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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拒故人求官”的時代內涵

周麗雲

2019年01月23日16:1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唐憲宗時期,大臣裴垍在中書任職。有個官職不小的老朋友大老遠來拜訪他,裴垍非常熱情地款待。朋友乘機請他在京城官府為其謀個判司職位,沒想到裴垍卻說:“公誠佳士,但此官與公不相當,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朝廷綱紀”,拒絕了老朋友謀取官職的請求。

事實上,裴垍的這位老朋友並不是無能之輩,而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只是因為他想謀取的職位不適合他,裴垍便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他,並且說:“他日有瞎眼宰相憐公者,不妨卻得,某必不可”,將老友的請托拒絕得徹徹底底。裴垍的大公無私,由此也可見一斑。

按照封建社會官場的規則,以裴垍的地位舉薦一個人在京城任職,並不是什麼難事。但舉薦是否真正出於公心,被舉薦者是否符合任職條件、其能力是否與崗位職責相匹配,考驗著為官者的政德修養。裴垍之所以要拒絕老朋友的請托,主要原因便是“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朝廷綱紀”。其天下為公的從政胸襟與氣度,值得今天的為官者學習與深思。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黨的十八大以來推進的全面從嚴治黨,最終目標是要構建風清氣正的黨內政治生態。其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要把好選人用人關,堅持公正選人、公正用人,以選人用人的風清氣正推進黨內政治生態的山清水秀。這就要求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的過程中,不能憑個人親疏、好惡來取舍,也不能一味平衡照顧、論資排輩、降格以求,更不能把職務作為私相授受的個人資源。因此,對於今天的為官者而言,“拒故人求官”依然是需要不斷修煉的“內功”。隻有出於公心選人用人,為官者才能有識人之明、舉賢之膽、容才之量,做到唯才是舉、任人唯賢。

“為人擇官者亂,為官擇人者治。”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吏治清明是政治清明之本。尤其是決勝全面小康、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加需要掃除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通過公正選人、公正用人,更好地激發廣大干部的干事創業激情,匯聚推進改革發展的強勁力量。為此,裴垍“拒故人求官”的案例,應成為新時代的為官者強化政治自律、校正用人理念的一面“鏡子”。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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