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8日10:0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7月18日電 (記者趙晶)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對此記者採訪了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教授。他指出,《條例》的印發施行,讓黨的問責工作有章可循,是管黨治黨的利器。
《條例》明確了問責的主體和對象
《條例》規定,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
謝春濤指出,《條例》明確了問責工作的主體和對象,即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的問題。問責對象的重點是“關鍵少數”,即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條例》把問責的責任不僅落實到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也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工作部門,這是問責制度的一個重要創新。
《條例》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著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
中央在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后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充分彰顯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和魄力。謝春濤指出,《條例》對什麼情形要問責、如何問責等具體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可以說是管黨治黨的利器。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例如一些黨員干部不干事、少干事,是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為心態。《條例》明確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而且是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不干事要被問責,干不好也要被問責,這就相當於懸起了一把利劍,會讓那些佔著“位置”混日子的干部坐不住,會讓那些有黨員之名卻不能帶頭做表率的黨員動起來。
終身問責是《條例》一大亮點
《條例》規定,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謝春濤表示,強調終身問責是《條例》的一大亮點。“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把該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決不能搞下不為例、網開一面,才能不讓問責的利劍生鏽,形成破窗效應。”不論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退休,隻要失職失責嚴重,照樣要追求責任。有權就有責,失責就必須追究,這就讓領導干部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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