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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職稱制度迎來重大改革  人才評價“指揮棒”如何揮舞?【2】

記者 劉  峣  鄒雅婷

2017年01月16日08:3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人才評價“指揮棒”如何揮舞?

  告別“一刀切”

  改變評價標准

  此次職稱改革在完善評價標准方面亮點頗多。《意見》圍繞品德、能力和業績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著力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三唯”傾向。

  “這是一個科學的改革方向,能夠打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晉升通道中一些不合理的束縛,比如簡單地認定博士強於碩士,或是過分看重論文數量而忽視質量。改革也有助於教師騰出時間去做真學問。”北京印刷學院青年教師衣彩天對本報記者說。

  《意見》提出,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並可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就職於某地方電力公司的副高級工程師老李對本報記者表示,淡化論文要求對基層工作人員是個利好。“我們在基層一線主要從事實際工作,沒有精力和條件搞科研或發明,難以發表論文。因此,很多人為了評職稱、發論文,花錢找雜志社買版面或是請人代寫。”

  衣彩天也指出,高校教師迫於考核階段內論文數量壓力,拼湊文章、以次充好的情況時有發生,個別學術刊物甚至需要靠“版面費”來維持生存運營。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提出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和創作作品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北京大學傳播學專業講師楊杰(化名)告訴本報記者,代表作制度在一些高校已有推行,效果不錯。“這能減少教師的論文數量競賽,促使大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創作精品上。”

  《意見》還提到,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設計文件等替代論文。“這就要求用人單位把職稱的評比同崗位實際需要結合起來,怎麼用人就怎麼評價,不同行業要有不同的評價標准,完全靠論文肯定是不行的。”吳江說。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也是本次改革備受關注的一個方面。老李表示,基層工作根本用不到外語,過去“一刀切”的要求,成為一些同事職稱晉升過程中的“攔路虎”。

  “有位教師到評職稱時才發現外語或計算機考試缺少一項,導致晉升時間晚了好幾年。”衣彩天說,“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時間有時和工作時間沖突。另外,有的試題和實際工作的距離較遠。”

  事實上,職稱外語考試設立20多年來,一直伴隨著質疑,甚至成為部分機構與個人的搖錢樹,滋生出一條從培訓、代考、傳送答案到修改成績的灰色產業鏈。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中國當初在評職稱中增設考試和論文要求,就有著避免人情操作的意味。但這和高考制度一樣,解決的只是表面的公平,而並非對人才的科學評價。

  “我自從去年1月報名職稱外語考試后,就不斷收到各種‘保過’、改成績的短信和郵件。”在媒體工作的張小姐說,“這種考試不能真正考核業務水平,還耗費時間、金錢成本,增加了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

  而隨著職稱評審中各項硬性指標的放寬,如何確保公平公正是制度設計中的關鍵問題。《意見》提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專家指出,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遏制職稱評審中的不正之風。

  不搞“大一統”

  創新評審機制

  職稱問題,不僅讓教師、醫生等群體犯愁,還差點“弄丟”一枚奧運金牌。據報道,裡約奧運會期間,有一名運動員為自己的職稱評定憂心忡忡,上陣前找相關領導“討說法”,直到得到肯定答復后才放心出場,最終不僅拿下金牌,還實現了中國在該項目上的新突破。

  如何解決職稱亂象和難題?關鍵在於完善職稱的評審機制。《意見》提出,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或社會組織,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吳江認為,創新人才管理方式,重點要解決下放評審權的問題。“過去的職稱評價搞‘一刀切’‘大一統’,如今強調給用人單位放權、鬆綁,這意味著把權限下放,把職稱評定與崗位的實際需要結合起來。”

  下放權力的目的,就是實現人才的科學評價,保証公平公正。“過去的職稱評審機制是行政主導的評價機制,把從業者的內部素養表面化,與個人學術貢獻和工作能力不相匹配。”熊丙奇表示,要讓評審真正關注參評者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須改革由行政力量主導評審的機制,實行學術共同體評價。

  對此,《意見》提出,要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單獨評審。採用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談及政府放權與評價機制,吳江表示,改革政策重在落實。“一是政府放權要到位,不能層層截流。比如綜合管理部門放了權,結果到主管部門那裡給截住了﹔二是要防止用人單位內部控制,比如在學校,高級職稱被校長拿走了,一線教師卻拿不到。”吳江說,設置評委會、評審組,同樣要面向社會,做到獨立評審,明確人員組成、公開規則和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除了簡政放權外,《意見》同時明確,要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例如加強對自主評審工作的監管,對於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健全專業化的考試評價機構,建立職稱評審考試信息化管理系統,開展職稱証書查詢驗証服務等。

  就海外人才引進,《意見》同樣有所著墨。例如: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証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証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在條件成熟的領域探索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結果的國際互認等。

  “‘一帶一路’建設需要很多外國人才,這就要求探索和開展人才評價的國際互認,打開海外人才的使用思路。”吳江表示,海外人才的引進要適應國際慣例,同時應盡快編制高端緊缺人才目錄,針對各國人才優勢精准引進。隻有如此,海外人才的職稱評審和綠色通道建設才能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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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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