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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裡:大數據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2016年03月31日11:28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原標題:陳裡:大數據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2015年9月23日,中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會議於大連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以理念、體制機制、方式手段創新為動力,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切實提高維護公共安全能力水平。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保障和必然要求。

傳統環境下,社會治安防控尤其強調人的力量的運用,強調社會動員和發動群眾,但往往隻能事后懲戒、不能提前預警。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尤其是“互聯網+”的發展,為社會治安防控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這是互聯網“雙刃劍”的屬性所致。挑戰是:除了早期互聯網環境下的三個基本問題(犯罪活動日益隱秘、涉網犯罪活動常常難以偵破、涉網犯罪活動涉及面寬、危害大)之外,還要面對的是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線上、線下聯動的趨勢﹔機遇是:社會治安防控可以利用大數據實現智慧治理。它強調政府決策要基於數據驅動而不是經驗驅動,強調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力量的協作,強調事先預警而不是事后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要通過借鑒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增強數據的搜集和處理能力。一方面需要實時動態搜集數據,並海量存儲,實現各類社會治安事件的全覆蓋,並能提前預警﹔另一方面要對數據進行精確化處理和分析,能夠准確判斷社會治安事件,並對輿情進行客觀分析,把握民意動向。但是,現實的情況是,我們的社會治安主體部門之間的協同效應差、已有數據源利用不充分,數據採集的多樣性欠缺、量級也不足,更缺少先進的數據處理分析手段,不能為政府決策提供足夠的指導。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要構建大數據背景下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要從三個大的方面來著手:首先,加強基於大數據的社會治安防控制度環境建設,包括設計機構、完善人才培養制度和政府部門之間的協同機制﹔其次,加大技術環境建設,構建社會治安防控大數據採集、處理和分析平台﹔再次,積極推進社會環境建設,宣傳引導社會輿論,激勵公眾參與,激發自覺意識。(本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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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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