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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從嚴治黨法治化的基本遵循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戴小明

2016年11月10日08:52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全面從嚴治黨法治化的基本遵循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主題,適應時代變化新情況、事業發展新要求,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繼巡視工作條例、廉潔自律准則、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之后,黨內法規建設的重要成果﹔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黨的建設領域的具體實踐,從標准和手段上為全面從嚴治黨確立法治支撐,為實現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注入新動力,進一步扎緊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鐵籠﹔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制度治黨興黨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歷史擔當和治理智慧,展示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堅定信念,開創了黨的建設新格局、新境界和新氣象。

優化頂層設計,推進依規全面從嚴治黨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工程,依法依規治黨是黨在全面依法治國大格局下管黨治黨的戰略選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深刻詮釋了黨的建設與法治建設相輔相成、共生共存的密切關系:“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決定》同時將“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明確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並指出:“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系統總結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直面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吸收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貫徹法治理念,運用法治思維,彰顯法治原則,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規則,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是全面從嚴治黨法治化的重要制度創新。

《條例》共8章、47條。第一章總則、列9條,主要明確立規目的和依據,闡述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以及強化自我監督、構建黨內監督體系等重要問題。第二、三、四、五章、列27條,分別就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這5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以及相應監督制度作出規定,形成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尤其是對中央層面提出專門要求,單獨設立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突出對高級干部即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成員的監督,以法宣示“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是依規治黨的重大突破,展現了黨中央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格和擔當精神。第六、七、八章、列11條,分別就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整改和保障、附則等作出規定。

立規宗旨明確,全面規定黨內監督重點

中國共產黨60多年的執政實踐表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是依據黨的領導地位和歷史使命提出的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保障,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和執政活力的生命之源。“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著許多嚴峻挑戰,黨內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一些黨員干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黨必須警醒起來。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的責任,就是同全黨同志一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是2012年11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代表中國共產黨人作出的庄嚴承諾。

《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立規目的: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第五條明確規定黨內監督的任務: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保証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証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証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淨擔當。同時,概括列舉了黨內監督八個方面的主要內容。第十七條規定:黨內監督必須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執行黨的決議,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責任擔當、廉潔自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

瞄准關鍵少數,緊盯主要領導特別監督

領導干部身份獨特、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響重大,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古語雲:“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習近平總書記則以強烈的憂患意識諄諄告誡全黨:“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我們黨遲早會失去執政資格,不可避免被歷史淘汰。”並強調:“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証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黨的執政地位和先鋒隊性質決定了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實現黨內監督制度與時俱進,淨化黨內政治生態,必須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領導干部嚴於一般黨員干部,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黨員干部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鐵的紀律從嚴治黨,遵守憲法法律只是基本底線,而遵守和執行黨紀黨規意味著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絕對權力必然導致絕對腐敗。加強黨內監督,必須從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做起,這是《條例》的鮮明特色。《條例》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在著眼對“最大多數”全覆蓋的同時,致力對“關鍵少數”的精准監督。第六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第十四條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有著8800多萬名黨員、3200多個地方黨委、440多萬個基層組織的世界第一大執政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領導干部是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具體實踐者,是黨風政風的引領者。面對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隻有通過加強重點監督,注重標本兼治,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從嚴治黨與制度治黨同步推進,才能持續培養造就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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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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