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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開創社會治理新局面

龔維斌

2017年12月01日11:0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創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論斷和思想,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各地干部群眾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實踐探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國家安全全面加強。黨的十九大報告,認真總結社會治理實踐和理論創新成果,回應人民關切和期盼,舉旗定向,謀篇布局,對社會治理制度以及重點領域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五個層次的重點任務,致力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動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

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

有效的社會治理需要多方面多層次的制度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制度有兩個方面。一是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這是社會治理堅持系統治理的內在要求。黨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思想,把社會管理創新推向社會治理創新的新境界。與此同時,社會治理體制內涵的表述也有了細微的變化,“政府負責”被修改為“政府主導”。經過幾年的實踐探索,從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更為科學合理的制度安排角度出發,黨的十九大報告把“政府主導”重新改為“政府負責”。二是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黨的十九大則提出“四化”的新要求。所謂社會化,就是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組織和動員各方面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做到共建共治共享。所謂法治化,是指領導干部維護群眾利益、處理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要樹立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廣大群眾也必須依法有序理性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智能化是指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特別是大數據和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的精確性和便利性。專業化要求社會治理的手段和方法符合社會治理內在規律和特點,從業人員在科學理論指導下經過專門的訓練,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技能。與前幾次相比,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於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的部署更加科學、更加明確。

二、加強重點領域的機制和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過程仍然存在大量不和諧因素,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例如,征地拆遷、企業改革、社會保障、物業管理等方面引發的矛盾和沖突時有發生,一些特殊群體和困難群眾的訴求得不到很好滿足,形成群體性聚集事件。大量社會矛盾和問題屬於人民內部矛盾,要從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角度,構建起有序有效的訴求表達機制、利益協調機制、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二是健全公共安全體系。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公共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地指出,公共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改革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安全發展是第一次寫入黨的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是全新的發展理念,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的生動體現。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顯然,黨的十九大報告的內容更加豐富,部署精准細致,要求更高。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的“堅決”,既是堅定的決心和意志,也是嚴肅的態度和要求,更是必勝的信心和鄭重的承諾。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在總結近年來公共安全管理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的有益做法,中共中央、國務院分別於2016年12月9日和19日頒布了《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兩個重要文件,成為新時代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創新和防災減災救災綜合體制機制改革的依據。三是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快速推進的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市場化過程中,我國社會治安形勢出現了新情況新特點,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成為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針對這幾方面的問題專門進行部署,要求依法打擊和懲治。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把一直沿用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調整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體現了法治精神,特別是提出“人格權”更是一種理念的進步和對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回應。

三、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現代社會工作和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工作壓力、學習壓力、競爭壓力、生活壓力越來越大,傳統的家庭、熟人社會的支持網絡卻日益變小,新的社會支持的網絡又很不穩定,難以滿足人們的情感、心理的需要,心理健康問題日益浮出水面,成為一個不可回避也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一些極端的暴力傷人殺人案件以及一些對於個人生命採取極端消極措施的事件,經常見諸媒體報道。有專家根據我國部分地區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結果估算:我國15歲以上人口中,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超過1億人,其中1600萬人是重性精神障礙患者,其余大多數是抑郁症、自閉症等精神障礙或心理行為障礙患者。還有一些工作、生活、學習、情感受到挫折的人群,缺少家庭和朋友交流的人群,心理往往較為脆弱,例如,失業人員、受過法紀處理的人員、流動人口及其家庭留守人員等。精神和心理異常、心理脆弱,不僅嚴重影響其本人正常的工作生活,也嚴重影響其家庭的幸福安康,還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總書記說,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核心是人,隻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因此,無論是出於保障人權,還是維護社會平安和諧,心理服務都必須得到重視,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刻不容緩。黨的十八大開始關注心理健康問題,要求“健全社會心理服務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幾年來,各地探索和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黨的十九大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更系統、更科學的部署,提出“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使得心理服務變得更為積極主動、明確具體。

四、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由於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單位制”的解體和城鄉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隨著社會治理實踐的不斷推進,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城鄉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社會治理的重心所在。城鄉社區治理事關黨和國家大政方針貫徹落實,事關居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城鄉基層和諧穩定。2014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把加強基層社會治理作為當年的1號課題開展研究。根據課題研究成果,2015年年初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意見》。2016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參加上海代表團分組審議,就社會治理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為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促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17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五、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黨的十九大報告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地位和作用,用了一個段落論述和部署,大大豐富了黨的十八大對國家安全的認識和安排。在對近年來國家安全工作的經驗和面臨的形勢系統梳理的基礎上,報告提出,一是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和國家安全政策,二是健全國家安全體系,三是嚴密防范和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四是加強國家安全教育。

實踐在發展,形勢在變化,理論在創新。與黨的十八大報告以及此后的中央全會文件相比,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社會治理的文字表述更加精准,任務更加聚焦明確,標准更嚴更高,部署更加科學合理,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更加深入,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理論。因此,學習理解好、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精神,是有效提升社會治理水平,開創更有秩序更有活力的社會治理新局面,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的重要保証。

(來源:《行政管理改革》2017年第11期)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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