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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形勢新特點學習貫徹好准則

戚義明

2016年11月14日08:32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把握新形勢新特點學習貫徹好准則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以下簡稱《准則》),是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綱領性文獻。深刻學習領會和貫徹實施《准則》,必須緊緊抓住以下五大特點。

對黨章有關要求的具體化和系統化  

制定《准則》是黨內的一次重要立法。《准則》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和依據,突出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一方面充分體現了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著力把黨章的有關要求具體化和系統化,以便更好貫徹落實。    

《准則》規定的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十二個方面的內容,都體現了黨章的要求。比如,關於堅定理想信念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內容,在黨章“總綱”部分有明確要求﹔關於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內容,在黨章第二章“黨的組織制度”部分中有明確要求﹔關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內容,在黨章“總綱”和“黨的組織制度”部分都有明確要求﹔關於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的內容,在黨章“總綱”、“黨員”、“黨的組織制度”等部分都有所涉及﹔關於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內容,在黨章“黨的組織制度”和“黨的基層組織”等部分都有所涉及﹔關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內容、關於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內容,在黨章“總綱”中都有所涉及﹔關於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的內容,在黨章第六章“黨的干部”部分有所涉及。總之,黨章是制定《准則》的總遵循和總依據。

另外,黨章關於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內容和要求散見於各處,《准則》將這些要求集中起來,概括為十二個方面,使得黨章的有關要求進一步系統化。同時,黨章作為黨內的根本大法,對黨內政治生活的有關要求都很原則,《准則》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和具體化。比如,關於堅定理想信念、抓思想政治建設,黨章只是提出原則性要求,強調建設學習型政黨。但如何進一步細化?黨章並沒有詳細規定。《准則》就“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作出一系列具體規定,這就體現了對黨章要求的進一步具體化。再比如,關於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黨章中也隻有原則性的表述﹔而《准則》則對如何維護黨中央權威作了系統闡述。同樣,對其他各項原則要求,《准則》在堅持黨章原則的同時,都進行了進一步的深入闡發。               

當然,《准則》對黨章要求的這種具體化也是相對的。准則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於黨章,不可能面面俱到、過於細化。《准則》總結了我們黨長期以來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寶貴經驗和基本規范,闡明了黨關於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和立場,總體上看,其理論性、政治性、綜合性很強。至於涉及的一些具體規定,有些黨內有關法規已經明確了,有些要進一步在今后其他有關法規的制定中貫徹落實,《准則》本身不可能完全包括。

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

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特點,也是《准則》的鮮明特點。

著重從思想上建黨,是我們黨加強黨的建設的優良傳統。早在土地革命時期,毛澤東同志就提出:“無產階級思想領導的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古田會議決議,著重強調了從思想上建黨的重要性,成為黨的建設史上的裡程碑。

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文化大革命”中紀律廢弛、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和黨的優良傳統遭到嚴重破壞和侵蝕的深刻教訓,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1980年2月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就是推動黨的建設制度化的一次重要實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新征程中,一方面突出強調堅定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和政治靈魂,另一方面又突出強調要“扎緊制度的籠子”。與此同時,黨中央還強調兩者的緊密結合和有機統一、形成合力。2014年10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明確提出,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使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成為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也要使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成為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

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的思想,在《准則》中也得到了充分體現。《准則》頭兩條“堅定理想信念”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鮮明體現了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首要任務的思想。“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等內容,則鮮明體現了立規明矩、完善制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制度治黨思想。同時,《准則》還堅持了兩者的緊密結合和有機配合,即在思想政治建設中注重建章立制、在制度建設中注重通過思想教育轉化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比如,在強調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時,除了強調思想教育外,還明確指出:對不堅定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堅決不用,已在領導崗位的要堅決調整,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使得思想上的軟約束變為制度上的硬約束。再比如,在強調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時,還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加強自律、慎獨慎微,自覺檢查和及時糾正在行使權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好體現了制度他律與思想自律的有機結合。這些都是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思想的重要體現。

堅持激濁和揚清兩手抓

2016年6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要“堅持激濁和揚清兩手抓,讓黨內正能量充沛,讓歪風邪氣無所遁形”。這一重要思想在《准則》中也得到了充分體現。

所謂激濁,就是要旗幟鮮明地反對黨內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這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務。《准則》強調要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決反對“四風”,特別是要防范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強調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和隊伍純潔等等。這些都是“激濁”的重要表現。

所謂揚清,就是要理直氣壯地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這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保証。《准則》強調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黨內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強調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黨的各級組織要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的干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干部負責﹔強調任何人都不准把黨的干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准搞人身依附關系,規范和純潔黨內同志交往等等。這些都是“揚清”的重要表現。

堅持重點與全面相結合

全面從嚴治黨,基礎在全面,即管全黨、治全黨﹔同時又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以上率下、形成示范。堅持重點與全面相結合,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大特點,也是《准則》的一個鮮明特點。

《准則》作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綱領性文獻,其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無疑是面向全黨,面向全體黨員的。《准則》強調:“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必須全黨一起動手。”

同時,《准則》又強調要以高級干部為重點,特別是要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這個關鍵。《准則》指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高級干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職位越高越要自覺按照黨提出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黨性堅強、黨紀嚴明,做到對黨始終忠誠、永不叛黨。”《准則》還提出要制定高級干部貫徹落實本准則的實施意見,指導和督促高級干部在遵守和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上作全黨表率。

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統一

1980年版《准則》既對當時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了解決的辦法,又對黨在長期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進行了歸納,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豐富發展,具有開創性意義,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准則》也在很多方面繼承了1980年版《准則》的主要精神和內容。比如,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目標和基本准則,關於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關於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關於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關於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關於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關於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准搞特權等等。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一方面要傳承和發揚黨內政治生活優良傳統,另一方面要立足新的實際,不斷進行改進和創新,善於以新的經驗指導新的實踐,更好發揮黨內政治生活功能作用,使各種方式的黨內生活都有實質性內容,都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這也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除了強調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之外,還特別強調增強黨內政治生活“時代性”的重要內涵。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在重申1980年版《准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的同時,《准則》又結合新形勢和新的時代特點,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規定,體現了一脈相承與與時俱進、繼承與創新的有機統一。比如,《准則》突出強調樹立“四個意識”,就是針對目前黨內政治生活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提出來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突出強調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也是針對一段時間以來管黨治黨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的實際問題提出來的。再比如,《准則》強調堅決糾正唯票、唯分、唯生產總值、唯年齡等取人偏向,強調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強調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等等,這些具體規定都具有很強的時代性,都是針對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來的,也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新實踐、新經驗的總結。

《准則》為我們黨在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我們要全面深入貫徹《准則》,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確保黨團結帶領人民奪取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新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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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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