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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不該有“下海經商情結”

孟慶毅

2018年10月16日15: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在姚軍紅的心裡,一直有個情結,就是下海經商。”“早在90年代,他就曾自己辦企業,做過一筆數百萬元的生意。”“自覺提拔無望,一度有過棄政從商的念想。”……10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姚軍紅亦官亦商的雙面生活。

從披露的情況看,“姚軍紅的生意頭腦在商人圈裡頗有名氣”——先后炒過房、入股過廣告位項目、經營過咖啡店和足浴店、投資過寫字樓,“明著干不了,就偷偷摸摸地干”,干的基本上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姚軍紅真的有生意頭腦嗎?未必。“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天上也不會掉餡餅”,他所做的一些生意之所以能旱澇保收,還不是“得益”於手中的權力。也不想想,那些所謂的商人朋友若不是看中了他手中“工業用地報批、征地拆遷”等權力,怎會主動“邀請”他合作入股已策劃好穩賺不賠的廣告位項目,姚軍紅要不是利用了職務的便利,又豈能將一處寫字樓低價購入高價轉租,從中獲利。

是從政還是經商,取決於自己的選擇,可以“由著性子”來,無可厚非。但既然選擇成為公職人員,就要斷了發財的念想,全身心地投入到為民謀福利、干實事中,決不能得隴望蜀,更不能亦官亦商,以“權”食“利”,否則,隻會自食其果。姚軍紅也正是因為所謂的“下海經商情結”,一門心思想當“財主”,才混淆“當官”與“發財”之間的界限,甚至不惜把權力當作當官發財“兩頭好處都想佔”這一“黃粱美夢”的籌碼,最終落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下場,實屬咎由自取。

“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習近平總書記曾告誡黨員干部:“當官不要以錢為念,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路是自己選的,也是要自己走的。若是自認為自己是塊下海經商的“料”,完全可以辭掉公職后再去“顯身手”。企圖左手拿“俸祿”、右手掙“外快”“兩頭佔”,隻會“兩頭空”。

10月1日施行的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黨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要受到相應嚴肅處理。奉勸那些“干部身份卻有下海經商情結”“把為官發財視為人生信條,在權力的‘自留地’裡經商辦企業”的人,該醒醒了!再不“剎車”,很有可能車毀人亡,再不回頭,很有可能成為那個連自己都痛恨自己的人。

身為人民公仆,該有什麼樣的情結?為民情結。牢記在黨旗下的誓言,想明白“為什麼當官”,弄清楚“當官為什麼”,恪守為官之道,涵養為民情懷,“今日權在手,傾心為人民”,如此才能用好手中權,走好從政路。

(責編:任一林、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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