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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網來·輝煌十九大】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遵循

任進

2017年12月07日08:1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十九大報告提出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也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遵循。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理論創新、實踐要求和全面部署,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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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理論創新之一,是明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踐要求之一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

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理論創新、實踐要求,有幾個看點值得關注。

一是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簡單地說,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在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問題上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明確的信號,指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統一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認識和行動。

二是重申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三是明確和重申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十九大報告提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四是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和加強黨的領導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

五是作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論斷,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要求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六是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這也為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了努力方向。

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

五年來,我國法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但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了全面部署並要求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堅持厲行法治。

一是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並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最大的政治制度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要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同時又要支持國家機關和政協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有利於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更好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有利於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研究解決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艱巨復雜問題,

二是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實施憲法監督的對象主要是文件行為和職務行為。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要求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據憲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可能存在違反憲法規定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國家機關履行憲法職責的行為進行審查,並對發現違反憲法的問題予以糾正﹔加強憲法監督,要求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抓緊研究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進一步完善備案審查制度和工作機制,健全備案審查工作機構和職責。

三是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家立法權的機關要深入推進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權力與責任﹔深入推進依法立法,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四是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各級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負有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要規范政府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五是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要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六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其中,“憲法法律至上”的提法與習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大會上強調的"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是一脈相承的,而依憲治國是實質上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七是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要按照中央的試點方案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組織,將行政監察,腐敗預防,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相關職能進行整合,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監察委員會與紀委合署辦公,並與司法機關協調銜接,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要按十九大報告的要求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

八是在條件成熟時啟動憲法修改程序。為推動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和更好實施憲法,有必要對憲法的某些規定進行完善,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果等在憲法中加以規定,使憲法在保持權威性和相對穩定性基礎上,實現國家指導思想、國家發展目標等的與時俱進,為重大政治改革奠定憲法基礎。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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