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麗雲
2017年11月14日16:3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8月22日,湖南永州東安縣法院在公開審理一起案件時,主審法官魏凱揚醉倒在法庭上導致休庭。事發后不久,東安縣法院又被網友曝出一份“奇葩執行裁定書”,文書中出現將被執行人姓名寫錯等多處錯誤。近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兩起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進行了通報。(11月13日 北京青年報)
平日裡,法庭被視為神聖庄嚴之地,任何人擾亂法庭的正常秩序都將被帶離法庭。而身為執法者的法官,卻在公開審理案件時當庭醉倒、導致庭審不能正常進行。魏凱揚因此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調離法院系統,正是維護法庭形象、整肅法官隊伍的一種必然。
但“醉酒開庭”事件披露后,網友又曝光了一份東安縣法院的“奇葩裁定書”。被執行人“彭志杰”“嚴潔”被寫成“彭志潔”“嚴杰”,性別“女”被寫成“呂”,“東安縣”被寫成“東這縣”。“奇葩裁定書”再次刷新了人們對於玩忽職守者的認知,聯系到“醉酒開庭”的案例,人們有理由相信,東安縣法院對於法官的監督管理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無論是“醉酒開庭”還是“奇葩執行裁定書”,都折射出當事人工作的隨意性、對待紀律和規矩意識的淡薄。而紀律規矩意識的塑造和強化,需要持續不斷的從嚴教育和監督。因此,“醉酒開庭”和“奇葩執行裁定書”,暴露出東安縣法院教育不嚴、監督不力、作風紀律鬆懈的問題。
教育不嚴、監督不力,使得魏凱揚可以無視工作日午間不能飲酒的規定、並在醉酒的狀態下開庭審理案件,也使得東安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洪濤對文書不嚴格把關、致使執行裁定書出現錯誤達7處之多。這也同時說明,一旦監管缺失、紀律廢弛,就連知法、懂法的法官,也會對紀律規矩失去敬畏。因此,“醉酒開庭”事件警示著各級管理和監督者,必須認真落實好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和監管責任,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才能根治類似於“醉酒開庭”這樣的鬧劇。
干部作風關系黨風和政風,更影響到社風和民風。作風建設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必須久久為功、善始善終。為此,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新時代,要進一步發揚“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恆正風肅紀,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絡,形成“監督無處不在”的格局,才能避免讓“醉酒開庭”等奇葩事件雷瞎人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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