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証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首次提出養老領域金融服務的概念,指出養老服務業需要創新金融服務,養老領域金融服務也是金融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並提出,要推進金融機構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金融服務,鼓勵包括銀行、保險、基金等相關機構加大對養老產業的支持力度。還表示,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推動我國養老相關基金的保值增值。
在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老年人口迅猛增加的背景下,加快養老金融的創新發展究竟具有怎樣的迫切性與必要性?《指導意見》的出台,又將對金融機構和保險業帶來哪些新機遇與挑戰?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對我國發展養老金融有哪些重要啟示?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發展觀察》記者對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院長黃劍輝,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主任田輝以及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蘇劍進行了深入採訪。
加快發展養老金融 “勢在必行、責無旁貸”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老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事關億萬百姓福祉,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做到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要圍繞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結合“十三五”規劃編制實施,抓緊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注重可操作性。
不難看出,本次養老金融改革,中央可以說是下了極大決心的。究其原因,可在本年度的中央財政預算中找到一些端倪。
本次財政預算顯示:中央對地方的養老金轉移支付大幅增加。根據《2016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表》,基本養老金轉移支付預算數為5042.76億元,比2015年執行數增長14.5%。
由此可見,養老金支付壓力已非常巨大,如不進行相應的金融調整,隨著我國老齡化速度的不斷加快,中央財政養老金轉移支付增長量會一年比一年巨大。
另據資料顯示,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老年人口迅猛增加,預計到202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比重將超過17%,將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
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採訪的三位專家看來,當前,我國養老產業發展水平較低,且與之配套的金融服務仍相對滯后。目前,僅在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養老金管理方面開展了些許探索。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養老金融產業的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仍存在較大差距與不足,集中體現在老年人養老需求有待挖掘、金融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力度不足、養老金管理水平偏低等方面。
“在此背景下,加快發展養老金融意義重大,勢在必行,責無旁貸。”黃劍輝日前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指出,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以及人口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我國面臨滑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嚴峻挑戰。在此背景下,發展養老產業、應對人口老齡化,不僅是我國在“后人口紅利時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戰略選擇,也是“十三五”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現實需要。同時,作為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養老金融也是秉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思路、切實改善民生福祉的有力支撐。
“在此背景下,此次五部門聯合發布的《指導意見》,其重要性與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田輝近日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指導意見》的最大特點是體現出全面性的原則,涵蓋了金融領域的各個分部門﹔更重要的是,《指導意見》作為國家層面給出的一個重要信號,為養老金融領域指明了今后發展的大方向。
田輝特別強調,養老金融將為金融機構和保險行業的改革發展提供更多的新機遇與新空間。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一方面,金融機構的服務人群及范圍將擴大。過去,勞動力人口是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而今后,老年人群將逐漸變成主流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機構的服務內容也將擴大。與老年社會相對應的實體經濟的需求,無不需要金融機構加以支持。“養老金融將成為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的新‘藍海’。加快發展養老金融,將為金融機構帶來長期、穩定的業務收入來源以及新的利潤增長點。”田輝如是說。
從保險行業角度看,田輝坦言,目前,絕大多數保險公司的產品結構,尤其是在壽險公司的產品結構中,養老險和健康險的業務所佔比重很小。其中,健康險業務方面的產品同質性問題也格外突出。尤其是對於那些市場需求非常廣的,諸如長期護理類的險種,比重可謂非常之少。“加快發展養老金融,對今后保險公司積極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產品,尤其是在建立長期護理服務機制方面,將形成巨大的發展空間。”
此外,田輝還強調,無論金融機構還是保險行業,今后都必須積極地進行轉型升級,“希望《指導意見》能夠成為金融機構與保險業轉型升級的推動力,有效推進其服務模式與產品的創新”。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 重點關注養老金融風險防控
放眼國際,發達國家大都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便已進入老齡化社會,並於1975年至1990年間先后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發達國家早在養老產業及養老金融方面針對本國國情開展了一系列舉措,其成功經驗也很值得我國借鑒及學習。
黃劍輝舉例指出,瑞典和日本是世界上開展養老服務較為成功的國家,其成功秘訣在於擁有最健全的養老服務體系和最完善的養老服務設施。瑞典是典型的高稅收、高福利國家,養老服務費用主要來源於政府財政撥款,居民僅需要承擔不到10%的費用。為緩解養老的財政壓力,瑞典政府逐步引入了市場化機制,確保了養老服務設施的有效供給,滿足了全國老年人的養老需要。為更好解決社會老齡化問題,日本政府分別於1989年和2000年實施養老的《黃金計劃》和介護(即看護)制度。經過30多年的探索與實踐,日本已建成全方位的社會養老介護服務體系,其中,民間資本的有效參與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全球范圍看,包括美國、德國在內的主要發達國家都進入了養老金資產管理時代。由於投資渠道更為廣泛、投資收益更為穩定,美國在養老金投資方面也有很多值得我國借鑒的地方。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政府推出了養老金入市的“401K計劃”。目前,美國養老金已成為股市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並開始拓展新的投資渠道,比如基礎設施、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德國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最早也最完善的國家,1889年就已頒布《傷殘和老年保險法》。為了提高運行效率,德國選擇獨立的社會保險公司作為養老保險事務的管理主體,進行市場化運作。自實施以來,德國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了長期的規范化運行,已覆蓋超過90%的雇佣勞動者和獨立經營者。
盡管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對我國發展養老金融有著重要啟示,但專家也指出,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老齡化程度方面的差異,我國難以直接照搬發達國家的做法。
通過對發達國家成功經驗的分析,接受本刊記者採訪的三位專家為今后我國發展養老金融總結歸納出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政府主導,構建全方位的養老服務體系。黃劍輝表示,今后應加快養老保障體制改革,加強政府在制度安排、規劃設計以及市場監管等方面職責,逐步完善土地供應、稅費優惠和補貼支持等方面政策,統籌規劃發展養老服務設施,從頂層設計角度構建全方位養老服務體系。
蘇劍指出,今后,政府還須積極提供良好的法律體系。“在養老服務業發展過程中,政府必須合理作為,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以有效維護和支持法院體系,而不應由政府直接介入以圖維穩。”
其次,專業運營,滿足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田輝建議,我國應建立符合養老金管理行業特點的組織架構、業務模式,提升養老金的專業化水平,以滿足養老企業、老年人群日趨多樣化和個性化的養老需求。
蘇劍則強調,應重點注意風險防控問題。“今后,在養老機構的組織方式以及產權安全等方面,需要我們重點考慮,建議更多地採用PPP模式。在此過程中,政府也要隨時監管,包括對養老機構的服務、財務管理等方面,要做到隨時發現問題隨時解決,防止養老領域的金融服務成為另一個風險的發源地。”
第三,社會參與,打造多層次的養老金融體系。黃劍輝指出,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形成政府財政和民間資本互相協作、互為補充的養老金融體系。
最后,行為約束,在道德體系層面進行重構。蘇劍對記者表示,發展養老服務業,不僅僅是單靠市場機制就能解決的問題,還需要在道德體系層面進行重構,絕不能一味地追逐利益。
“在金融助力養老產業發展過程中,必須要政府、運營機構、市場、道德等方面同時具備。政府是外部約束,保証風險防控﹔市場是內部激勵,保持盈利動機﹔道德則是內部約束,保証行為上限。隻有以上幾者合力,才能使我國養老服務產業健康發展。”蘇劍總結道。
從金融供給側改革入手 創新養老金融供給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中央政府高度重視養老金融發展,並陸續出台了多項相關政策法規。
2011年12月,國務院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明確指出“金融機構要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改進和完善養老金融服務”。
2013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及2015年8月國務院發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則分別從加快產品服務創新和加強養老金管理的角度,進一步強調了加大養老金融供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2015年11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對我國養老服務業做出了指引。
接受本刊記者採訪的三位專家總結指出,今后,從金融供給側改革入手,創新養老金融供給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解決金融服務的供需錯位問題:
第一,拓寬融資渠道,助力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從需求角度出發,養老設施的建設尤為關鍵。”黃劍輝指出,針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著力拓寬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融資渠道。一是創新擔保方式,拓寬養老產業的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滿足養老服務日益增長的信貸需求﹔二是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產業,完善銀行、擔保、保險、信托等機構的合作機制,拓寬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三是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產業中的優質企業發行上市,提高直接融資佔比。
第二,拓寬投資渠道,確保養老金保值增值。田輝建議,我國可通過借鑒國際經驗,積極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職業年金基金委托市場化機構多種渠道開展投資,以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加快產品服務創新,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田輝表示,針對養老產業和老年人日益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應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提供更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
蘇劍最后強調,在此過程中,金融機構必須要有社會責任感。“由於金融機構本身具有逐利屬性,因此,有必要為金融機構設計出一套相對完善的盈利機制或盈利模式。通過解決金融機構的盈利機制問題,使其有意願主動設計並提供一些金融服務與產品,以支持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記者 張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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