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文婷
2016年07月04日08:23 來源:學習時報
(二)
然而,當“黨從半公開轉到地下,對於秘密黨在組織上和工作方法上都沒有嚴密健全,致各級黨部常常招受可以避免的破獲……故黨的秘密工作,實成為目前很嚴重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為加強黨的保密工作,1929年初,中共中央成立了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員會,並配備專職保密委員,這是受中央政治局直接領導的從事保密工作的專門機構。對於黨員個人的要求,1929年7月9日,中央政治局第43次會議上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明確指出:“任何一個黨員,在他被敵人捕去后,不管是有無証據,他對於革命對於黨對於無產階級唯一的忠誠與責任,便是:不供出任何黨務,不承認任何關系,不指出任何同志。”這短短21個字是大革命時期關於保守黨的秘密最朴素的要求。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為適應抗戰需要,黨中央對保密工作的整體要求作了重大調整,其基本原則即“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相結合”“保密工作與群眾工作相結合”。這一時期,黨的總的保密方針具有靈活性和現實性的特點。但是,盡管我們公布了一部分黨員的身份,黨對黨員的具體保密要求依然十分堅定。1939年1月25日,陳雲撰寫了《發展黨員問題》的講話提綱,其中,“入黨手續”部分中第四點有關“誓詞”,陳雲談了八條,第三條是“遵守黨的紀律,永遠不叛黨(秘密)”,第六條是“保守黨的秘密”。此后,以這一講話提綱為藍本,中央組織部頒布了抗日戰爭時期標准的入黨誓詞。中央黨校延川實習團楊英杰等人在《共產黨人》1940年第4期上發表題為《延川縣禹居區三鄉支部的特點、黨員和干部》的工作通訊,提出:“新黨員入黨,應該給以儀式,入黨的儀式,對於很多黨員是起了不小的作用﹔應該宣誓,誓詞如下:‘我宣誓:一、終身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二、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三、遵守黨的紀律﹔四、不怕困難,永遠為黨工作﹔五、要作群眾的模范﹔六、保守黨的秘密﹔七、對黨有信心﹔八、百折不撓,永不叛黨。(中共中央組織部規定)謹誓。’”隨著中國共產黨正式入黨誓詞的誕生,保守黨的秘密成為黨的鐵的紀律。與黨的綱領章程相呼應,在入黨宣誓詞中強調保守黨的秘密,是黨進行黨員保密紀律教育的重要方式。盡管此后,在解放戰爭時期、新中國成立初期,黨曾對入黨誓詞進行了兩次微調,但是,都沒有改變保守黨的秘密要求的重要地位。
隨著黨的工作內容逐漸豐富,與黨剛剛成立時相比,黨員需要保守的秘密越來越多,分寸也越來越難以把控。在這種情況下,對於保守黨的秘密的要求,一方面,要以入黨宣誓的方式為起點,使其逐漸融入到黨員的血液之中﹔另一方面,要以規章制度為保障,使保守黨的秘密系統滲入到黨的工作之中。因此,中央保密工作委員會成立后不久,便先后制定了《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員會關於秘密技術工作的規定》等保密工作重要文件,對全黨的保密工作提出了許多具體要求,內容涉及黨的地下工作的方方面面,非常詳密。
到解放戰爭時期,從中央保密委員會到各級黨、政、軍的保密委員會直至各部門的保密工作人員,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保密工作體系。1948年5月19日,中央制定下發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章程》,規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的性質、任務、組織及工作方法。在這一專門體系的保障和監督之下,黨員基本都能夠堅守入黨時作出的保守黨的秘密的承諾。因此,在確保重慶談判贏得主動權方面,在中央撤離延安轉戰陝北過程中,在確保三大戰役通信指揮保密方面,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秘密護送民主人士北上共謀建國大業的過程中,保守黨的秘密的紀律要求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
新中國成立之后,保守黨的秘密的戰略任務定位,由保障黨及革命軍隊的生存發展和革命斗爭的勝利,轉變為鞏固黨的政治地位和人民政權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為適應形勢任務的需要,新中國成立之初,黨中央、政務院相繼下發了《關於加強保守黨與國家的機密的決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頒發了《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召開了全國保密工作會議,提出了建立統一的、國家規模的保密工作的目標。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黨的工作重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以及改革開放新局面的產生,黨組織更加強調黨員在思想上入黨的基本要求。據此,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再次對入黨誓詞作了修改,並首次把入黨誓詞作為一條寫進了黨章。把入黨誓詞寫進黨章,這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是第一次。關於誓詞本身,“遵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永不叛黨”是對每一名黨員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各階段入黨誓詞中都存留且變化最少的內容。“保守黨的秘密”正式成為黨的一項規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新時期黨對高級黨員干部保守黨的秘密提出了專門要求。1990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轉發了《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高級干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時至今日,這一規定仍然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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