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翔
2018年08月09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全國人民都在回顧、紀念這40年來偉大光輝的奮斗歷程。40年的發展進步是全方位的。在法治建設方面,我們黨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法治重要性的認識越來越深刻,依法治國成為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國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中國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行政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不斷推進﹔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大幅提升,公正司法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力保障﹔全民守法意識顯著提高,法治被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國法治的進步,是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包括全體法律工作者在內的中國人民共同努力的結果。
當然,隨著改革開放繼續深入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也不斷迎來新挑戰,需要通過持續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來應對。比如,社會生活中不斷出現一些新現象,需要立法及時有效覆蓋﹔要實現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必須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又如,行政執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過程中逐步解決﹔執行難依然是影響司法權威的重要因素,需要在實踐中繼續加以解決﹔等等。
實踐提出解決問題的要求,也提供事物發展的動力。過去40年是一段不尋常的歲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是在解決法治發展面臨的問題中不斷取得進步的。今天,對法治建設取得的成績進行總結,是為了在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好深化依法治國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實踐探索,我們已經找到一些有效辦法,如通過健全執行管理體制機制、強力實施聯合信用懲戒等舉措,積極化解執行難﹔加強科學立法,努力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等。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更加需要面向生動的法治實踐,認真解決在改革發展中產生的各種新矛盾、新問題。這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生長點和動力機制,也是滋養中國法學繁榮興旺的生命之泉。
要讓法學理論具有現實解釋力和問題解決能力,法學理論研究就不能只是被動、消極、滯后地反映法治實踐,而要緊扣法治實踐脈搏,適應新時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現實要求,吸收和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斷形成我們自己的、能夠指導法治實踐的有用理論。過去40年間,法學理論這種適應和指導實踐的功能發揮得還不夠充分、不夠具體。一方面,法學理論時常落在法治實踐后面,豐富多彩、迅速變化的社會現實使得法學理論應接不暇,常常處於被動應付狀態﹔另一方面,由於理論指導實踐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一些改革措施、實踐行動在推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難。
建設法治中國,既是中國法治實踐繼續深入推進的過程,也為我國法學理論更好發揮作用提供了寬廣舞台。面向新時代,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征程上,我們仍然要牢記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關注實踐、研究實踐,向實踐學習,堅持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使法學理論獲得扎實的、可靠的現實基礎。同時,在實踐中檢驗法學理論的有效性,通過著力研究法治實踐中急需破解的難題,更好發揮法學理論對實踐的引領作用,為建設法治中國服務,讓法治中國建設展現更加光明的前景。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師范大學光啟學者特聘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8年08月0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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