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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

李慎明

2018年03月09日09:2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將會愈發感知這一論斷的重大意義。

社會主要矛盾是個十分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為了深刻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於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理論,我們有必要從現實依據、理論內涵、歷史回溯和實踐把握等四個方面作一些必要的考察。

一、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新表述的現實依據

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表述,符合當前我國實際,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與時俱進,是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的重大理論創新。

首先,從“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到“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轉變。這一表述轉變的依據是,一方面經過多年的艱辛奮斗,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總體上實現了社會主義的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品質更高、范圍更廣。不僅是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出現了多樣化、更高層次的要求,“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的表述不足以囊括人民各方面豐富多樣的需求。另一方面正如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的,我們在經濟方面所面臨的困難和挑戰主要是“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於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要求越來越凸顯、越來越強烈。如果不正視這一問題,社會矛盾就會越積累越多、越來越復雜。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解決這一主要矛盾的時機也日漸成熟。還有一點,現實生活中人民群眾的一些需求得不到滿足,決不僅僅是物質不豐富即生產力層面的問題,而往往是生產關系甚至是上層建筑方面的問題,是屬於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這“五位一體建設”與黨的建設各個方面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比如,廣大人民群眾對黨內和社會上存在的嚴重腐敗現象不滿、對收入分配過大的擔憂,對青山綠水和藍天白雲的渴求,對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切身利益的關注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這一新的表述,准確地表達了人們在改革開放以來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礎上,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都充滿了對未來生活的美好希冀。

其次,從“落后的社會生產”到“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的轉變。社會生產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這兩個方面。而發展則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這“五位一體建設”和黨的建設的方方面面。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社會生產特別是生產力方面已基本擺脫了落后狀況,我國的社會生產水平包括總量、速度等取得了歷史性發展和飛躍,社會生產能力在一些方面進入世界前列,並正在向世界上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邁進。從生產關系方面講,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不斷深化,國際社會愈發感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制度和價值觀的魅力。由此,再把我國當前的社會生產稱之為“落后的社會生產”已經與實際不大相符,突出的問題已轉化為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發展的不平衡,主要體現在經濟領域。從宏觀上講,主要體現在社會生產關系中區域財富佔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上﹔從微觀上講,主要體現在人與人之間財富佔有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上。而發展的不充分,則主要體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發展的不充分上,體現在其相互之間關系的不充分不協調上。這種發展上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

這也就是說,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這一新的重大提法表明,新時代我們既要著力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高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又要不斷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確保社會公平和正義。這無論從理論到實踐,都將對我們今后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產生重大影響。

在新時代我國主要矛盾理論的指導下,在經濟領域我們應主要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僅要努力發展經濟,更要同時改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提高產品科技化含量、性價比和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以滿足人民群眾的多樣化需要。而在社會領域,則主要應是解決發展過程中人民群眾要共享改革開放物質和精神成果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需要指出的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是指經濟領域方面的問題,而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則主要是指社會領域。正因如此,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共享,特別強調要努力做好扶貧工作等。

二、社會主要矛盾與社會基本矛盾的理論內涵

隻有先從理論上弄清社會主要矛盾與社會基本矛盾的各自內涵以及它們的聯系和區別,才有助於真正弄清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於當今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重大判斷。這就需要弄清以下幾個基本理論問題:

1.社會基本矛盾。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基本矛盾是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這是任何社會形態都必然存在的基本矛盾。一定的生產關系要適應一定的生產力,一定的上層建筑要適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發展。但是,任何適應即平衡都是相對的。任何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生產關系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和不平衡都是絕對的。正因如此,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這是任何社會形態其中包括既有的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與將來的共產主義社會都必然存在的基本矛盾。隻不過在原來的原始社會、現在的社會主義社會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這一基本矛盾,將不帶階級沖突性質,而表現為先進與落后、正確與錯誤之間的矛盾。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矛盾運動的原理是唯物史觀的基礎和核心。這一基本矛盾的外延就是人與自然的矛盾,人與自然的矛盾同樣是任何形態社會都會永遠存在的基本矛盾。

2.社會主要矛盾。社會主要矛盾是社會基本矛盾在一定社會各種具體矛盾中居於支配地位、起著規定或影響其他矛盾的矛盾。其他矛盾則是非主要矛盾。從根本上說,一定社會的主要矛盾在不同社會形態、相同社會形態的不同歷史階段,往往有著不同的表現。共產黨人應該根據情況的不斷變化,及時從人與人之間關系的不斷變化之中來調整認識,適時提出和正確處理社會不同時期的主要矛盾。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到實處。

3.社會基本矛盾與社會主要矛盾。社會生產與人類需要這一根本矛盾又具體化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這一任何社會形態的基本矛盾之中,也表現在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這兩個矛盾之中。在社會基本矛盾之中,生產力、經濟基礎,一般地表現為起決定作用的主要方面,但生產關系、上層建筑、意識形態對生產力、經濟基礎、社會實踐形成反作用,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這些基本矛盾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由此推動著人類社會不斷向前發展。也就是說,社會生產與人類需要的矛盾即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矛盾,亦即人與自然的矛盾,是同屬任何社會形態的基本矛盾,而不是特定社會形態及其各個不同歷史階段的主要矛盾。研究社會的主要矛盾要聯系社會的基本矛盾,但社會主要矛盾與社會基本矛盾有著實質上的不同,在同一個社會形態的不同歷史階段,往往有著不同的表現。比如,在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的土地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就各有不同。土地革命時期,主要矛盾是人民大眾與帝國主義 、封建主義和官僚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是蔣介石集團圍剿紅軍與紅軍要打破圍剿之間的矛盾。而 “七·七”事變爆發后,中華民族與日本侵略者之間的矛盾則上升為主要矛盾,共產黨與蔣介石集團和封建開明士紳要結成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日本侵略者投降之后,隨著蔣介石集團向解放區的全面進攻,共產黨所面對的主要矛盾隨即又發生了變化。任何一個社會的各種矛盾及其狀況與關系都不是凝固不變的。在正常時期,一般是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相對穩定與相對變化相統一的﹔在社會革命和社會變化劇烈時期,社會主要矛盾往往會發生大的根本性歷史變化。在社會矛盾體系中,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主要矛盾決定和影響次要矛盾的存在和發展,但次要矛盾並不是消極被動的因素,也影響和制約著主要矛盾,二者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會互相轉化。

三、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表述的歷史回溯

新中國成立后,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經歷了重大變化,我們黨對主要矛盾的認識也經歷了反復和曲折。

過渡時期的認識。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標志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我國進入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歷史時期。1948年9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現在點明一句話,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就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國主義的矛盾。”(《毛澤東文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146頁)1949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的報告中指出:從現在起,“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移到了城市”﹔在“已經推翻國民黨的統治,建立了人民的統治,並且根本上解決了土地問題”后,“黨在這裡的中心任務,是動員一切力量恢復和發展生產事業,這是一切工作的重點所在”。(《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頁) “中國革命在全國勝利,並且解決了土地問題以后,中國還存在著兩種基本的矛盾。第一種是國內的,即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第二種是國外的,即中國和帝國主義國家的矛盾”。(《毛澤東選集》第4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頁)在毛澤東此時的語境中,是把一個社會的基本矛盾(即主要矛盾)與工作重心、中心任務、工作重點相區別而使用的。

1952年6月6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關於民主黨派工作的決定(草稿)》上的批語中指出:“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31頁) 以過渡時期的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為依據,1952年黨中央制定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 成功地指引全國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社會主義改造。

黨的八大前后的認識。在我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建立之后,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麼,這是關系到全黨全國確定今后的基本路線、根本任務、工作中心的重大問題。在這個歷史轉折的時刻,1956年9月召開的黨的八大及時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1956年9月27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政治報告的決議》明確指出:“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這一矛盾的實質,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已經建立的情況下,也就是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

黨的八大關於社會主要矛盾論述的基本精神,就是強調階級斗爭已經不是社會主要矛盾,提出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不能滿足人民的物質文化需要,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

1957年反右派斗爭擴大化的錯誤,導致毛澤東對社會主要矛盾認識發生改變。1957年10月9日,毛澤東在八屆三中全會閉幕會上提出:“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毫無疑問,這是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同上,第223—224頁) 黨的八大二次會議文件確認了毛澤東的判斷:“整風運動和反右派斗爭的經驗再一次表明,在整個過渡時期,也就是說,在社會主義社會建成以前,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斗爭,社會主義道路同資本主義道路的斗爭,始終是我國內部的主要矛盾。” 這個論斷,背離了八大一次會議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1962年10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重提階級斗爭,並且把“整個過渡時期”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始終是社會的主要矛盾的論點進一步延伸到“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后來逐漸形成了一個“以階級斗爭為綱”的路線,發展到極端就是犯了“文化大革命”“這一全局性的、長時間的‘左’傾嚴重錯誤”。

改革開放后的認識。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的首要一條,就是不再提“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基本路線,決定全黨工作的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1979年鄧小平在理論務虛會上聯系中心任務回答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問題:“至於什麼是目前時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時期全黨和全國人民所必須解決的主要問題或中心任務,由於三中全會決定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方面來,實際上已經解決了。我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低,遠遠不能滿足人民和國家的需要,這就是我們目前時期的主要矛盾,解決這個主要矛盾就是我們的中心任務。”(《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182頁)

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歷史決議,在重新肯定黨的八大的路線及其關於矛盾變化論述的基礎上,提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必須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大大發展社會生產力,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值得指出的是,決議中把原來八大決議中“落后的社會生產力”的表述改為“落后的社會生產”。社會生產既包括生產力,又包括了生產關系。這樣的表述,就更為准確和周延。

黨的十二大確認了決議的提法,並載入了黨章總綱,黨的十三大、十四大繼續確認了這個提法。

1997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五大,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作了更為完整系統的表述,就主要矛盾的地位作用、貫穿的歷史時期和范圍進行了新的概括。指出:“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存在著種種矛盾,階級矛盾由於國際國內因素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但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

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基本上沿用上述關於我國社會發展階段、主要矛盾、中心任務的提法。

黨的十八大基於“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認識,提出“三個沒有變”,即“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 。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六中全會,都堅持了“三個沒有變”的基本判斷。

但是,不變是相對的,變是絕對的。1992年12月18日,鄧小平就明確指出:“中國發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慮分配問題。也就是說,要考慮落后地區和發達地區的差距問題。不同地區總會有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僅僅是少數人富有,那就會落到資本主義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這個問題和它的意義。”(《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第1356—1357頁)鄧小平在20世紀末就抓住了發展起來后也就是今天我們面對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就是我們的中心任務,也就是當前的主要社會矛盾。

黨的十八大之后的認識。2012年11月15日,剛剛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同採訪黨的十八大的中外記者見面時就擲地有聲地指出:“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 2015年10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必須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把‘蛋糕’做大,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奠定更加堅實物質基礎。”他還明確指出:“我國經濟發展的‘蛋糕’不斷做大,但分配不公問題比較突出,收入差距、城鄉區域公共服務水平差距較大。在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上,無論是實際情況還是制度設計,都還有不完善的地方。為此,我們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絕不能出現‘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的現象。” 他強調:“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著眼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不斷克服各種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如果不能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 “共享”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新發展理念”的核心要義與落足點。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共享、共富的論述比比皆是。從這一系列相關論述中可以看到,黨的十九大關於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的表述,已現端倪並呼之欲出了。

四、科學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

1.解決社會主要矛盾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最為根本的政治原則,頂層設計、綜合解決。黨的十九大關於黨和國家事業各項戰略部署的整體性、關聯性、協同性,全部統一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之中。解決社會主要矛盾,不能就主要矛盾解決主要矛盾,而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握全局,統籌考慮。

在經濟領域,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和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積極穩妥解決財富佔有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不斷朝著共同富裕方向邁進。隻有這樣才能在經濟上直接和根本體現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黨、國家和民族才有美好的前途。

在政治領域,必須堅持“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一社會主義根本制度,並把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這些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這三者緊密有機結合起來,為逐步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在文化領域,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不斷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

2.要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推動社會主要矛盾的不斷解決。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是正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十分重要的前提條件。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雖然發生了變化,但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並是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只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發展過程中呈現了新的階段性特征。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黨的基本路線仍然沒有過時,所以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指出:“全黨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牢牢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

但同時也必須看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對我們各項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要正確處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一個中心”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之間的關系,同時也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中所要求的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新中國成立近70年,改革開放40年的實踐告訴我們,要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須立足於自力更生、艱苦創業。自強、自立才能為與世界各國的合作共贏提供前提條件。有的人僅僅是把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理解為以GDP為中心,甚至是以招商引資為中心,從根本上忘記了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有的人認為改革開放就是一切,目的是沒有的,甚至認為四項基本原則是對改革開放的束縛,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還有的人否定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甚至要走封閉僵化的老路等等。這些都不僅無助於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而且還會引發新的更大更多社會矛盾的出現。

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這是黨的基本路線的出發點與歸宿點。我們在推動社會主要矛盾解決的過程之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牢牢把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出發點與落腳點。

3.要警惕社會主要矛盾與非主要矛盾非正常相互轉化的問題,防止社會非主要矛盾影響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毛澤東在《矛盾論》中指出:“對於矛盾的各種不平衡情況的研究,對於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為革命政黨正確地決定其政治上和軍事上的戰略戰術方針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產黨人都應當注意的”。(《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6頁)“在各種矛盾之中”,“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轉化著,事物的性質也就隨著起變化”。(同上,第322頁)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等各方面存在著錯綜復雜的各種矛盾。我們在牢牢把握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一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時,也要高度正視並處理好其他非主要矛盾即次要矛盾,以防止一些次要矛盾,在特定條件下干擾和影響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

4.要始終扭住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不放,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絕不是短期內能輕易解決的。社會主要矛盾既然是起著領導和決定的作用,它必然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們應找准“五位一體建設”和黨的建設不同領域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相關表現。黨的十九大報告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也明確指出:“必須清醒看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

比如,經濟領域:“發展質量和效益還不高,創新能力不夠強,實體經濟水平有待提高”﹔“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政治領域:“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進一步落實﹔國家安全面臨新情況。”文化領域:“意識形態領域斗爭依然復雜。”社會領域:“脫貧攻堅任務艱巨”﹔“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生態領域:“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黨的建設領域:“黨的建設方面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等等。這些困難與挑戰恰恰是我們在各個不同領域急需認識和解決的問題。隻有抓住了我國當前社會主要矛盾在各個領域、各項工作中的不同表現,並採用不同的辦法,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我們的改革開放大業,才會打開一個嶄新的天地,開創一個嶄新的局面。

5.要堅定信心,居安思危。堅定信心、居安思危的精神貫穿黨的十九大報告始終。報告指出:“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復雜變化,我國發展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前景十分光明,挑戰也十分嚴峻。”深刻認識上述“兩個十分”的內涵及其辯証關系十分重要。前景光明,是因為我們不僅取得了偉大的成就和豐富的經驗,又有了一張十分切合實際的宏偉壯麗的藍圖,更因為我們擁有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有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今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絕不是輕輕鬆鬆、敲鑼打鼓就能實現的。”同樣,解決社會主要矛盾,也絕不是在敲鑼打鼓、觥籌交錯中就能輕易實現的。我們既要堅定信心,又要做好應對許多重大挑戰、重大風險、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的准備,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就一定能夠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

(作者: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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