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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刁難群眾受處分一點都不冤

武西奇

2018年11月20日17:1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貴州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一起典型案例:畢節市七星關區普宜鎮箐腳村一村民因受到干部“刁難”,辦“家庭貧困証明”竟然跑了7次未果最終上訪,相關干部為此受到處分。(11月15日媒體報道)

為了開具一份“家庭貧困証明”,村民周某艷的辦事經歷,真叫一個“難”。第一次被村支書以電腦壞了為由拒絕,第二次村支書沒給任何理由直接拒絕,第三次村委會副主任以不管此事加以拒絕,隨后連著兩天都吃了閉門羹。甚至,周某艷向包村領導、普宜鎮黨委委員反映情況后,這件事仍然未得到解決。

事實上,周某艷遭遇的辦事難,不是証明有多麼難開,也不是証明不符合政策。畢竟,周某艷家貧不貧困,村干部應該心裡有數,即便不了解情況,入戶走訪調查一下並非什麼難事。而且,周某艷開具“家庭貧困証明”,是為了申請助學貸款,其訴求完全正當合法,村裡據實出具這項証明根本沒有風險,無需承擔責任。

一紙証明,周某艷一家前前后后跑了7次,既找了村干部也找了鎮干部,愣是沒把事情辦好。這讓人不禁疑惑,問題究竟出在哪?

按照村支書的說法,就是“周某艷家不支持村委會工作”。之前,鎮供電所在周某艷家住房左側打坑准備安裝變壓器,由於未征得周某艷家同意遭到阻止,期間周家還到市裡反映。經過處理,變壓器雖另行選址,但梁子卻從此結下了。村干部借機故意刁難,無非是想給周某艷家點顏色瞧瞧,讓村民知道得罪村干部的后果會十分嚴重。

俗話說,別拿村長不當干部。從嚴格意義上講,村干部並不算什麼官,但他們手中所掌握的權力,卻能左右著村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正如這張家庭貧困証明,如果村裡不出具,周某艷的助學貸款也許就得泡湯。可話又說回來了,如果村干部太拿自己當個官,動不動跟老百姓耍派頭、甩臉色,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拖著不辦理、壓著不解決,那就大錯特錯了,隻會把自己陷入難看的境地。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一張“家庭貧困証明”,就其本身而言,不過是村干部動動手蓋個章的事情。貌似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一旦處理不好,輕則會增加群眾的家庭經濟負擔,重則會影響黨群、干群關系。村干部拿陳芝麻爛谷子說事,搪塞推諉群眾的合理訴求,其黨性如何、作風怎樣,由此不難窺見一斑。

如今,涉事的村干部和鎮干部,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而這,也給廣大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一定要把群眾的事當回事、挂心上。否則,不顧惜黨員形象,沒一點干部樣子,手握人民賦予的權力卻不為人民辦事,紀律的板子遲早要打到自己身上。

(責編:謝磊、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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