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宕昌縣委組織部
2016年11月17日18:3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著力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甘肅省宕昌縣委堅持問題導向,從創新村干部激勵考核機制入手,在全縣推廣實施了以“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為主要內容的村干部規范化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了一整套比較規范的村干部管理運行機制,有效激發了村干部履職盡責、服務群眾、服務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一、實行的目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他說:“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工作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出發,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總書記的講話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縣歷來重視並不斷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基礎不斷夯實,但農村基層組織和干部隊伍與形勢不相適應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村級組織和干部隊伍作用發揮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村干部日常管理不規范,有的在位不在崗、階段性外出務工,有的不參加縣鄉組織的各類學習會議、對具體政策精神不了解﹔二是有的村干部對自身崗位職責認識模糊、履職盡責不主動,尤其是參與鄉村中心及重點工作思路不清、責任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尤為突出﹔三是有的村干部宗旨意識不夠強,不關心群眾冷暖、服務群眾意識差,坐等上門多、主動問需少,遇到矛盾繞著走,落實惠農政策機械執行、死板操作,好事辦不好,致使說話沒人聽、辦事沒人跟。四是村級班子運行不規范,有的村級組織發揮作用不夠好,“三會一課”、“3+5”工作法等制度執行落實不好,有的甚至處於軟弱渙散狀態。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農村黨組織功能作用的發揮,嚴重影響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步伐。針對這些問題,經過深入調研,我們抓住村干部報酬逐年提升的契機,將村干部報酬由原來每年發放一次改為每月發放一次,於2015年4月,選擇在甘江頭鄉開展了以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為主要內容的村干部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試點工作中,我們按照月考評工作規范統一、簡便易行的原則,制定《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實施細則》、《村干部績效月考評流程圖》,明確通過分組考評、統一匯總、會議審定、反饋確認、公示兌現等步驟開展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工作,並配套相關制度規定,形成了村干部精細化管理制度體系。這項制度在探索實踐中不斷改進完善,在趨於成熟后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從2015年8月起,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推廣。
二、主要做法
在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工作中,通過制定《村干部管理辦法(試行)》、《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實施細則(試行)》、《村干部績效月考評流程圖》、《群眾事務收集辦法》,探索建立了互相配套、銜接緊密、行之有效的村干部激勵和約束機制,做到了村干部考評內容有重點、履行職責有規范、考評程序有要求、報酬發放有依據。
一是合理設置考評指標,明晰村干部主責主業。結合試點工作,通過深入調研分析、座談論証,制定了以村級班子自身建設、出勤履職、鄉村中心工作及階段性重點工作、便民服務等4大類14項指標為主要內容的《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實施細則(試行)》評價體系。在村級班子自身建設方面,主要包括集中學習、推行落實“3+5”工作法、廉潔自律三項指標,重點突出“3+5”工作法落實運用考評,旨在增強村干部加強村級班子自身建設的責任意識,促進村班子團結共事、民主決策、廉潔辦事良好局面。在村干部出勤履職方面,主要包括參會及教育培訓、請假及外出報告、村民服務中心使用和管理三項指標,旨在改進村干部工作作風、規范履職行為。在鄉村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方面,分精准扶貧、環境衛生整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鄉鎮黨委政府安排的階段性任務五項指標,重點突出精准扶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階段性任務的考評,旨在明確村干部做好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重點任務,增強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在便民服務方面,主要圍繞配合鄉鎮便民服務開展工作、收集群眾申辦事項、服務質量反饋三項指標,旨在增強村干部服務群眾意識、搭建鄉村干部互動聯系服務群眾的新平台。
二是嚴格考評工作程序,促進村干部履職盡責。始終把促進村干部履職盡責作為月考評的首要目的,明確考評主體、強化考評分析、嚴格反饋整改,以村干部月考評結果的准確性為每月報酬發放提供科學依據。嚴格落實考評主體責任,明確村級班子自身建設由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考評,村干部出勤履職由鄉鎮黨委副書記、黨政辦考評,鄉村中心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由包村領導、分管業務的站所考評,便民服務由鄉鎮便民服務隊、駐村干部考評,使月考評與鄉鎮工作同步落實。建立嚴密科學的考評程序,每月底各考評責任人分別對四項考評內容進行考評打分,鄉鎮黨委副書記、黨政辦匯總考評結果后提交鄉鎮黨委會議深入分析考評的准確性和科學性,審定月考評結果﹔實行月考評結果反饋、公示制度,將村干部月考評得分、扣分原因及整改的事項以《反饋通知單》的形式下發到各村黨支部,由村干部對個人月考評情況進行簽字確認后,對月考評結果進行公示。依據考評結果兌現報酬,按照省級財政補助的村干部報酬標准,將基礎報酬和績效報酬分別按月報酬總額的50%比例落實,500元基礎報酬每月全額發放,500元績效報酬根據村干部月考評結果發放,每扣1分扣除績效報酬5元,計算出村干部實發放報酬,經鄉鎮長在《村干部報酬發放花名冊》上簽字后,由鄉鎮財政所統一撥付。
三是強化考評結果運用,激勵村干部干事創業。堅持以績效月考評強管理、以報酬月發放激活力,建立健全有效的獎懲激勵機制。發揮先進激勵效應和后進鞭策效應,以村干部月考評結果為主要依據,確定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並將村干部月考評中扣除的績效報酬作為考評為優秀村干部的獎勵經費,加大獎勵的幅度和力度,並將村干部考核資料存入個人檔案,作為村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省、市、縣表彰獎勵推薦的重要依據。甘江頭鄉召開2015年村干部述職評議考核會議,為2015年績效考核總分排名前6名的村干部各兌現獎勵報酬2000元,其它鄉鎮也對全年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干部給予了500-1500元不等的獎勵,充分體現了獎優罰劣的機制。建立健全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的長效機制,嚴格工作責任追究,對第一個月考評最后一名的村干部,鄉鎮黨委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個月考評最后一名的村干部深入查找剖析原因,進行集中整頓,限期整改﹔對連續三個月考評排在最后一名的村干部依據相關法規和程序予以調整,村委會成員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是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村干部履職規范。堅持用制度強化村干部管理,制定了《村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對村干部職責、履職規范、考評、獎懲等方面作出7類20項具體規定,明確提出對村干部每月一考評、報酬每月一發放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保障村干部開展工作,制定了《宕昌縣村級辦公經費管理辦法》,明確村級辦公經費5類使用范圍,對村級辦公經費提出8項管理規定,為村干部日常辦公開展工作、服務群眾等方面的經費保障提供了制度依據。堅持用制度提高村干部工作效率,制定了《群眾事務收集辦法》,並編制發放《村干部工作手冊》,使村干部隨時隨地可以收集記錄群眾需辦事項,及時將收集的事項上報鄉鎮,由鄉鎮便民服務工作隊進村入戶為群眾提供服務,達到了鄉村干部聯動服務群眾的目的,使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干群關系更加密切。堅持用制度規范村干部履職,深化“五制”工作法,制定《村級落實惠農政策操作辦法》和《村級落實惠農政策操作流程圖》,重點對村級確定惠農政策享受對象的操作程序,規范了村務運行,把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村務公開落到實處。同時,建立村干部檔案制度,將村干部履歷表、考核登記表、培訓登記表、學歷証明等資料存入個人檔案,作為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
三、取得的成效
通過開展村干部規范化管理,推行“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制度,實現了村干部日常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村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號召力明顯加強,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格局。
1、村干部工作作風得到明顯轉變。通過創新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對村干部日常學習、落實“3+5”工作法、出勤履職、做好鄉村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開展便民服務等方面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並細化了各項考評指標,用科學規范的制度體系來約束村干部行為,鄉鎮召開會議不參加、安排工作不落實,個別村干部在位不在崗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這項工作在全縣推廣以來,有7名長期外出不在崗的村干部回到了工作崗位,服務群眾的意識明顯提高。
2、村干部工作活力得到有效激發。通過對村干部每月開展考評一次,並依據考評結果兌現報酬,村干部的職責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明顯增強。在具體考評中,既對每名村干部承擔的工作進行考評,又對村干部合力完成的重點工作進行“捆綁”考評,隻要是有一項重點工作落實不力,對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村文書共同扣分,有效增強了村干部的責任意識、團結協作意識,在村“兩委”班子中形成了人人有責、人人擔責、人人盡責的干事創業局面。
3、爭先進位的工作氛圍日益濃厚。在每月考評中,堅持每月對村干部考評結果公示一次、反饋通知一次、簽字確認一次,為村干部當面解釋每月扣分項以及扣分原因,並由村黨支部牽頭召開“兩委”聯席會議研究整改的具體措施,薄弱環節的工作得到明顯加強,村干部相互學習、爭先創優的氛圍日漸濃厚。同時,在兌現月考評扣除績效報酬獎勵的基礎上,鄉鎮還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獎勵力度,並對考評末位的作出處罰,形成了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考評導向。截止目前,共扣除村干部績效報酬25.107萬元,對年終考核為優秀的163名村干部進行了表彰獎勵,共發放獎勵報酬28.2萬元﹔對39名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力,連續兩月考評為本鄉鎮最后一名的的村干部進行了問責,有3名連續三個月考評最后一名的村干部遞交了辭職報告。
4、村級規范化運行水平明顯提升。堅持把促進村級規范運行作為村干部月考評的重要目標,通過嚴格落實“3+5”服務群眾工作法,制定了《村級惠農政策操作辦法》及流程圖,規范村級議事決策程序,規避了村干部因惠農政策落實操作不當引起的腐敗風險,規范了黨員履行義務,擴大了群眾參與面,提升了村干部民主決策水平和能力,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同時,在具體考評中,根據村級班子自身建設、出勤履職、便民服務的部分考評指標,每月以村黨支部會議記錄、《3+5工作法記錄本》、《發展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記錄本》、《村干部工作手冊》等軟件資料為依據進行量化評分,對軟件資料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和指導,村級組織規范化運行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5、倒逼效應促使鄉鎮干部工作的主動性明顯增強。通過明確村干部考評責任人,將包村領導、分管業務的站所、駐村干部、鄉鎮便民服務工作隊等納入到考評責任人中,既避免村干部月考評由主要領導憑印象說了算,又讓具體工作人員既管事也管人,充分調動了鄉鎮干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另外,在每月考評中,各考評責任人要做到考評有依據、評分科學合理,必須充分了解和掌握村干部在完成和落實各項自己分管及主抓工作的進展情況,使村干部月考評工作產生了倒逼效應,對鄉鎮干部每月及時研究謀劃、總結完善、推動落實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目前,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新形勢新任務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鄉鎮領導班子認識還不到位,對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報酬月發放”機制執行不力,存在“蜻蜓點水”式的考評,或簡化程序,應付了事,難以產生對村干部工作態度的真正觸動。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深化拓展村干部績效月考評的管理模式,積極探索實踐,認真總結提升,強化督促檢查,深化改革,進一步修改完善村干部村干部績效月考評制度,使考評制度更加科學,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活力,為推進全縣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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