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者聚焦系列解讀

從四個“維度”把握民法典重大意義

2020年06月22日08:1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網北京6月22日電 (記者 萬鵬)“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志發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

就此,記者專訪了陝西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李永勝。他表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論斷,需要我們從高度、深度、溫度和廣度四個維度,深刻理解民法典的重大意義與時代價值。

從高度看,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舉措,是社會文明的重要彰顯。李永勝表示,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色、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它的頒布實施,對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現良法善治,必將發揮重大的積極作用。“它是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作為一部重要的基礎性民事立法,它所涵蓋的多項重要制度,有力夯實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民法典的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李永勝說。

從深度看,民法典有助於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民法典的頒布實施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治化水平。”李永勝告訴記者,民法典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它以法典形式確立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基本經濟制度,並將其轉化為法律上和現實生活中具有操作性、執行力和強制力的具體制度,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鞏固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支撐,確保市場經濟以法治為基礎,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受法治規則調整。民法典規定的各項制度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於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穩定的法治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它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壓艙石。

從溫度看,民法典回應人民法治需求,飽含愛民、護民、利民、惠民的人民情懷,蘊涵著濃厚的人文關懷。李永勝對記者說,民法典以人民為中心,對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眾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實實在在寫進法律條文中,鐫刻在法典中,更好地為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民法典健全和充實了民事權利種類,形成了更加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和細化了權力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規范有序的權利保障機制,以法治方式貫徹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夯實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法治根基。民法典始終圍繞人民權益的確認和保護展開,秉持全生命周期保護的系統理念,形成了從搖籃到墳墓、從抽象到具體的全生命周期權益保障,為公民民事權利提供了全方位保護。民法典通過建立居住權制度、家庭制度、遺產分配制度、侵權責任制度,以及加強對精神層面利益保護等,保障幼有所育、勞有所得、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社會充滿仁愛精神與人道關懷,體現出脈脈溫情,彰顯出人民立場和人文關懷,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滿足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從廣度看,民法典對治國理政有重大意義。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與有力支撐。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李永勝談到,民法典在國家治理體系中至關重要。它是保障個人權益的重要法律之一,事關每一個體的方方面面,它以對人的保護為核心,以權利為本位,系統全面地規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的各種人身、財產權益,為民事主體的社會生活提供了行為實施的最基本秩序。民法與國家其他領域法律規范一起,支撐著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保証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范。民法典既是老百姓權益的保障法,也是公權力運行的規制法。它不僅強調公權力要尊重民事權利,不能侵害民事權利,而且要求公權力積極履行保護民事權利的職責。

李永勝表示,民法典與國家治理能力密切相關。依法治國和依憲治國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民法是憲法精神的具體化,體系化的民法典消弭了單行民事立法之間的疏漏、重復與沖突,充分保証了人們在社會中生存發展的民事權利,保証了民事司法的統一、公正、高效和權威,從而賦予國家治理能力在民事領域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有力提升了治理能力。李永勝認為,從社會層面來看,民法典提升了社會治理效率。通過全面、准確、系統確認和保護民事權利,為規范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提供基本准則,有利於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權利觀念、法治意識和道德意識,大大降低國家治理成本,達到國家治理強制約束力與規范自律的有機結合,從而提升了國家治理效率。

“法者,治之端也。”李永勝指出,民法典蘊涵著以人民為中心的民事權利保障、法律義務強化、社會秩序穩定、社會文明進步、提升治理能力等多重價值,它是為人民書寫、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典。我們要深刻認識和把握它的深遠意義,以良法推動善治,用法治文明推動執政為民,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責編:萬鵬、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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