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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戰“疫”線上圓桌論壇第五場

王天夫:構建社會治理體系 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

2020年03月31日14:3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 (萬鵬 任一林 吳兆飛)3月27日,由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清華大學智庫中心、人民網理論頻道聯合主辦的“疫情視角下的社會治理現代化”線上高峰論壇舉行。針對疫情大考中如何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以及培育積極健康的社會心態等課題,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武漢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和地方單位代表在線進行理論研討與案例分享、助力以智戰“疫”。

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王天夫圍繞《構建社會治理體系 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主題作了主旨發言,他表示,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並且系統地梳理和總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這些優勢在社會治理方面有十分明顯的體現,在社會治理中一定要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隻有這樣才能達到社會治理的目標,最終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重要的社會支撐和社會基礎。

王天夫談到,在社會治理的目標方面,《決定》中有非常明確的論述,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這個目標與兩個一百年目標是一致的、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更遠大目標是一致的。社會治理的目標是支撐這些宏大目標實現的具體內容。社會治理體系的擴容方面,《決定》指出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其中新增的兩個方面是民主協商和科技支撐。民主協商,可以認為是具體的治理實踐方式,是基層社區具體社會事務解決的治理方式,是整個社會治理體系裡明確實施的制度形式。事實上,基層社會事務的治理隻有使用民主協商的形式、經歷民主協商的過程,才能動員更多的基層社會成員,才能更好地解決基層實際的社會事務。科技支撐則與十九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緊密相關。隨著社會多元化,面對的社會治理問題越來越復雜,社會治理的任務也越來越繁重,科技支撐就是要使用現代科技的最新成果,提升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順應社會文明發展進步的趨勢。

王天夫認為,社會治理體系的構建解決的是最終由誰來承載的問題。對此《決定》中也有明確的論述,就是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共同體”的概念是社會學概念,社會學理論的出發點往往是從共同體來開始思考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至少包括以下內涵:一是共同體是一種身份認同,它不僅是利益相關的,而且是利益共享的。成為共同體中的一員,在強調個人身份認同的同時,更多的是強調社會這個整體。當個人覺得自己是共同體的一部分的時候,一定會有集體的意識,認同“我是集體的一部分”。因此,在承認共同體身份的時候,個人不僅僅享有共同的利益,同時也為共同體貢獻自身的利益。二是共同體裡面的個人在共同體的集體身份意識之下,個人在社會行動的過程中有主動積極性,願意為整個共同體貢獻力量,這就是我們在社會治理體系構建過程中講的擔當、責任。三是共同體內部的人們本身有各種各樣的組織關系、社會關系,通過“共同體”這種非正式的組織關系,可以在具體的社會事務問題上將人們再次連接在一起,成為社會治理中的關系資源,成為社會治理中的可動員起來的中堅力量。四是共同體有集體行動的傾向。正是因為有著共同體的身份與意識,有著共同的可共享的利益,有著更多的社會關系群體組織,在很多時候共同體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在行動,在動員社會力量的過程中可以做到同進同退。社會治理共同體是社會治理的主體也是客體,是由這些參與其中的群體展開治理行動的。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這裡的“人人”不應該僅是指單個社會成員,很多時候是指共同組成社會的其他組織、單位、機構及團體等,無論是社會組織,還是政府機構,都是社會成員之一,所有這些一起構成社會治理共同體。

針對社會治理如何開展這一問題,王天夫表示,《決定》中把社會治理的具體內容分為五個方面,即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其中第四個方面也就是基層社會治理尤其值得我們關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法治保障,構建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治理體系,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性,社會治理重心下沉到基層等,這些論述都對應著《決定》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的重要表述。我們平時所講要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倫理的作用,則對應著“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這一要求,針對基層人們的日常公共事務作出了非常詳盡的論述。

(責編:任一林、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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