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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糾紛網上審

為高科技時代司法實踐探索經驗

高艷東

2017年11月17日08: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17年8月,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通過網上糾紛網上審,互聯網法院全面擁抱新技術,積極推動庭審改革,提高司法效率,落實司法為民,為高科技時代司法實踐探索經驗。

  互聯網法院落戶杭州有著深厚的實踐基礎。杭州作為率先發展電子商務的地區,近年來產生了大量網絡交易糾紛。這些糾紛涉及的交易往往是小額多筆,雙方當事人距離遙遠,若按照傳統審判方式讓當事人到庭審理,訴訟成本比較高,法院負擔也比較重。為了改善這種狀況,浙江省高院在2015年4月主導建設電子商務網上法庭,確定西湖、濱江、余杭三家基層法院和杭州中院為試點法院,分別審理網絡支付糾紛、著作權糾紛、網上交易糾紛及其上訴案件。至2017年5月1日,杭州的電子商務網上法庭已處理案件2萬余件,為在線審案積累了經驗。

  長期以來,與社會快速發展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各國訴訟程序調整相對緩慢。審判程序嚴肅、繁瑣有利於維護司法公正,但也帶來效率低下等問題。互聯網法院是解決案多人少矛盾的一種嘗試。借助網絡技術,互聯網法院實行起訴、立案、舉証、開庭、裁判、執行全流程在線完成,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打官司。借助網上訴訟平台,5分鐘就可以完成在線立案﹔通過在線庭審,案件平均開庭時間為25分鐘。互聯網技術的運用讓訴訟更加便民、法院更加高效。這符合習近平同志所要求的:“遵循司法規律,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結合起來,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互聯網法院的實踐証明,現代科技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一種有效手段。推動互聯網法院發展,還將為高科技時代司法實踐的發展探索更多經驗。

  有助於推動智慧法院建設。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目標是通過法院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實現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智慧法院的發展方向是智能化,人工智能可能會替代法官的部分工作。一些常規案件,如交通事故、合同糾紛等具有重復性、同質性,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借助人工智能輔助系統,形成標准化的裁判文書。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余杭法院和杭州中院作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綜合改革試點法院。在交通事故糾紛審理過程中,系統內嵌的自動理賠計算器根據法官輸入的案件信息,自動計算賠償數額、自動生成裁判文書,節約了司法資源。當然,有些司法案件並不是常規案件,含有許多復雜的法律和事實因素,進行人工智能的標准化審判還存在比較大的困難。互聯網法院可以在智慧法院建設方面進行更深入的探索。目前,杭州互聯網法院已經開始嘗試利用大數據技術對涉網案件進行多模塊比對分析,梳理規律和特點,形成結構化、標准化的互聯網裁判規則,輔助法官裁判。顯然,互聯網法院能夠在技術創新上走得更遠,為智慧法院建設提供樣本。

  為網絡空間治理提供司法經驗。我國互聯網產業發展速度快,新生事物層出不窮,在對網絡空間進行有效治理方面沒有現成經驗可依。互聯網法院可以在網絡空間治理方面進行有益探索。互聯網法院對互聯網糾紛案件的每一次審判,都能為網絡空間治理提供一定參考。未來,互聯網治理規則的制定和完善,也可以參考互聯網法院的司法實踐。互聯網法院應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通過判決理由、司法建議、會議紀要等多種方式,對數據流動、信息使用、賬號管理等互聯網新問題提出規范方案,為網絡空間治理提供有效對策。

  (作者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17日 07 版)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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