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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期不可“混著過”

彭泰山

2018年10月24日15:3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年來,各地新招錄鄉鎮公務員普遍規定了最低服務年限。對此,部分新入職的年輕干部表示十分恐慌,甚至認為長時間的鄉鎮工作,會制約個人成長,成為發展的“停滯期”,增加了“混日子”心態。

5-8年的最低服務期,也確實不短,尤其是對新錄用鄉鎮干部來講,35歲之前正是精力旺盛、勁頭十足、成長最快的階段,而這段時間恰好被“卡”在鄉鎮,就失去了調動機會。但招錄制度如此,一切有言在先,如果整天還想著這些事,感覺被限制了“自由”,心裡過不了“這個坎”,勢必會影響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變得碌碌無為、消極怠工。

設置最低服務期,主要還是針對鄉鎮干部,提高隊伍的穩定性,來了就要“沉得下心”,使鄉鎮“留得住人”。畢竟,城裡單位的上班環境好、待遇高,壓力也小,自然不用擔心人員流失。可鄉鎮就不一樣,上班條件差、待遇也不高,工作的事務多、壓力大,上升空間也窄,如果不在制度上設限,鄉鎮干部就可能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留不住年輕人。

為服務年限所困擾,為調不走而恐慌,主要還是“跳板”心態使然。近些年公務員考試高燒不退,數百人競爭一個崗位年年都有,可謂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城裡崗位的競爭明顯要高於鄉鎮,使有些人產生了“跳板”心理,先考鄉鎮,再調城裡,同樣能“曲線進城”。一旦把鄉鎮當“跳板”的夢想破滅,就變得六神無主,恐慌和擔憂隨之而來,心灰意冷有了“混著過”打算。

鄉鎮如此不受人“待見”,是一種認識誤區。鄉鎮雖然苦點累些,卻是最鍛煉人的地方,也是成長的好平台,我們黨每年選派大批年輕干部到基層挂職鍛煉,就是看中了基層這塊培養人的“沃土”。日常事務多、壓力大,可以訓練人的統籌協調能力,提升辦事效率和水平﹔經常與基層群眾打交道,能夠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知曉群眾的所需所求,聯系服務群眾“接地氣”﹔經常到田間地頭、進農家小院,也能豐富基層工作經驗,使自己成長成熟起來。如果總想著要“高飛”,沉不下心來做事情,就會成為“懸浮干部”,真正阻礙了自己成長。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是告訴廣大干部,無論身處什麼崗位,無論身在什麼地方,都不能忘了為民謀福、替民解憂的職責擔當,隻要心系群眾、獻身群眾,處處都是發光發熱的“大舞台”。與其被服務期“捆綁”混日子,不如換個思維,以積極樂觀態度練好本事,隻要是金子總會發光,是英雄總會有用武之地,何愁在鄉鎮不發亮!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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