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秀
2017年08月10日15:09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示強是力量的表露,逞強是自不量力的表演。示強而不逞強,威而不怒,屈人不以戰,是最好的示強。
人是示強好,還是示弱好?到底該不該示強?應該或者可以的話,怎樣示強?這當然得具體情形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而言,應該示強時可以示強,而且有時必須示強,但得恰到好處,不可一味示強,更不可以逞強。
示強是一個人強大力量和堅定立場的顯示,也是一個人堅強意志和頑強態度的宣示。示強既得因地制宜,更得順勢而為。《后漢書•虞詡傳》中說:“虜見吾灶日增,必謂郡兵來迎。眾多行速,必憚追我。孫臏見弱,吾今示強,勢有不同故也。”其意說的是,孫臏示弱是誘敵深入,而我示強是使敵人不敢追趕,這是由於形勢不同的原因。具體而言,至少有三種情形可以也應該甚至必須示強。一種是需要“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時候,能夠有效震懾他人,有力打擊他人氣焰,正所謂“示強止戈”也﹔一種是需要提振精氣神的時候,能夠鼓我士氣、揚我斗志、凝我力量﹔一種是需要保自身安危的時候,能夠扭轉局勢、轉危為安。“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一味地不願、不會和不敢示強,則會被人誤讀、誤解和誤判,甚至被認為軟弱可欺。
示強,該“示”什麼強?當然可以“秀肌肉”“亮劍”,展示強大的實力和力量。然而,示強必須是有資本、有底氣的,“大塊頭”也要有“大智慧”。示強的關鍵在於“示”人心。這強那強,人心最強。隻要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就沒有爬不過的山、過不去的坎、戰勝不了的艱難險阻。示強,該怎麼“示”強?重要的不在於言辭,而在於行動﹔不在於表面,而在於內心﹔不在於一時,而在於一直﹔不在於小事,而在於大事。示強不是比“謾罵”、比“互撕”,看誰的嗓門大、音量高、話語狠,語言上的快感換不來內心的強大。
必要的示強,可以也應該,但得適可而止。一味地示強容易惹是非、引怨憤,樹敵太多,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人不可太強勢。太強勢的人,盛氣凌人、咄咄逼人,逼人太甚往往適得其反,正所謂“兔子急了也咬人”。示強必須有理有節,過之則變成好斗和逞強。逞強是一種炫耀、顯擺和賣弄,是一種囂張、狂妄和耍威風。逞強不是一種真正的強者所為,從來沒有見過哪個真正的武林高手在出場過招之前先要自吹自擂一番。逞強的人,容易斗氣、生氣、慪氣和撒氣,甚至因為“氣不過”而受傷、受損。歷史上有個秦武王,好勇武,曾執意要和大力士比力氣舉大鼎,結果被大鼎砸死,鬧出歷史上天大的笑話。這種逞強是逞匹夫之勇,大可不必。
示強是力量的表露,逞強是自不量力的表演。示強而不逞強,威而不怒,屈人不以戰,是最好的示強。(本文由《秘書工作》雜志提供,刊於2016年第8期,如需轉載請與版權方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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