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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察: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劉曙光

2019年05月17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明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集體記憶。中華文明歷史悠久,留下了浩如煙海的文化遺產,這是我們建設文化強國、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習近平主席在亞洲文明對話大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深刻指出,“文明因多樣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鑒,因互鑒而發展”,強調“中國願同各國開展亞洲文化遺產保護行動,為更好傳承文明提供必要支撐”。新時代如何保護文化遺產,更好推動文明交流互鑒?本期觀察版刊發的幾篇文章圍繞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編  者  

■我國擁有浩如煙海的文化遺產,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保護好、利用好文化遺產,有利於堅定文化自信、促進文明發展、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我國通過世界遺產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與保護,向世界生動展示了我國悠久燦爛的歷史文化,讓世界各國人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華民族為人類文明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

■進入新時代,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工作應立足於保護、傳承和展示中華古老文明和悠久歷史,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更好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文化遺產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我國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和現任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取得巨大成就。在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后,目前已擁有世界遺產53項(其中世界文化遺產36項,世界自然遺產13項,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4項)。新時代,我們要深刻認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形勢,形成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為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取得的成就與存在的問題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國際公約,目的是在全球范圍推動具有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人類遺產的共同保護。目前,全球共有193個國家加入該公約,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遺產達1092項(分布在167個國家),其中世界文化遺產845項,世界自然遺產209項,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38項。我國於1985年加入該公約,並於1987年擁有了第一批世界遺產。目前,我國已擁有世界遺產53項,從數量上看僅次於意大利。

自成為《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以來,我國一直是“世界遺產項目”的積極參與者和維護者,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堅定支持者。中國政府長期致力於推廣世界遺產保護理念,積極改善世界遺產保護狀況,努力提升世界遺產展示闡釋和服務社會的水平,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中國在健全申報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保護管理、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其他締約國的高度認可。

我國通過世界遺產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與保護,取得了多重社會效益。首先,向世界生動展示了我國悠久燦爛的歷史文化,讓世界各國人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華民族為人類文明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為堅定文化自信、增強人民自豪感和社會凝聚力提供了精神動力。其次,圍繞世界文化遺產開展的本體保護和環境整治工作,帶動文化遺產地的生態保護、環境優化,為文化遺產地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再次,以突出普遍價值、真實性和完整性保護為核心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在我國廣泛傳播,並逐漸發展出具有中國特點的保護實踐,為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開展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有益經驗。最后,通過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這個平台,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同行的交流合作日益加強,大力推動了文明交流互鑒。我國已經4次擔任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相繼承辦了第二十八屆世界遺產大會、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第十五屆大會等重要國際會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相關組織在華設立多個二級中心或分支機構。自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以來,我國對世界遺產事業的積極參與,不僅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效改善了我國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狀況,而且顯著擴大了世界遺產在全球的影響力,有力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雖然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比如,申報世界遺產工作機制在程序、責任等方面存在缺位、越位問題﹔關於世界文化遺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主體不明確等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關於世界文化遺產的學術研究比較薄弱,在世界遺產委員會幾個咨詢機構中的實際影響力比較小﹔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需要著力解決。

充分發掘世界文化遺產的當代價值

習近平主席在亞洲文明對話大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強調:“文明因多樣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鑒,因互鑒而發展。我們要加強世界上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鑒,夯實共建亞洲命運共同體、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人文基礎。”近年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世界文化遺產視為推動經濟發展、增強社會凝聚力、實現和平共處的關鍵要素,發展世界文化遺產事業的目標已不再是單純的文化遺產保護,而是要推動文化對話,保護文化多樣性,助力可持續發展。這與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主張是一致的,也有利於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新時代,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謀劃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工作,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新時代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工作應立足於保護、傳承和展示中華古老文明和悠久歷史,突出中華民族為世界文明發展作出的巨大貢獻,讓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成為全人類精神文化寶庫中的珍品﹔要有利於體現中華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於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讓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成為觀察當代中國的一個重要窗口。同時,要借助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這個平台,表達我們對當今世界一些問題特別是文明問題的態度和看法,展示當代中國人的世界觀、文明觀、文化觀、價值觀,推動文明交流互鑒。我們要從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高度科學謀劃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統籌好國內和國際兩個層面的工作。

從國內層面看,主要有三項重點工作。

一是統籌好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明確權限、守土有責。尤其是在世界遺產中心將每個國家每年申報項目數量限制在1個的背景下,要制定各部門協商一致的申報世界遺產工作規劃。在制定規劃時應明確:申報世界遺產是代表國家形象的國家層級的事業,應以國家利益為重。為此,要強化國家有關部門在申報世界遺產工作中的職責權限,明確工作機制和程序,使各個部門不缺位、不越位,有條不紊地推動工作。

二是加強世界文化遺產領域的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以國際通則來策劃我國的申報項目,管理好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事業已經開展30多年,應有計劃地對我國申報及管理文化遺產的實踐進行系統總結,努力形成關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中國話語體系,為豐富和發展世界文化遺產事業作出理論貢獻。目前,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領域的理論建樹還比較少,在近些年來世界文化遺產領域的重大議題上話語權很小。隻有加強世界文化遺產領域的理論建樹,才能提高話語權。

三是進一步把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納入法治軌道,加快研究制定一部既對接國際公約又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為從根本上提升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從國際層面看,可以從三個方面著力。

一是充分發揮我國作為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的作用。我們應在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著眼長遠,更加自覺主動地從全人類利益出發推動全球世界遺產事業發展。當前,世界遺產事業正處在一個新的轉型期,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政治、地緣政治和締約國利益的干擾,世界遺產事業發展中存在不少矛盾、分歧和爭執。在這種復雜情況下,中國應繼續發揮負責任大國的作用,更好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二是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廣泛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世界文化遺產領域開展的培育人才、推廣標准、普及知識、提供國際支援等各項事務,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特別要在推動不發達國家、戰亂地區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我國現在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柬埔寨)柏威夏寺保護國際協調委員會的聯合主席國,也是“瀕危文化遺產保護國際基金”(沖突地區文化遺產保護國際聯盟)的首批出資國和董事國,應積極履職盡責,推動相關項目實施。同時,要一如既往地積極參與吳哥古跡保護國際行動,把其中的中國項目做成科技含量更高、綜合學術成果更豐碩、社會影響力更大的優質項目。通過這些舉措,進一步提高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領域的話語權,開展好文化外交,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三是採取有效措施,大幅增加我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文化遺產國際組織中的國際公務員、實習生、技術合作專家和志願者的人數。目前,我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文化遺產國際組織工作的人員較少,尤其是具有國際組織管理才能的高層次人才極其缺乏。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應創新培養機制,調動各方資源,通過初級專業官員(JPO)機制,通過資金援助、競聘支持、雙邊推進等方式,吸引、鼓勵和支持更多的中國人進入國際組織實習或工作,為發展世界文化遺產事業、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為國家文物局原副局長、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原院長)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17日 13 版)

(責編:任一林、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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