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有林區投資渠道單一,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投入、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資金嚴重不足。全面停止商業性採伐后,木材主渠道收入“清零”,相關各項收入大幅減少。由於森工企業信用等級低,借貸無門,也沒有資金用於發展產業項目,基本失去自我發展的“造血”功能。資金投入問題已成為國有林區轉型發展最主要的制約瓶頸,嚴重影響了林區生態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接續替代產業的發展和林區人民生活的改善。但在國有林區資金嚴重短缺的同時,大量渴望進入林業的社會資金,卻因缺少順暢的進入渠道和可靠的退出通道而徘徊在國有林區資金體系之外。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參加黑龍江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國有企業要深化改革,要‘借東風’,激發內生動力。”國有林區要落實好總書記要求,借助社會資本的“東風”來激發內生動力,需要在深化自身改革同時,通過推進証券市場改革,創新金融工具,開辟國有林區面向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渠道。形成財政資金、銀行資金和社會資金“三駕馬車”協力推動國有林區轉型發展的新格局,從根本上解決林區資金短缺困局。其中,林業資產証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的森林資源向可交易債券的轉變,能為社會資本進入林業提供接口,提高林業直接融資比重,打破林區發展的資金瓶頸,有效盤活林業企業資產,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合理流動。
森林資源是一種適合証券化的資產。林木資產的不可移動性,流動性差,價值量大,未來具有穩定的、易於把握的現金流,林地資源的稀缺性,都為森林資產証券化提供了條件。我國林業建設中有很多待建的資源開發項目和基礎設施的突出特點就是規模大、周期長、收效慢,但有長遠穩定的經濟效益,這些項目均可以採用資產証券化方式進行融資。
國有林區森林資源價值量巨大。以伊春林區為例。中國林科院評估顯示,伊春森林和濕地資產總價值達1.26萬億元,每年貢獻生態系統服務價值1753億元。按目前年森林蓄積淨增長900萬立方米計算,每年森林蓄積收益可達76.5億元,如發行20年期債券,收益可達1530億元,如果每年拿出20%的預期收益,一年就可解決15.3億元的資金流。另外,伊春每年的森林蓄積淨增長還可以產生16.47億元碳匯價值。
林業資產証券化有國家政策的明確支持。林業資產証券化是創新性林業融資工具,屬於綠色金融范疇。中央6號文件提出,要加強對國有林區的金融支持,拓寬林業融資渠道﹔《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也對建立綠色金融體系作出了要求。
林業資產証券化在國內外已有大量成功實踐和有效探索。以伊春為例,已完成林業資產証券化必要的基礎性工作。一是在全國率先進行森林濕地價值評估。委托中國林科院對全市森林與濕地資源價值進行全面評估,並形成《伊春市森林與濕地資源價值評價研究》,實現了“資源有價”。二是開展森林認証試點工作。目前已完成認証的森林面積達125.3萬公頃,約佔總面積的37%。為伊春林區森林經營與國際接軌,林木產品走向國際市場奠定了基礎,將有力提高伊春森林經營質量,增加森林經營收益。三是完成全國第一筆森林碳匯直接交易。2012年與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合作,開展森林經營增匯減排項目試點,實現1051畝森林的碳匯交易,並形成《森林經營增匯減排項目方法學》,填補了我國林業碳匯項目方法學的空白。四是為開展林業資產証券化做好理論准備和路徑規劃。委托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實施包括林業資產証券化在內的林業資本化運營課題研究工作,形成《伊春林業資本化運營研究報告》並通過了專家評審。五是成立為林業資產証券化提供服務的權威中介評估機構。先后建立、引進了中國第二家林業產權交易所——伊春交易中心和信用評級機構大公國際,可以為林業資產証券化提供全方位服務。
目前,在國家林業局的推動下,我國的林業資產証券化已經從自發分散探索發展到有組織的系統推進階段,隨著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林業資產証券化已經到了實質性運作的階段。鑒於林業資產証券化對國林區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有必要將國有林區特別是重點國有林區林業資產証券化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著力在完善體制機制和環境上下功夫,推動其規范化發展,讓林區的優勢資源真正轉變為優勢資產和資本,綠水青山真正轉變為金山銀山。
(作者系黑龍江省伊春市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