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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關鍵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

2020年02月06日10:37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6日電 (吳兆飛)“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習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記者圍繞“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和‘中國之治’的關系等問題第一時間採訪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督學組督學、教授洪向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環球法律評論》副主編支振鋒等專家進行解讀。

疫情防控關鍵期——

依法科學有序防控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洪向華告訴記者,現在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勁的時候,越是最吃勁,就越不能亂作為、胡作為,越要有序進行,這就越要回到法治的軌道。要用法治來謀劃布局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推進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用法律的手段解決疫情防控中的各項問題,用法治的方式來化解疫情防控中的各種矛盾糾紛,才能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學有序進行。

“在很大程度上,法治是社會問題的綜合性解決方案。在法治的軌道上,依法進行科學防控,就可以更好地統籌各方,全國上下一盤棋,有序推進防控工作。”支振鋒表示,第一,法治更強調綜合性、系統性和體系化,因而具有長期性、可預期性,依法進行疫情防控,就有章可依,能有序進行,整體上看會更有效率,更有利於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第二,法律確立的是一個社會較高的治理標准,法律對程序性的要求,可以避免疫情防控中的無序、混亂,從而更好地統籌和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的浪費﹔法律中所確立的對人民權利保護的標准,也為防控工作提供了目標和准則,避免疫情防控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第三,疫情防控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治理行動,涉及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社會治安、市場監管、宣傳輿論、教育科研、物資生產和后勤供應等不同環節和領域,上上下下都需要有力協調,如果沒有法律作為依據,而僅僅依靠臨時性的政策措施,很容易導致系統性紊亂,不可能取得好的治理效果。

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針對如何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這一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9項具體要求,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要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法司法力度﹔要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要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於疫情防控﹔要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要加強對相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指導,及時處理,定分止爭﹔要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要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

支振鋒認為,在這一系列具體要求中,一個涉及科學立法,五個涉及執法,其他三個方面分別是司法、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可以說,這些要求貫穿了依法防控疫情的全過程、全方面。我們可以看到,科學完備的立法是基礎。疫情防控是對我們公共衛生治理和法治體系的考驗,配套制度建設,完善處罰程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都必須完善立法。但一分部署,九分執行。如果隻有立法,沒有執法和司法,沒有法治宣傳和教育,沒有法律服務,也是不夠的。這就要求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洪向華指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說到底就是要樹立法治思維,依法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具體來說,在法治軌道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必須做到辦好疫情防控的各項事情都要依法進行,遇到疫情防控的各項事情都要尋找法律依據,疫情防控中的各項問題都要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疫情防控中的各項矛盾都要靠法律來化解。隻有這樣才能形成疫情防控工作良好的法治環境。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

“中國之治”的顯著優勢 制度之治的可靠保障

會議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同時,會議也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支振鋒指出,從根本上說,法律是對公共權力的規范。我們強調不忘初心,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這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在法治完備的情況下,既可以避免亂作為,也可以避免不作為,防止在其位不謀其政。如此,才能做到各盡其責、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正是如此,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

洪向華表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著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我們要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首先,法治引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方向。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要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法治的作用體現在保持國家制度穩定,引領和確保國家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其次,法治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各項規范,法律規定了每個公民、法人、政黨、社團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規范,使整個國家治理有序進行。最后,法治保障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與社會穩定。法治能規范經濟行為,創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社會環境,提供穩定的社會預期,引領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這三個方面凸顯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國之治的顯著優勢,同時也說明,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是維護制度之治的可靠保障。

(責編:吳兆飛、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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