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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發揮法治在弘揚核心價值觀中的獨特作用

張文顯

2019年07月23日08:5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內容提要

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尊重法治建設規律、准確把握實踐要求,在更深層次推動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全過程、各領域、各方面,更好發揮法治對於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的獨特作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確立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既是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內在需要,有利於充分發揮法治在弘揚核心價值觀中的獨特作用。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意義重大深遠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確立了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12個詞將涉及國家、社會、公民的價值要求融匯為一體,把社會主義本質要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世界文明有益成果凝練為一體,成為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習近平同志強調,“在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必須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為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出台一系列重要舉措,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其中一項重要決策部署,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維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安全的必然要求。意識形態安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橋頭堡”。當前,社會思想更加多樣、社會價值更加多元、社會思潮紛紜激蕩,主流意識與多樣化社會意識並存,傳統思想觀念與現代思想觀念相互交織,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相互碰撞,意識形態領域的較量尖銳復雜。這就迫切要求我們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以法治承載核心價值觀,推進核心價值觀制度化、規范化,發揮社會主義法治在凝魂聚氣、強基固本中的獨特作用。

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內在需要。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之一。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范社會行為、調節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他律和自律相統一,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重要經驗。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以法律約束保障道德踐行,以法律實施支持道德建設,可以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創造良好法治環境﹔用道德涵養法律,用德治潤澤法治,可以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讓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實現良法善治的重要舉措。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有助於以道德理念錘煉良法,以美德義行催生善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支撐,將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法律才能契合人民的道德意願,才能真正為人們所信仰、所尊重、所遵守、所掌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的立改廢釋過程中,體現到法律實施各環節,可以進一步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的道德底蘊,使道德價值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通過法理轉化為法律淵源,對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維的運用起到指引作用。

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在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關系日趨多元的社會轉型期,僅僅依靠道德建設自身難以解決棘手的治理難題。隻有依靠法律制度的支撐和保障,以法的制度優勢引導揚善懲惡,以法的原則共識強化道德認同,才能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通過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機制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剛性的法律約束和柔性的法理指引,形成有利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治環境,可以更好地構筑中國精神、彰顯中國價值、凝聚中國力量。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基本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指出:“法律法規是推廣社會主流價值的重要保証。”2016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明確提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全過程。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應堅持以下原則和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等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習近平同志強調,“要用法律來推動核心價值觀建設。各種社會管理要承擔起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責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體現價值導向,使符合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得到鼓勵、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制約”“要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范,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要推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這些重要論述,為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全方位貫穿與深層次融入上下功夫。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法治建設,把國家價值目標、社會價值取向、公民價值准則全面系統地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環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體現到公共政策之中,形成有利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政策導向和利益引導機制,實現公共政策和道德建設良性互動。提高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現、評估、解決法治建設中突出問題的能力,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法治建設的指引、評價和校正作用。

深刻認識法治的價值和“法治”價值觀。一方面,要認識到法治的價值屬性和價值功能。法治不僅是工具,不僅是我們實現社會理想目標的必要手段,更具有不可替代的內在價值,厲行法治應當成為我們崇高的價值追求。另一方面,要認識到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觀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中的獨特地位。法治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一,又貫穿、滲透於其他核心價值觀之中﹔既是國家的價值目標、社會的價值取向,也是全體人民尊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價值准則。

在更高水平上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積極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憲入法,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也應看到,與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目標要求相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工作還有不小提升空間。一些法律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仍存在引導性、激勵性、約束力、強制力不夠等問題。當前,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在更高水平上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

堅持求真務實的科學立法精神。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要努力實現實質性融入,實現核心價值觀與法律法規水乳交融。這就要求在遵循法治建設客觀規律的基礎上,科學建構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律規范體系。習近平同志強調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並指出“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在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方面,也要秉持科學精神,尊重立法規律,堅持科學立法。立法工作應注重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善於用法理話語表達核心價值觀。法理是法的內在精神,是對法律實踐的科學認知,也是法律實踐的理論依據。從法理的維度考察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就要考慮如何正確平衡不同價值沖突,善於把體現核心價值觀的道德話語、宣傳話語、文件話語轉換為權利、義務、行為、責任等法律概念和法理話語,轉換為行為標准和法律規范,進而形成內涵精確的法律規則和法律制度。通過轉換,把抽象的價值觀法理化、具體化、規范化,既有利於體現法律定分止爭的實踐價值,又有利於培育公民美德,營造崇德向善的社會風尚。

把握文明標准合理設置規范。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既要引導人、激勵人、約束人,又不能超出高限、強人所難。如果簡單地將道德要求視為法律規范,會使社會生活泛道德化,甚至混淆法律與道德的界限。將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的時候,要對社會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進行科學研判,做到與當下的社會文明程度相匹配,與大多數人的道德水平相適應。

多管齊下統籌推進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但也不能因此產生“立法依賴”,把涉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踐行的事情都由立法包攬下來。應促進法律法規、公共政策、宣傳教育多管齊下、互相協同、通力合作。特別是發揮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習慣、習俗、慣例、村規民約、市民公約等社會規范的評價功能,支持公序良俗、促進移風易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有序推進、持之以恆、久久為功。要繼續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究,准確把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發展及其立法需求,提高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科學性、時代性和前瞻性。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23日 17 版)

(責編:呂騰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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