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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橫:敬畏生命,應身體力行

李  攀

2019年07月11日07:5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浙江杭州錢塘江上的一幕悲劇讓人扼腕。3名男子試圖蹚淺水過江,突然潮水猛漲,幾人瞬間被卷走,其中兩人得救,1人遇難。生命被潮水吞噬,令人無比悲痛。眾所周知,錢塘江潮水威力巨大,往往看似很遠的潮水,突然就到眼前。通過視頻可以看出,正是因為魯莽過江,也因潮水漲來時仍不疾不徐,最終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無獨有偶,近日,浙江仙居麗人谷暴發山洪,16名驢友被困,3名驢友被沖走,其中有兩名驢友被找到時已經沒有生命體征。其實,附近村子在山洪到來前都會勸說游客上岸,並且一路上至少有8處明顯標注的安全警示牌,但是這些都沒能引起驢友們對安全的高度重視。

苛責死者或傷者,已經於事無補。值得反思的是,為什麼悲劇總是一再發生?尤其每年這個時節,伴隨汛期臨近,總有意外事故釀成悲劇,讓人痛惜。難道是因為安全預警工作做得不夠?其實每次悲劇釀成后發現,相關的安全預警是充分的,比如在浙江,在那些或山勢險峻或波濤洶涌的地方,當地有關部門每年都會提前做大量工作,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防止意外發生。

可是,總有極少數人沒把這些提示放在心上。面對即將漲上來的潮水,依然還能閑庭信步﹔看到沿路偌大的安全警示牌,依然熟視無睹地奔上山去。此前,杭州90后小伙在西藏無人區失聯50多天后,被民警救援。但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運,更遑論每一次救援,都會耗費大量的公共資源和人力物力。

無論如何強調安全意識、無論安全預警措施做到如何周全,都是不為過的。有時候,溫馨的提示要有,制度的剛性約束也必不可少。例如在潮水可能漫到的位置設立“禁入區”﹔在山洪可能暴發的地方禁止上山﹔建立報警有獎機制,鼓勵人們見到有人冒險及時報警﹔建立並完善有償救援制度等等。

遇到險情,政府部門理應施加援助﹔相應地,遵守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一起又一起安全事故,對我們來說既是教訓也是警示和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注意風險提示,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每個人都該身體力行。

(摘編自7月9日《浙江日報》,原題為《游樂探險莫以生命為代價》)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11日 05 版)

(責編:吳兆飛、曹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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